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制度通用(15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班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加班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明确教职工加班性质、内容、审批程序及加班时间、津贴的计算,保障教职工加班利益,每个教职工遵守以下制度:
一、加班原则
1、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及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加班完成任务的,方可安排教职工加班。
2、学校各部门需安排教职工加班,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严格控制加班次数和人数。部门负责人应先向分管校长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3、属于岗位职责内的工作事前早有安排未抓紧时间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教职工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必须事前填写《加班审批单》,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校长批准。申请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交给教研组,每月教研组汇总本组加班人员信息后,上交教务处。
2、休息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各部门负责人需事先制定书面加班计划和事由,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副校长批准同意,方可安排加班。
3、若遇特殊情况,各部门来不及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负责人须事后及时补办加班手续。
4、批准加班的领导对实际加班工作完成情况应予及时检查,确认加班具体人数与实际加班时间,如有变更,及时告知教务处。
加班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其次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需连续工,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方案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连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连续工作,称为方案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别,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连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连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连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终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别状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别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难、事故或者因其他缘由,威逼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平安,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需准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依据工作紧急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支配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酬劳;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酬劳。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别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其次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惩罚。
其次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其次十二条 为猎取加班补偿,采纳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觉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其次十三条 本规定于20xx年四月一日发布,自20xx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加班制度3
目 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
范 围:酒店全体员工
职 责:各部门经理及值班经理
内 容: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 程序内容:
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四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酒店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经理和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当日值班经理确认。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及调休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加班2小时以上,付给其本人日工资50%加班补贴(或换休0.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或换休2天)。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4、酒店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一般不提倡员工加班;如确实需要加班时,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积极为加班员工换休或申请加班补贴。
第七条 以上未尽事宜由企管部全权解释。
加班制度4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保证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谱莱密克司机械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及临时雇佣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按程序层级签字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
(2)生产车间人员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例外。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根据生产计划做好班次安排和轮休计划,在不空岗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得到合理休息,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四、加班认定
1、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不主张加班,有效利用上班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对于未完成的工作属于职责范畴当中,不能算为加班。如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时间为下午17:00以后需加一个小时以上者才为有效加班时间。(加班以1个小时为起点,超过1小时后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0.5小时的不计入加班时间。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2、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于周休、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
3、公司对生产人员的加班根据生产任务有效计划进行安排,合理控制好人员、时间和工作强度。并于加班前一天16:00前向总务人事部提交《加班申请表》。
4、司机加班特指赴接送客人及领导的加班(因生产任务的加班本【加班管理规定】适用)。司机适逢工作日以外时间、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接送客户或领导的,赴机场及上海站按以下规定给与加班时间:
(1)赴上海浦东机场:3.5小时/次;
(2)赴上海虹桥机场:2.5小时/次;
(3)赴上海新客站:2.5小时/次;
(4)赴上海南站:2.5小时/次;
(5)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赴宾馆或外地的)。
需要司机赴机场接送人员的情况下,公司总务部应事先开具【派车单】,凭公司派车单结算加班费或开具调休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1、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3、为获取加班费或调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拉时间造成延时的;
4、节假日参加各种培训的受训人员;
5、平时工作日在公司因接待客户延时的;
6、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陪同公司领导共餐的;
7、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公司组织的团体活动,如:忘年会、聚餐;
8、出差加班未提交客户单位证明的(该证明须客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列有详细的加班时间);
五、加班申批程序
1、平时工作日、双休日加班:
审批流程: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直接上级审核签字加班的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交到总务人事部备案。 2。法定假日加班:
审批流程: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直接上级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加班的前一个星期交到总务人事部备案。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根据加班时间,一律安排调休。
(2)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公司规定支付加班补贴。按公司【工资支付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补贴规定的,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责任监督
1、由部门负责人、总务人事部、总经理共同监督完成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3、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不服从管理者,公司通报,进行相应罚款。
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5月日起实施。当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变更的,本规定所涉及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加班制度5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上海采埃孚转向系统(烟台)有限公司管理技术人员。
二、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加班认定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一般情况下工作做不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自己不能控制的情况如审计、盘点、月末结账、配合外单位设备安装等特殊情况下增加工作时间的,作为加班计算,
四、加班规定
1、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已经考虑了一般性加班因素,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事先申请,事后不补(特殊情况除外)。当月加班时间小于等于16小时的,由所属科室经理审批;当月加班时间大于16小时的,须经所属部门总监审批;原则上当月加班时间必须控制在36小时之内,如当月加班时间大于36小时的须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会审批同意后有效。
2、为有效控制加班和简化操作,对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早出晚归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采用加班协议制。
3、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事先申请,事后不补(特殊情况除外),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会审批同意后有效。
4、技术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则上应由各部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换休,原则上必须在随后2个月内换休完毕。
换休需填写请假单,并注明加班和换休原因,由所属科室经理或总监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未设部门总监级别的子公司,由所属职能科室经理审批。)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换休的,按规定进行加班工资的结算。
5、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全部以加班工资结算。
五、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加班制度6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x70%x1、5x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9、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天津蓝色思维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制度7
为规范职工加班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院本部在岗职工,含正式编制、合同编制、流动编制、借调、返聘雇请人员。
第二条 加班工作原则:各处科室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对一些专项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或正常工作时间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抢修或作应急处理的,或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岗位,可安排职工加班工作,但每周至少保证职工休息1天。
第三条 加班工作补偿原则
一、非当班医生周末或节假日回科室查房、住院总值班、三值医生(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业务科室主任值班、行政(后勤、保卫)总值班不纳入加班工作范畴。
二、每周超出40小时的工作时间计加班时数。
三、行政后勤部门人员加班工作,不计发加班补助(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除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
四、业务科室人员加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一二值医生(护理)24小时值班计补休假1天,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对少数科室确因工作任务重或突发事件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医务处审核,由人事处计发加班补助。部分特殊科室加班工作已通过额外补贴体现的,不再安排补休及计发加班补助。
五、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业务科室经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计发加班补助。
第四条 加班补助标准(8小时计1天):
一、勤杂普工:以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计算。
二、其余人员:
㈠ 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天75元
㈡ 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00元
㈢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50元
第五条 加班补助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加班补助申报周期: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
二、由申报科室考勤员填写《加班补助申请表》,由考勤责任人签批后,每月26日交人事处。业务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统一报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审核,审核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部门发放补助。
第六条 加班补助每月结算一次,于加班申报的次次月9日随个人薪酬发放,在个人薪酬清单中显示。对加班补助有异议的,在收到薪酬清单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认可。
第七条 各处(科)室对加班补助的报领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一经查实虚报加班补助,除追缴已发的加班补助外,再按其2倍数额扣发当事人考核性补贴,并对处(科)室考勤员、考勤责任人给予各扣发当月考核性补贴50%~100%的处理。
第八条 黄埔院区、东山院区按本办法原则,根据院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从20xx年8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加班制度8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
(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
(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制度9
为规范公司加班、出差、请假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纪律》,特制订本规定。
一、加班与加班工资
1.管理人员及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因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在确定薪资水平及奖励计划时已计入可能发生的超时工作报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资;经批准的加班可给予补休假。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可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节假日期间加班,公司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补休假。
3.出差或客户应酬等交际活动不计加班。
二、出差制度
1、 出差定义
因公司业务需要前往日常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国家、省、市、地区被视为出差。出差按地区分为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按时间长短分为当日往返和需要逗留24小时以上的出差。
2、 出差规定
(1)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出差申请,并作好工作安排,保证离开期间不会给工作带来任何影响。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注意言行举止,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避免与出差目的无关的活动;
出差在外期间应与上级主管保持联系,通报工作进程。如有行程变动,应立即报上级主管批准方可执行;
出差任务完成后应及时返回;
出差回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情况。
3、报销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仅限于规定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与业务有关的费用和公司出差政策允许的报销项目。任何个人消费由员工本人承担。
(2)所有报销费用均应出具合法的发票或收据,除非特殊情况并经批准,杜绝报销白条。
(3)员工应在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填写“报销申请表”,经上级主管审批后至财务部复核报销。
(4)出差补贴因出差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不同。24小时内能够往返的国内出差,本市内每次补助15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次补助25元。24小时内不能往返的国内出差,本市内每天补助12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天补助20元。因工出国,国内行程每天补助20元,国外行程,每天补助50元。
三、 假期管理
员工可享受本制度规定的重要节假日,期间照常支付薪金。员工在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以上假期均为有薪假期,发给基本薪金。
1、国家法定假日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元旦 1月1日
春节 3天(不固定)
清明节1天
劳动节 5月1日
端午节1天(不固定)
国庆节 10月1日、2日、3日
仲秋节1天(不固定)
2、病假与医疗期
(1)员工的病假按相关考核办法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扣薪。病假按连续天数计。
(2)员工需在病假的第一天通知其所在部门主管,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如在24小时内未能通知,则按旷工处理。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病愈返岗的当日须填写“休假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所在部门存档。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以作备案。
(4)1次病假(非工伤)连续超过60天或1年中累计超过60天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因病退职手续。
3、婚假
员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有以下连续天数的婚假:
双方均符合晚婚年龄 10天。
任一方未达到晚婚年龄 3天。
再婚 3天。
员工须在结婚登记办理后一年内连续休完婚假,如在使用婚假前离开公司,婚假则作废。婚假期间发放基本薪金。
4、产假及相关假期
(1)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如遇难产或多胞胎的,在提交医院证明后,可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发放基本薪金。
(2)产假期间公司将填补其空缺职位,假期结束后,公司内如有同等薪资和职位存在,将优先考虑;否则,公司将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3)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内发放基本薪金。
(4)带薪陪产假为3天,须在孩子出生30天内使用。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带基本薪金丧假3天。丧假须在葬礼前后一周内使用。
6、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休假申请表”请假半天以内由班长批准,半天以上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两日以上的报公司领导批准,请假十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申请。
(2)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当月薪金。
(3))事假连续超过60天或1年中累计超过60天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7、补休假
员工因加班(经批准)积累之假期可在需要的时候申请休补休假,或以补休假冲抵其他休假,如病假、事假。
8、请假流程
员工申请以上假期,均须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如因突发事件未能按上述流程请假,则应在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在恢复正常上班后的当日补办有关手续。探亲假、年休假由人力资源部批准,中层干部请假一律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由公司领导批准。
加班制度10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部门、车间人员加班换休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二、制度内容
1、加班补休时间的折算。正常的工作日或双休日的加班工时,按每1小时折算1小时补休;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倍率折算补休时间;如:五一当天加班按300%工时折算补休时间,2日、3日则按200%工时折算补休时间
2、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本部门随时安排休息。没有累积加班时间,则无补休。
3、各部门、车间加班人员的时间,由本部门、车间的考勤员统计,换休时以4小时(半天)为单位。
4、各部门,车间考勤员统计每个人可换休的时间,每月30日,到人资部领取相对应的换休票。
三、流程
1、加班审批和调休审批流程。加班审批流程:填写《加班申请表》→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2、换休审批流程:填写《换休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
注:换休时间一天以内由部门领导审批,六天以上(包含六天)由主管领导审批。
3、无加班情况下的请假审批流程按原流程执行。
4、使用换休票流程:考勤统计员将《加班申请表》以及每个人加班时间,在每月30日送到人资部领取相应的换休票,将换休票发放到已加班人员的`手中,如需换休,加班人员填写换休申请单,审批同意后,将换休票交予考勤员统计,并计入考勤表中,写明“换”。
5、换休票领取之日起,有效期为六个月。
6、月底考勤员上报考勤单时,同时附上本月已休的《换休票》,如记录与换休票的数据不相符,在考勤单上所记录的“换”视为事假。
四、换休票不能兑换现金,加班费与换休票只能二者选一。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加班制度11
学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学院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一、加班范围
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3、加班人员包括学院领导、行政工作人员或其他教职员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
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步骤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后提交院长,院长批复后,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学院办公室主任处,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周末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学院办公室主任处,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不予结算加班工资。
4、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补充说明。
5、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6、《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7、《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8、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学院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不予结算加班工资。
9、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要加以补充说明。如果提出申请时,需要批复的'院长适逢外出,则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分管领导处签字,同时院长把批准意见用email或者电话致办公室主任处以便完成加班申请。
三、加班确认
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学院办公室以进行考勤处理。
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工资结算
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全天算。
3、标准:按宁夏大学标准执行。正常工作日晚上加班,每次10元。周末加班:半天(4小时)15元,全天(8小时)30元。
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加班制度12
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确加班费给付条件、流程和标准,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条员工加班分为两种,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调集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员工申请并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非指定加班。
第四条加班费是指公司为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给付的报酬。
第五条公司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各类加班。
第六条高级主任(一般专业人员三级)及以下职级员工加班,符合本规定其他条件及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加班的,可付给加班费。
第七条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公司内外会议、活动或培训的.,不视为加班。
第八条加班须事先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须在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并经本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门有三人以上同时加班,可以在当日下班前统一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三、指定加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或组织者在当日下班前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加班审批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班的真实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加班的条件规定。
第十条加班费计算。
一、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
二、加班费以员工的时薪为基础计算,加班费=加班时数x时薪x给付倍数,其中,时薪=岗位工资/月法定工作小时数(目前为167.4),给付倍数标准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给1.5倍;
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3倍。
第十一条加班费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二条加班餐费补贴。
一、加班人员可申请误加班餐费补贴。
二、加班餐费补贴为10元/餐,可申请的餐数标准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过2小时,可申请1餐;
(二)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3.5小时以上,可申请1餐;
(三)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7小时以上,可申请2餐。
第十三条双休日加班的,须安排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付给加班费;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须付给加班费。凡未曾按照本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费申请的,公司不予确认,不支付加班费。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加班制度13
加班管理制度旨在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工作效率,同时也保障企业项目的'顺利推进。它通过明确加班的定义、申请流程、补偿机制以及限制条件,为员工和管理层提供了公平、透明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团队协作效率,减少因无序加班带来的潜在风险。
内容概述:
1. 加班定义:明确何为加班,例如超出常规工作时间的工作,是否包括周末、节假日等特殊时段。
2. 加班申请:规定员工如何申请加班,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提出,以及审批流程。
3. 加班时间限制:设定每日或每周的加班上限,防止过度加班。
4. 加班补偿:详细说明加班补偿的方式,如工资、调休、补贴等,以及计算标准。
5. 紧急情况处理:针对突发状况下的临时加班,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6. 监督与记录:建立加班记录系统,定期检查加班情况,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
加班制度14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正,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担当掌握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帮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状况,对加班特别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根据《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方案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掌握。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支配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掌握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掌握。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大事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状况。
2、双休日加班:即支配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支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
下列状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与公共消遣、社会活动及款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习、参与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
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缘由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支配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别,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大事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赐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状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照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状况统计核对,核对发觉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支配员工调休,详细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支配。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取消加班补偿。
2、为猎取加班补偿,采纳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觉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
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支配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
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觉工作效率低下,严峻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加班人员、频次、时间支配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判。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加班申请表》
加班制度15
第一人民医院加班管理试行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医院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避免加班界定不清,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相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 责任:
1、各科室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加班管理,同时按规定将本科室人员的加班情况上报至院人力资源科;
2、院人力资源科协助各科室做好职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在科室内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加班的原则
1、加班系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由医院或科室依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应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
2、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上白班(行政班)者,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倒班的'按值班安排表执行,轮到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值班的为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轮值应安排轮休;
3、医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点,医院将安排补休(补休以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科室负责人安排)或者支付相应加班补贴(加班费);
第五条 要求
1、无论是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或假日加班等,科室负责人均应如实记录加班起止时间及事由,备查;
2、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科、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班人员及时间进行核查。加班时间及加班事由不真实或加班为非医院界定的加班事由,加班视为无效;
3、原则上非单人单科室节假日、双休日必须排班,合理安排补休,不计算加班。
第六条 加班界定及要求:
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加班:
1、医院工作人员(包括二线值班人员)非正常上班时间,因医院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紧急加班者;
2、节假日必须上班,他人无法顶岗、且无法安排补休的岗位;
3、供应室消毒工作工人工作性质特殊及人员(目前两人)不足,上班每日一人给予15元(含餐补)补助。人员足够后自动取消。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不认定为加班;
2、在非正常工作日因业务联系单位或其他来访接待延长工作时间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如拖班),如果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进餐半小时以上者可计算误餐;
4、非单人单科室(包括职能科室,如b超、防保、院感、病理)节假日、双休日排班,尽量合理安排补休;
5、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保洁、门诊抽血室、收费室等;
6、节假日、双休日或晚上开展娱乐活动、义诊、参加会议、职工培训安排、社会活动等;
7、倒班;
8、节假日、双休日或上班及加班后补休者;
9、因工作性质特殊,需非正常工作时间(中午、晚上,如抽血室、输血科、检验科)上班,或正常工作时间延至到中午、晚上工作时间未超过7小时者;
第七条 加班工资计算:
1、加班者,按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疫津贴、加班费管理规定(*医字[2022]42号)文件执行;
2、加班补贴每月由审查小组审查后,财务发放;
3、护理apn排班:
按参与排班人数进行分类包月计算到各护理单元,由各护理单元进行再次分配。(附表)
人数 补助金额
20人以上 600元/每月
15―20人(含20) 500元/每月
10―15人(含15)400元/每月
10人以下(含10)300元/每月
第八条 附则
本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按院长办公会议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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