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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制度

时间:2024-07-03 13:49:48 职场资讯 我要投稿

加班制度【集合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班制度【集合15篇】

加班制度1

  1、目的意义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按照加班时光优先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将根据此制度支付加班人员相应补贴。

  2、适用人员

  xx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各部门领导

  4、具体资料

  4.1、加班申请及记录

  公司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如未能在规定时光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a) 相关部门领导经过邮件提前写加班申请,说明加班事由,发送给总经理审批并抄送行政部经理、考勤员备案。经过总经理批准的视为加班,未经批准、未能准时下班的一律不算加班。

  b) 工作日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日的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c) 周末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星期五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d) 假日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工作日的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工作日加班部门领导能够统筹研究安排在周二、周四。

  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领导要经过补发邮件申请并加以额外的说明。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邮件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

  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

  工作日下班半小时后开始计算加班时光,不足半小时的部分不计入加班时光内,并不得累计计算。

  如果前一天加班较晚第二天延迟到公司,需上报部门领导审核,最终报行政部经理批准,并通知行政部考勤员记录,晚到公司小时数不得超过前一天加班小时数。

  4.2、加班补贴

  高级工程师、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在核薪时已有研究,故不享受加班补贴及加班费,在项目完成时可申请调休。

  加班时光可根据工作情景安排调休,当月出勤天数

  足月考勤天数时,可用累计加班时光进行冲抵,隔年无效、

  加班时光原则上安排每年年底前调休完毕,实在无法调休完的,公司将在年底一次性给予补贴。

  5、颁布者

  xx公司

  6、生效时光

  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加班制度2

  本加班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加班的管理规定,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与健康平衡,同时保证公司的业务运作顺利进行。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加班申请与审批流程

  2. 加班时间的计算与记录

  3. 加班补偿与福利

  4. 紧急情况下的加班处理

  5. 加班的限制与健康关怀

  内容概述:

  1. 定义加班:明确何种情况下被视为加班,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延长工作时间和周末、节假日的工作。

  2. 申请程序:描述员工如何提出加班申请,以及管理者审批的`流程和标准。

  3. 时间管理:规定加班时间的记录方式,确保准确无误。

  4. 补偿机制:详细阐述加班补偿的计算方法,包括工资、调休和福利等。

  5. 应急处理:针对突发业务需求,设定加班处理规则。

  6. 健康关注:强调过度加班的危害,提出预防措施和员工关怀政策。

加班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第六条加班时光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景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景,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景,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1.5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光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情景处置可突破加班时光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加班制度4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的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4、工作日加班以下班后19:00后开始计加班。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考勤统一汇总。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申请流程:

  加班申请单放置前台处,有需要加班者到前台处自行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后交部门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部报备。人力资源部统计后,于月底将电子版加班记录发行政前台进行考勤与调休核对。财务部以行政考勤记录核算工资。调休外,若有折算加班工资情况者需于每月5日前向部门领导提出邮件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行!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业外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次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70%*1、5*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加班调休原则上次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必须调休完,在规定时间内由于个人原因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由于公司原因未修完予以加班工资形式发放。

  9、总监级别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

  2、公司加班遵循法律法规规定,但确因工作需要而指派相关员工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加班时间依照打卡记录计时,擅自修改打卡记录或虚假打卡未实际工作者,依照具体情节予以处罚,具体处罚为虚假加班应发工资额的3倍罚款或解雇该员工。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加班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加班、值班与代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代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代休。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1、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分管副总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和登记。

  2、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3、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4、加班、加点的形式:

  a)平时加班、加点: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加点。

  b)双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员工在双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员工在倒班轮休日工作的。

  c)法定节假日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者。

  5、加班时数:加班申请单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现场了解加班的进展情况,督察员工在加班期间保持应有的工作效率,一旦发现有冠加班之名而无加班之实的员工则马上进行处罚,通报全公司,以儆效尤。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有的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来后补签意见。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人力资源部不予计算。

  第三章代休

  1、非一线员工(总经办、人事、供应、销售、后勤、财务、仓库、车间办事员)在非法定假期间的双休日加班,应在3个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

  a)代休的'时间应为4小时的整倍数。

  b)代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在3个月内安排完毕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d)夜间值班人员如遇抢维修,(可按照规定补批加班申请单)可由部门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代休一般应由部门/车间负责人安排。部门负责人必须安排好人员暂代代休人员的工作,不能影响工作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员工提出代休的,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同加班申请一样,不论是部门安排代休还是个人提出代休,都必须提前一日填写代休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

  2、代休时间不影响当月的全勤奖。

  3、生产一线员工(机电仪维修工及倒班员工)

  a)代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多出的加班时间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章值班

  1、值班是公司为了及时发现、处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岗位的。员工在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间或值班结束后员工可以休息。公司每月会按照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五章加班、值班工资

  1、生产一线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周末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2、年薪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有相应补贴。

  3、值班费发放标准:

  一线员工晚上值班,工作无特别需要,次日尽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补贴6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可以再算一个班。

  值班期间如遇有突发性工作,按照加班审批流程执行。

加班制度6

  第一条 为规范车间加班管理,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高效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仅适用于车间员工加班,不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被安排到车间加班,视为履行义务。

  第二条 公司鼓励各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工作日的工作任务,不鼓励加班,确因生产需要加班,须遵照效率至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三条 加班是指在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确因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完成任务;

  2.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

  3. 因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

  4. 正常工作下班后加班2小时以上。

  第五条 员工加班须由部门主管填报《加班申请单》,并在白板上知会员工。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于当日17:30前交经理审批,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需在放假前一个工作日前交总经理审批。遇紧急情况,由经理安排,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由加班人员所在部门主管补填《加班申请单》。

  第六条《加班申请单》由门卫监督,若实际加班时间与申请时间有出入,以门卫在《加班申请单》备注栏内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并由门卫将此单于次日上班时交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员工加班时间每日2-3小时,不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加班,必须安排员工适当休息,每月累计加班不应超过104小时。

  第八条 每月行政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 ×1.5倍×加班时间),双休日加班未安排调休的其报酬为平时工资的2倍(双加工资= ×2倍×加班时间),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 ×2倍×加班时间)。

  每个加班工时,均按加班者工作技能与绩效给予奖金。

  第九条 正常工作日8小时内可以完成而未完成工作定额的部分加班的,不支付加班费。任何未按规定履行加班手续的,不视为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可以进行对等工时调休,调休后,则不计加班工资。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加班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十一条 加班时消极怠工,可以完成而未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的,取消加班工时。加班时间内,员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若因事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管申请方能离岗。若主管因事不在车间,急需离岗时,请自觉在《加班离岗登记本》上写完记录后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私自离岗者,一经门卫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巡视车间发现,按取消本次加班工时论处。

  第十二条 员工加班禁止在车间吃食、吸烟、大声唱歌或喧哗;禁止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禁止一切私自脱岗、窜岗等行为(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指定处或门外。违犯本条者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为获取加班工时奖金,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工时,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处罚100元。

  第十四条 员工因虚报而申请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工资处罚员工,其中20%由部门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而未完成却安排加班的,按照100%的加班工资处罚,其中10%由部门主管承担。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和颁布,自张贴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纳入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中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相抵触内容自行废止。

加班制度7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7、《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8、《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结算

  (一)、加班工资结算

  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5、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加班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加班、值班与调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景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职责。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景安排加班或调休。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资料,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分管副总批准后交人事部门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所以,平时必须在午时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人事部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加班、加点的'形式:

  a)平时加班、加点:在规定工作时光外延长工作时光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加点。

  b)双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员工在双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员工在倒班轮休日工作的。

  c)法定节假日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者。

  9、加班时数:加班申请单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人事部将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现场了解加班的进展情景,督察员工在加班期间坚持应有的工作效率,一旦发现有冠加班之名而无加班之实的员工则立刻进行处罚,通报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有的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按照规定时光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事部,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来后补签意见。

  11、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如遇特殊情景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人事部门不予计算。

  第三章调休

  12、非一线员工(总经办、人事、供应、销售、后勤、财务、仓库、车间办事员)在非法定假期间的双休日加班,应在3个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光给予补休。

  a)补休的时光应为4小时的整倍数。

  b)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在3个月内安排完毕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d)夜间值班人员如遇抢维修,(可按照规定补批加班申请单)可由部门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补休一般应由部门车间负责人安排。部门负责人必须安排好人员暂代调休人员的工作,不能影响工作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员工提出补休的,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同加班申请一样,不论是部门安排调休还是个人提出调休,都必须提前一日填写调休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人事部门统计。

  13、调休时光不影响当月的全勤奖。

  14、生产一线员工(机电仪维修工及倒班员工)

  a)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多出的'加班时光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第四章值班

  15、值班是公司为了及时发现、处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岗位的员工在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间或值班结束后员工能够休息。公司每月会按照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五章加班、值班工资

  16、生产一线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

  周末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

  17、年薪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有相应补贴。

  18、值班费发放标准:

  一线员工晚上值班,工作无异常需要,次日尽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补贴4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能够再算一个班。

  值班期间如遇有突发性工作,按照加班审批流程执行。

  第六章附则

  19、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从20xx年1月1日起废止。

  20、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加班制度9

  为了增强职工的自身安全意识,减少不安全因素对工作造成的影响,尤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上进行加班、加点工作时,确保在工程施工中的过程控制,全面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加班过程中有足够的.安全保障体系。

  ⑴加班、加点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加班、加点的有关法律、法规。

  ⑵加班过程中应在职工待遇方面给于充分考虑和实施。

  ⑶加班、加点工作必须严格审查,确保具备施工条件后方可施工。

  ⑷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亲临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⑸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要负责全面统筹规划,全面负责加班过程中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

  ⑹夜间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用电管理,具体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⑺编制防止起重机械及工器具伤人的安全保证措施。

  ⑻夜间加班工作禁止高处作业。

  ⑼所有参加夜间加班工作人员必须由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务必保证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了解施工任务,分工必须明确。

  ⑽饮酒后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疲劳作业。

加班制度10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部门、车间人员加班换休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二、制度内容

  1、加班补休时间的折算。正常的工作日或双休日的`加班工时,按每1小时折算1小时补休;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倍率折算补休时间;如:五一当天加班按300%工时折算补休时间,2日、3日则按200%工时折算补休时间

  2、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本部门随时安排休息。没有累积加班时间,则无补休。

  3、各部门、车间加班人员的时间,由本部门、车间的考勤员统计,换休时以4小时(半天)为单位。

  4、各部门,车间考勤员统计每个人可换休的时间,每月30日,到人资部领取相对应的换休票。

  三、流程

  1、加班审批和调休审批流程。加班审批流程:填写《加班申请表》→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2、换休审批流程:填写《换休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

  注:换休时间一天以内由部门领导审批,六天以上(包含六天)由主管领导审批。

  3、无加班情况下的请假审批流程按原流程执行。

  4、使用换休票流程:考勤统计员将《加班申请表》以及每个人加班时间,在每月30日送到人资部领取相应的换休票,将换休票发放到已加班人员的手中,如需换休,加班人员填写换休申请单,审批同意后,将换休票交予考勤员统计,并计入考勤表中,写明“换”。

  5、换休票领取之日起,有效期为六个月。

  6、月底考勤员上报考勤单时,同时附上本月已休的《换休票》,如记录与换休票的数据不相符,在考勤单上所记录的“换”视为事假。

  四、换休票不能兑换现金,加班费与换休票只能二者选一。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加班制度11

  车间加班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

  1. 维护生产秩序:通过规范加班,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避免因过度加班导致的`生产混乱。

  2. 保障员工权益:防止员工被无端剥削,确保其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3. 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安排加班,避免无效工作时间,提升整体生产效率。

  4. 遵守法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5. 关注员工健康:预防过劳,减少因健康问题导致的生产力下降。

加班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使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第一条含义

  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钉钉提交加班申请,不接受口头加班数据)称为加班。

  第二条原则

  (1)公司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8:3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每周需提交周工作总结汇总表,作为审核依据。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物)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内。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长最多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规定时长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加班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分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数加班小时数,(如3.2小时,计3小时;2.8小时,计2.5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当月调休或计算加班奖金两种方式

  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30后开始计算加班工时,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与15元餐费补贴,加班时间超过9点,交通补助凭票报销(35元封顶)(住宿舍除外)。

  (5)月加班奖金计算: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30小时:奖励5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50小时:奖励10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100小时:奖励15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150小时:奖励20xx元

  特殊审批后以此类推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奖金时,需按以上时长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7)加班部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资料的,应于工作时间内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8)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围:

  因本职工作不熟练而延长工作的;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过因公出差;3.正常工作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况。

  第三章调休和含义及原则

  第一条含义

  因加班产生的加班时长(按加班小时数计算),加班当月不计算加班奖金而选择调整休息时间的方式

  第二条原则

  调休最少以半天开始计算,(具体小时以工作时间为准)调休申请需至少提前1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提交调休申请,调休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方可效。

  第四章罚款

  第一条

  1.未依本规定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列入加班计算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一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5分钟之内的,按30元/人予以处罚,超过5分钟的,按10/分予以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小组负责人知情不报连带处罚1000/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每月10日前由行政部制作月加班统计表交由财务核算工资。(如遇法定假期顺延)

  第二条公司会议召开日不允许申请公休、调休。(出差及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抄送:公司各部门、存档

  人事部202 1年7月03日

加班制度13

  一、基本原则

  加班应以满足酒店正常运营为前提,牺牲员工休息时间,完成部门或领导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或专项性工作而需要本人在非工作时间加班的。

  二、加班范围及审批流程

  因工不能安排调休的正休天数计为加班天数。

  (不计入加班的情形: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因工作业务不熟练、业务不精、业务水平低下或因工作安排不当,抓得不紧,缺乏计划性,效率低下等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均不计入加班。)

  1.部门需要员工因经营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交人力部审核后,经酒店总经理审批生效;《加班申请单》一式三联,部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一联;

  2.酒店或酒店人力资源部因经营需要调动其它部门员工加班的,审批流程同上;

  3.因经营需要的'特殊情况,经酒店总经理同意,可以由人力资源部先直接安排后,再补手续;

  4.所有加班的核算均以《加班申请单》为准,否则不予以记加班。

  三、加班调休或加班费计发标准

  1.根据酒店和部门的具体经营情况,酒店人力资源部和东旭锦江国际酒店

  部门要将员工因工作产生的加班,以在当月调休为原则,加班不得累计到下个月;调休的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2.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除法定节假日外)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x3

  四、加班管理要求

  员工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该完成的工作延至加班完成;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若出现因部门工作安排不当或不应该计入加班的情形出现以及虚假情况,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加班制度14

  1.加班种类

  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2.加班认定

  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3.加班审批程序

  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4.加班免除

  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2.加班调休

  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7.附则

  7.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7.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8.附件

  8.1《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加班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其次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需连续工,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方案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连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连续工作,称为方案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别,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连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连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连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终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别状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别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难、事故或者因其他缘由,威逼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平安,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需准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依据工作紧急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支配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酬劳;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酬劳。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别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其次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惩罚。

  其次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其次十二条 为猎取加班补偿,采纳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觉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其次十三条 本规定于20xx年四月一日发布,自20xx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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