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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新政

时间:2023-04-03 14:50:12 松涛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2023年大病医保新政

  在年少学习的日子里,大家都背过不少知识点,肯定对知识点非常熟悉吧!知识点在教育实践中,是指对某一个知识的泛称。你知道哪些知识点是真正对我们有帮助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大病医保新政,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3年大病医保新政

  城乡大病医保

  参保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医保范围: 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缴费标准: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参保对象: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2023年大病医保新政策变化

  对比往年,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

  2. 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 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 提高到55%。

  3. 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

  4. 大额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

  5. 儿童免费接种疫苗:满4周岁儿童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

  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参保个人无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待遇。大病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病保障“起付线”设为1.5万元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

  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

  一年最高可以报销40万医疗费

  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参保居民住院治疗可即时结算

  大病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在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应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对按规定在暂不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而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参保居民可到参保地商业保险机构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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