金融自查报告15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金融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金融自查报告1
根据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金融统计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并遵照通知要求对我行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质量
在收悉人行的通知后,我行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等相关的金融统计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行统计工作人员的依法统计的意识。
同时,我行还对统计工作的所有口径进行了统一,如在业务部对涉农贷款的统计口径按照人行的统计要求进行了统一,还组织所有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了《金融统计指标释义》,确保了我行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了我行金融统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及报表编制水平,提高了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二、成立自查小组,制定自查方案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我行统计工作自查方案,对业务部和营业部的统计工作制定了详尽的自查方案,重点对日报、月报、季报数据的准确性,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对房地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自查。
三、自查情况
对照人民银行下发的自查要求,对涉及我行的统计业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自查,对营业部存款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时效进行了检查,对营业部上报人民银行的主要经营指标数据的计算方式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要求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营业部在各类报表工作中均能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并能严格按照人行规定的公式计算经营指标,在上报过程中不存在迟报、漏报、误报等情况。
在对业务部,重点检查了各类贷款统计的口径是否与人民银行要求的一致,对涉农贷款、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进行了检查,业务部能够严格按《贷款通则》、《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监管单位先行规定执行,各项贷款的统计数据准确有效。
综合部作为我行对外报送报表的窗口,在检查中重点从上报时限,重大事项的报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显示,综合部在报送各类报表过程中,严格按照人行要求的上报时限进行落实,并能对各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各类上报数据的统一和有效,同时能够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全行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备,各项统计报备工作符合人民银行的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
五、需要完善的工作
1、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专门的统计技能培训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等,并组织统计岗位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证,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加强统计制度和流程建设。遵照人民人行的金融统计工作要求,建设我行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是要强化建立数据来源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规则,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科目与各项监管统计报表项目的对应关系。对各项数据的统计做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加强统计人员的培养,建立操作性强的数据统计流程,特别是台账建立和操作流程。
3、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金融自查报告2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 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1、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
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金融自查报告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沈银办发[20xx]84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行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20xx年5月27日
三、自查内容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四、自查结果
(1)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情况
1、我行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保密制度》、商业银行保密工作实施办法》、《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内控制度,在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和保管上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执行,确保客户信息安全无泄漏。
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对员工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保密知识、信贷业务、营销技巧、法律法规、会计业务、电子金融业务、优质文明服务、安全保卫等培训xxx期,合计xxx天,累计xxx人次,培训面达到100%。并要求做到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测评,确保员工培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确有实效。
2、我行暂无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投诉或其他争议、案件。
3、人民银行、银监局各级单位业务部门在此前相关检查中未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问题。
(2)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查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保密制度》等制度。由于我行没有开办理财业务,所以暂时没有建设信息反馈制度,其它制度均已建立。
2、发卡业务规范情况:自查中没有发现存在问题,所有项目均按《金融IC借记卡操作流程》要求执行。
3、银行卡使用管理情况:我行制定了《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检查制度》、《借记卡章程》、《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所有项目都按文件要求执行。
4、风险管理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我行目前没有开展信用卡业务,与信用卡相关的系统和制度都没建立。
5、收单业务:我行收单业务未外包,本行自行拓展的商户全部都按要求管理。
6、救济保护情况:我行开办借记卡业务以来,案件发生率为零。
金融自查报告4
20xx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x的行为
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x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金融自查报告5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工作有效性,支持我县域内小微企业的发展,根据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农村信用社xxxxx年第一季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一季度末,我社小企业授信户数xxx户,较年初增加xxx户,增长12.4%。小企业表内外授信总额xxxxx万元,较年初增加xxxx万元,增长9.3%。其中贷款余额xxxxx万元,贴现余额xxx万元;表外授信余额xxx万元,其中票据承兑xxxx万元,保函xxxx万元。一季度末,小企业不良贷款余额xxxx万元,较年初增减xxx万。
二、小企业授信业务主要特点及作法
(一)主要特点
1、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结合我县域内经济发展情况和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少、需求小、用款急的特点,我联社细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限,通过评级、授信、抵质押品评估和贷款审批“四合一”流程,随贷随评,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同时全辖xxxx余人的客户经理队伍积极深入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客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为企业提供发展建议。截止1季度末,我社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xxxx万元,扶持个体工商户xxxx户,累计表内外授信xxxxx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xxxxx万元,无不良贷款。
2、贴现及表外授信业务开展情况
根据我社目前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暂时对外未开办贴现及表外授信业务。随着各项业务的发展及经济环境的变化,我社会适时开办以上业务,为辖内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二)主要作法
一是创新担保抵押方式,在大力推广土地使用权担保、商用门点房抵押等传统担保方式的同时,逐步探索宣传公务员担保、动产担保、小微企业联保、政府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从企业多元化的现实需求入手,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大的融资选择空间。
二是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及“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原则,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同时通过各类担保形式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整体风险,强调全流
程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同时深入研究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加强主动风险管理。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政策要求,把握信贷投向,使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发展,坚决杜绝信贷资金被挪用或流向民间借贷领域。
(三)不良资产情况
截止一季度末,我社小微企业无不良贷款。主要由于我社在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之初,就制定了严格的风险防控制度,同时客户经理本着“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原则,贷款发放前已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周边经济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前移贷款风险防范关口,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三、小企业其它业务开展情况
截止目前我社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包括结算、账户管理、信息查询,同时为全辖xxx户个体工商户安装了POS终端,进一步拓展了结算渠道。随着省联社后续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企业网银业务也将在7月1日后全面运行,届时将进一步提升我社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小微企业做为我县域内企业主要构成部分,但是在信贷投放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虽然部分企业经营能力较成立之初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仍有大部分小微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财
务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经营风险较大、担保能力不足等因素,致使对小微企业的评级授信、贷款发放有一定的难度。二是部分小微企业投放贷款后,由于大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影响,企业经营波动性大,发展不稳定,造成企业偿债能力不足,易造成信贷风险。
五、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根据我社自身发展战略、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季度小微企业投放计划,确保信贷投放平稳增长,防止大起大落。
(2)从严把握信贷政策界限。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得授信。重点支持对“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3)切实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发挥审查、审批的风险管理作用,强化风险管理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性、科学性、独立性素质。
(4)结合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全面推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实施。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金融自查报告6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金融自查报告7
根据银监办相关文件精神,我社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员工贷款、参与民间融资以及经商办企情况的排查工作,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认真学习'三项'排查工作的精神,切实进行履职本次自查工作,现将本人具体排查内容汇报如下:
1、内部员工贷款方面。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目前本人在xx县农村信用社和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经查证,本人xx(亲属)在xx社贷有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2、参与民间融资方面。
经过自查,本人不存在如下六种违规融资现象:一是不存在'以获取高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亲朋好友、企业、自然人进行借款用于投资、放贷'的现象;二是不存在'以农村信用社的名义组织,或介绍、担任等形式帮助他人高息融资'的现象;三是不存在'以客户或本人的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的现象;四是不存在'他人高息融资提供办公场所或开展宣传活动'的现象;五是不存在'以各种形式参加非常集资'的现象;六是不存在'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公司等机构'的现象。
3、内部员工经商办企业方面。
经严格自查,本人不存在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存在入股工商企业、在企业兼职、直接开公司参与经商活动等现象。
以上三方面为本人在'三项'排查工作中的自查情况,本着'勤奋、忠诚、严谨、开拓'的企业文化要求,认真践行一名合格员工行为,防范化解各项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履职工作。
自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金融自查报告8
根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内控风险提示及开展内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合行总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我社积极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以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我社的内控制度、信贷管理、三防一保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了印鉴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现金管理,信贷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
1、全面动员,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岗位职工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先从自身岗位自查,对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反映,不得隐瞒,知情不报,对其他岗位其他员工的业务行为和管理行为提出意见.由委派会计同志负责实施对分社、社部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基本操作规定执行情况较好,“一分四双”和交叉复核制度、“十六项”基本规定、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制度要求,重要空白凭证帐实相符,销号登记簿与领用、使用情况相一致,分社在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时未按要求入库,而是直接留在柜面使用,已责令立即纠正.检查了会计凭证、帐簿、各类登记簿,会计凭证要素齐全,帐簿设置合理,错帐冲正规范,计息正确.有少数收贷凭证及借款凭证未签经办人名章,帐簿有硬性涂改现象.
2、对微机储蓄业务进行了检查,能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会计业务无缺漏登记的情况,操作员临时离岗能退出操作系统.由于分社掌握微机操作技能的仅操作员和出纳员,存在操作员离岗时由出纳员代岗,而由信贷员代出纳岗的串岗现象.
3、对内部往来资金帐户进行了核对,查实了未达帐项.支票帐户存款能按月发出对帐单,但收回率较低,一是我社对睡眠户存款无法及时联系处理,二是许多农村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重视对帐工作,造成一部分对帐单滞留信用社,一部分对帐单发出后迟迟不能收回.我社已加强了对帐工作的管理,进两个月发出和收回率明显提高.通过业务过程随机核对了储蓄存款余额,分社和社部分别核对了20户,除未登折款项外,帐折均相符.对帐据、帐实、帐卡、帐帐、帐表进行了通打核对,检查日均做到了相符.
4、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信贷业务方面.我社已建立了贷款授权,贷款责任追究和贷款的审批制度.在联社对信用社授权的基础上,由信用社对信贷员进行了授权,对大额贷款由审批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批,落实第一责任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与农户档案的限额一致,大额贷款建立了信贷档案.信贷管理工作一直是困扰信用社经营的重点和难点.去年以来,尽管我社在信贷管理上加强了风险控制,规范了贷款操作程序,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比较多,尤其对存量贷款的清收化解措施乏力、手段单一,对茶厂和茶厂各万元的贷款只能在提供抵押物的基础上办理续贷手续.农业的弱质性,信用社贷款的期限管理与农业生产周期的不一致,致使农户个人贷款违约率较高,信贷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对刚刚产生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而对刚性更强的不良贷款的化解显得力不从心.
5、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种类多,客户数量大,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人员处于茫然无着的状态.“三查”制度的流于形式,从事信贷人员的观望等待心理,往往使一笔有问题贷款得到关注时,通常已经比较严重了.农村信用社的考核机制和工资制度,迫使信用社从高管到一般员工,为了求短期的发展,为了取得最多的经济效益,往往把预期收益想象的较高,往往千方百计甚至不考虑实际可能去扩大业务,其结果必然使风险产生且加剧.
6、“三防一保”方面.信用社已与员工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安全防卫设施,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信用社制订了防暴预案,要求职工熟悉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头脑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通过自查,我社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防范意识,对一些过时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重订.力图通过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有效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社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自查,我们也剖析了内控制度长期流于形式的原因.
7、内控制度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形成一项系统的制约控制机制,凝聚了信合人强化制度的决心和心血.但这几年的发展似乎误入歧途,大量的类同的规章、制度、办法、责任制,挂在墙上、夹在文件夹里、存在电脑中,登记簿、工作日志一字排开,越设越多,一笔挂失业务要登记挂失登记簿、登记会计特殊事项登记簿、登记计算机工作日记志,一笔借款要登记受理登记簿、借款合同登记簿、内勤工作日志.上级检查乐于看登记簿看工作日志,却往往忽视实地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盘点.很多信用社也热衷于以规章制度的装订精巧,以登记簿的名目繁多展示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查库制度、“三防一保”检查纸上谈兵,事后监督制度勾勾画画,大事小事都要报告,鸡零狗碎也要形成书面材料,相同格式、相同内容的报告一年送上四次.执行上的流于形式根源于内控制度本身的形式主义泛滥,源于形式山上的河水只能归于形式的窠臼.委派会计实行以来,在抓内控、抓防范、抓监督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多数委派会计的大部分时间大部分精力都置身于必须的不容滞后的繁琐的具体的会计业务中.委派会计本身也还是一个风险源,却赋予其监督与管理的重任,只能是以剩下的一点点时间一点点精力在形式的河流上随波逐流,而内心却流淌着真实的无奈.其实,内控制度建设只需紧紧围绕着“一分四双”,“六相符”,“十六项基本规定”的贯彻落实来进行,在各岗位之间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以基本制度为经,以各项业务和重点部位为纬,织就一张缜密的内控之网,无重复、无遗漏,不断地加以完善,随时能发现触网之鱼.而委派会计不能是联社放养的一尾鱼,鲨鱼也不行,他应该是一位吃苦耐劳技艺高超的渔夫,鱼鹰也可以.内控制度建设山重路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常抓不怠,而什么时候内控制度真正落实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也就不需要了.
金融自查报告9
雷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20xx年,经雷州市政府批准,脱钩给国资权属管理的企业有59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59家国有企业中有7家已关闭、破产,其他企业大部分处于歇业、半停产、停产状态,目前只有7家企业有业务经营。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的已年老退休,有的已调动,部分企业也只有名称保留,没办公场所,没资产,没业务。为便于保护职工的权益,20xx年,经请示市政府批准,财政给国资公司权属企业拨付1-2名留守人员生活费,让1-2名企业人来为企业理事,也只有这样,市委、市政府的会议精神、文件、法规等才及时传达到各企业。同时,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国资部门为保护国家财物,保障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强企业的监管,至今,国资公司各权属企业没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违法经济行为。现将各国有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机构:
各企业财务会计机构完善,会计、出纳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二)、会计制度:
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得力,各项财务收、支完全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三)、经济活动:
各企业几乎处于歇业、半停产停产、关闭状态,经济业务很少,大部分企业人员已分散社会,留守人员只靠领取财政拨付的生活补贴。有的企业基本没有资产,没有经营权,银行帐户也已冻结,甚至没有。有的企业只靠旧铺面出租,每次出租也是经职工同意公开竟价拍标的,各企业的资产出让全按市国资委的要求进行,通过上报国资委批准,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公开、公平竟拍、资金回笼企业银行帐户,有的是经国资监管方能支付。停产企业大部分职工退休是自己交付企业的养老保险金。
(四)、财务状况:
各企业只设一会计帐套,帐薄设置完整,收支核算据实,费用开支合法,帐薄、凭证保存齐全,并履行依法纳税义务。至今没发现有私设“小金库”行为,没有发现公款旅游,职务消费,转移资产,虚列费用等现象。
金融自查报告10
根据县人民银行(银发【20xx】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洛银发【20xx】43号)《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
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
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
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金融自查报告11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xx〕xx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各级价检部门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1206个,查处价格违规案件72起,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金额7907.57万元。目前,绝大多数涉案部门都在加紧整改,涉及金额4417.3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针对当前涉企收费的隐蔽性和间接性,我省统一思想、精准发力、协调推进,多方面探索新路子、创建新模式,全面推进、统筹兼顾、攻坚克难、有的放矢,保障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的总体要求,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深刻领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精神,增强看齐意识,履职尽责,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强化监管的原则,对涉企收费单位全面检查做到查深、查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检查作为规范涉企收费秩序,落实涉企收费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措施,作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重要保障。
(二)超前谋划,深入调研。一是先行一步。早在国家部署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之前,我省根据国家年度检查工作要点出台了《xx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通知》,要求各市有条不紊地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统筹安排检查任务。二是摸底排查。省局分管领导带队,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开展涉企收费前期调研,暗访部分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深入了解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监管建议。同时,向各省直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发函50多份,开展广泛的摸底排查,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三是制定方案。在摸排的基础上,结合新闻媒体、xxxxx价格监管平台等多种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并对照我省涉企收费清单及《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对省直单位的检查方案和市级督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限、范围和重点,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开展检查工作,细化各阶段检查任务,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方法,精准发力。此次检查的重点涉及新领域,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服务和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等,需要熟练掌握政策,深入了解被查单位的审批权力及其机构职能。为此,我们从四个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引领示范。在各市尚未全面铺开检查之前,按照省局持证人员全体上阵、分管领导带队定时进点的方案要求,省局各检查组先试先行,于6月初全部完成进点,掌握第一手资料。既对各市的检查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又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各市检查工作。
二是以查代训。检查任务部署后,省局从全省价检人才库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直接参加省直检查,历时30多天的集中检查,达到了“学中查,查中学”的效果,为其后各地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
三是定期汇报。建立检查专用微信群,及时沟通检查情况,互通有无,每周汇报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举办碰头会,汇总检查成果,分享检查经验,解决疑难问题。
四是函告反馈。调查结束,形成初步意见后,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执法必备程序中增加了反馈问题的环节,向被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充分听取对方的陈述,相互交换意见,达到了有效沟通的效果,促使被查单位认识错误,积极整改,提高了涉企收费检查的震慑力。
(四)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举办由省、市、县三级价格检查骨干140余人参加的政策培训会,邀请政策制定处室的同志解读最新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同时结合省直检查取得的初步成果,进行案例分析,为全省开展的专项检查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五)督促指导,巩固成果。xx月初,正值各市检查已全面展开之际,为保证检查进度和效果,省局集中两周时间,由分管领导带队奔赴各地,对市、县两级的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层层落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了检查工作的联动性。
此外,我省积极做好涉企收费检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发布涉企收费检查专题简报,通过“xx价格监管”微信群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向全省200余家行业协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涉企收费整体呈现收费项目不断减少,行为日趋规范,标准不断降低,收费总额不断下降的良好态势。但违规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企业。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x办发〔20xx〕xx号),规定“行政审批的技术性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规定,将一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评审、评价等费用尚未列入工作经费预算,而转嫁由企业支付。
(二)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根据有关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建设的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检查发现,有关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建设的用于监管、服务的各种网络电子平台,存在由委托运行维护的第三方向企业收取维护费、电子秘钥认证等费用问题。
(三)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乱收费。此类问题多集中在违规培训、评比达标表彰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收费等方面。
(四)收取与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关的中介服务费。主要表现在一些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其中多数是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与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全靠收费收入维持运转。
(五)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以经费保障不到位为由,仍然依据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收取相关经营服务性费用。
此外,通过检查还发现有的单位收费公示未更新,个别协会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现象。
目前,检查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我省将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全面归纳整理,及时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各地检查的案件由当地按照价格处罚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检查过程来看,此次涉企收费检查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全省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已进入处理和全面总结的关键时期,我省接下来将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一)依法处理结案。一是加快案件的审理、结案进度。及时召开案审会,集体研究处理方案,坚决讲政治、讲原则,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统一尺度、违规必究,增强价格监督检查的威慑力。二是抓紧进行检查总结。按照国家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检查成果,形成工作经验,加以推广应用。三是加快规范整改进度。针对问题类型,提出近期和中远期分别集中解决的对策、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查指导。督查省直单位违规收费行为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始终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拧紧违规收费的阀门,达到检查一个部门,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重视市县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实行点对点的督查工作,推动各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高效开展,确保共性案件的处理遵循“全省一条线”。
(三)适时重点抽查。适时对各地市县检查工作开展实地抽查,督促各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彻底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涉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四)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xxxxx价格监管平台作用,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身边的收费问题进行政策咨询或投诉举报,按照有举报必查的要求,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几点工作建议
(一)创新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应该改变以往“价格执法靠经济制裁打天下”的传统理念,综合运用提醒、告诫、劝阻、警示、整改、查处等方法,以教育、规范和整改为主要处理方法,实现检查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
(二)加强收费政策动态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实际情况和严重滞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开展研究,决定是否保留或调整。加强对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项目的全面清查,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增强收费政策的时效性。
(三)联合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检查发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会费、分成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多为民政部门出台的文件政策所规制的,价格主管部门单方面处罚未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建议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专项检查,解决因处罚主体交叉造成的协调工作内耗问题,达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整合电子政务平台各类数字证书。建议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建设的电子政务平台的统一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推进各类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整合,尤其要整合各类数字证书身份验证数据,应用“大数据”时代的科技成果,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认证系统,实现各部门间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共享,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金融自查报告12
为加强我行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库安全管理,按照人民银行××支行《关于转发《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xx】1号)和省分行(《关于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20xx】2号)要求,我行高度重视,对照自查方案,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积极在辖内组织开展个人客户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
接到省行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部署的通知后,个人金融部主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并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部门正副主任为副组长,个金部风险经理、产品经理;各网点负责人及辖内16个营业网点的业务经理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要求,重点对全辖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的履职及管理、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卡业务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等涉及客户信息保管与使用等环节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泄露客户信息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行领导历来就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方1面,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保密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信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行的保密工作进行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信息保密工作的落实,并且我行保密部门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签订了保密协议,自觉遵守和执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我行规章制度健全,从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比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阅、借阅档案手续齐备;机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密干部有变动后,均及时作出调整并上报省分行。
(二)系统管理情况我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权限管理设置,加强对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了管理责任,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不被泄露和盗用。今年以来,我行通过对个人客户经理的风险排查和对基层网点常规业务检查对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环节进行了自查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个人信息泄漏的情况。
(三)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2为强化内部控制,加强个人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又好又快发展,预防和遏制由于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风险,个金部将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均纳入检查计划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认真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检查。
1、银行卡业务管理
(1)在发卡审核环节,对所有申请进件进行了100%电核,对有疑问的或批量进件由风险人员和直销领队上门核实包括真实性,所有进件均实行了“三亲见”制度,并通过身份联网核查和人行征信系统进行了身份核查和征信调查。
(2)我行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设置特约商户的结算账户。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在充分了解核实商户相关信息的同时,在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和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和资信。严格执行商户调查与审批相分离、商户档案管理与商户交易监控相分离、商户POS设备安装与商户POS设备入网控制相分离的要求。
2、业务操作管理环节,加强了客户身份资料识别,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1)我行在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时,按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对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个人金融部对辖属网点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保密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机构、个人提供、泄露的信息;对于上报的可疑交易,严格保守秘密,决不能向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四)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情况
1、个人金融部现有员工24人,根据案防工作的要求,我部每年都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负责人、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银行卡业务经理(含催收保全)、银行卡业务员(信用控制)等人员从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生活交际、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截止检查日,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2、网点主任或业务经理通过家谈、谈心、询问的方式对本机构对所有员工进行了行为排查。从排查情况看,员工平时的兴趣爱好多为运动、看书等,无黄、赌、毒及参于高风险投资活动等行为。家庭情况也较为和谐,家庭成员中未有涉赌、涉毒行为的人员。经济收入与日常消费相匹配,未有债务纠纷。在日常工作中,员工能自觉履行相关工作,工作态度积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五)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防范风险,规范操作,个人金融部结合对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对涉及的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案防工作要求,组织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和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加深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针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核心系统上线以后,零售业务的操作流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相关配套制度、易引发案件的业务环节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员工对系统的深入了解,掌握系统优势,通过学习条线规章制度,个金业务风险提示,“六十个严禁“等制度,将流程与制5度相结合,做到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提高对新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行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议程纳入日常工作管理,通过这次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在全行进一步树立了“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意识。我行将继续按照上级保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涉密管理的相关制度,长抓不懈地做好保密工作。
金融自查报告13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
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金融自查报告9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金融自查报告14
根据总行农发银计【xx】22号《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年统计检查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银发【87】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银监会、总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
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金融自查报告15
xxxx: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支行已完成对20xx年金融统计的自查工作,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了,现将有关金融统计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的总体状况
(一)、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二)、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在报表平台中和上报总行各部门所涉及的所有报表。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二、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二)、在日常金融统计工作中,未严格实行AB岗制度,人员配备不齐。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四)、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五)、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xxxxxx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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