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报告(2)

(四)不断强化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抓住监督关键,进一步加强了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公共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在领导干部廉政监督方面,严格落实“两书”(《廉政提示书》和《岗位责任书》)、“两谈”(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和履职谈话)、“一督察”(半年对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正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礼金申报》等各项监督制度。今年以来,对5批新任职的223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下发了《廉政提示书》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增加了党纪条规测试内容,强化了新任职干部的廉政意识。各级纪委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737人,诫勉谈话64人,信访谈话56人,询问和质询3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746人次。领导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306人,其中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人。在加强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监督方面,突出了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增加主要程序和关键环节的透明度。为保证全市“两改”工程的顺利实施,要求市纪委提前开展廉政监督工作,第一时间下发了严明“两改”纪律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加强了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了违规落户、钉子户索要高价不搬迁、少数人企图通过关系改变证照谋取私利等问题,收到了良好效果。围绕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专项检查,退还集体土地8.9万平方米;对115家涉水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77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制定出台国有资产监管方面政策措施12件96条,确保了7户国有企业、1.04亿元交易金额进场交易。对全市抗震救灾捐赠款物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了5800余万元的救灾款物及时、足额转送到灾区。

  (五)严肃查办各类案件。坚持有举必查、查必深入,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和工程承包、土地管理、政府采购等领的案件,深入挖掘案源,依纪依法办案,从严从快查处了原富裕县副县长徐彦秋受贿案件、原市公证处主任刘作升贪污案、原富拉尔基区司法局长王彤彬贪污公款案件、泰来县社保局私设“小金库”等一批案件。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218件(次),同比上升2.78%;立案查办410件,同比上升7%;依纪依法处分383人,刑事处理49人,组织处理7人,责任追究8人,挽回经济损失1765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件,涉及违纪金额119万元,选择5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六)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关注民生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了养老金、低保金、优抚金、救灾资金、廉租住房补贴金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专项检查,涉及73万余人,近5.2亿元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集中采购金额近3亿元,让利8162.5万元。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112个,累计减轻农民负担总金额2512.6万元。减轻中小学生家庭负担1.2亿元。对113户企业、总额5.4亿元解欠工资发放工作实施重点监督,确保发放工作规范进行。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今年在全市59个部门、城镇全部公立中小学校、县以上所有公立医院、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66个基层站所队,分四个层次组织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基层站所队开展的“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述为民服务,解决民忧”和评“群众最满意站所队”活动,覆盖了全市90%以上的基层单位,促使各参评单位累计整改问题636件,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1588件。“纠风热线”、“纠风直通车”、“行风视点”、“行风聚焦”、“走进直播间”、“市长与市民”等新闻媒体专题节目紧盯各行各业风气问题,发挥新闻监督作用,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建立督办责任机制。对纠风和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组成调查组搞好排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直接答复投诉人或举报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生产生活的具体事项,实行专人督办,公开办理结果;对未按时查报的群众投诉,挂牌催办、限期办结;对发生的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认真查处。国务院纠风办在我市召开了纠风工作座谈会,我市办好行风热线、抓好亮点工作的做法,先后四次在全国和省纠风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

  二、从严约束自我,搞好廉洁自律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严于律己、自警自励,带头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努力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始终以民主的作风带班子,用严明的纪律约束干部,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摆正自己与其他班子成员、市委与其他几大班子的关系,以干事创业凝聚人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凡是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论证,集思广益,最终集体讨论决定,不做临时动议,不搞一言堂。

  (二)坚持抓好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加强修养、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领会实质,掌握精髓,指导工作。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金融、法律、经济等方面知识,自觉参加中心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和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定期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汇报廉政工作情况,接受组织和班子成员监督。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加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增强了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三)注重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工作。全年除了开会、外出,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调查研究上,对社情民意、市情变化了解比较全面深入。在调研中注意把一些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和工作想法带到基层,解剖典型,深化认识,廓清思路。

  (四)狠抓工作落实。重视抓落实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不仅经常对各级干部强调抓落实的重要性,重用干实事的干部,而且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抓落实,始终做到一本经念到底,一件事抓出头。同时,不断强化抓落实的机制,改进抓落实的方法,通过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使各项重点工作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比如,棚户区改造是我多年来一直重视的工作,今年又主导了全市棚户区大规模改造,在缺乏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完成了100.6万平方米拆迁任务,新建回迁安置房49.5万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一。积极倡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取得了很大进展,走在了全省前列。

  (五)搞好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自觉接受全市人民监督。我没违规用过一个干部、没为任何个人批一个工程、没去过一次社会娱乐场所,带头倡导健康礼尚文化,不搞“过格”、庸俗和“变质、变味”的交往。严格要求家属、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我从未利用我的关系为他们办私事、谋私利。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从来都是轻车简从,坚持不在基层吃饭,不给基层添麻烦。从不因自己的私事给基层干部找麻烦,更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在廉洁自律上为全市作出了表率。

  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严格的,落实责任制是坚决的,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有力的,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但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无论从整体工作来看,还是就个人而言,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工作方面:在廉政教育上,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如何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还要探索新办法。在制度建设上,尽管近几年通过深化改革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的系统性和配套性还不够。在干部监督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上,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有些问题仍纠而复发、治而反弹。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不够,从体制和制度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个人方面:学习抓的还不紧,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深层次研究一些重大问题做的不够;对一些违纪同志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尽管主观上有爱护干部的良好愿望,但客观上有时起到负面效果。对于这些问题,我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按照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齐齐哈尔实际出发,在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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