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全文

时间:2022-08-01 13:54:48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7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全文

  珠海人才政策将有重大变化。21日,笔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珠海人才引进计划采用直接核准方式,实现人才引进工作统一政策依据、统一核准条件、统一信息管理。根据征求意见稿,包括大专生在内的10类人才均有望直接落户珠海。

  引进方式▶▷采用直接核准方式

  征求意见稿提出,人才引进是指珠海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从市外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等,并依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档案接收及户籍迁入等事项。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透明、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依据、统一核准条件、统一信息管理。”征求意见稿指出,珠海人才引进将采用直接核准方式。

  征求意见稿还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人才引进综合管理工作,依据本办法编制、发布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目录、业务办理指南,并与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珠海公安部门负责人才引进有关条件审核、办理户籍迁入等工作。珠海卫计、教育、科技、民政、国资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引进条件▶▷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也可入户

  谁能成为引进人才?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申请引进的人才要符合的基本条件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需刑罚执行期满五年。

  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十类人才,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就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据介绍,成为珠海引进人才,也就意味着能落户珠海。

  笔者注意到,上述人才范畴不仅包括省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入选者,还涵盖在国家、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前三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第一名的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国内高等院校珠海校区(园)人才引进按原政策规定办理;珠海市重点发展产业急需的企业业务骨干引进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实施;劳务派遣人员不适用此项办法。

  该办法计划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关于印发珠海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劳社〔2008〕113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实施意见》(珠府〔2012〕62号)和《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办法》(珠人社〔2012〕202号)同时废止。

  ■链接

  10类人才可直接核准引进

  1.省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入选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入选者,且符合各类人才计划对应的年龄条件;

  3.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中级以上职称后,到国(境)外高等院校进修、做访问学者1年以上,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4.获得珠海市政府部门奖励荣誉的各类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

  9.取得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属于市职业工种限制目录范围的除外)或属于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范围内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且从事的工作或本人具有的职业技能应与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相匹配;

  10.在国家、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前三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第一名的人员。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全文】相关文章:

人才引进工作总结01-24

人才引进工作调研报告03-06

有关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08-26

2017杭州人才引进政策新规定09-26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08-09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6解读08-10

2016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全文08-09

《暂借款管理办法》全文08-07

债转股登记管理办法全文09-22

银团贷款暂行办法(全文)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