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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解读山东免费师范生政策

时间:2020-12-23 18:10:14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最新解读2016年山东免费师范生政策

  昨天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免费培养师范生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文件指出,2016年山东省免费师范生招生规模为3000人,涉及9所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优质师资保障。山东省将免费培养3000名师范生,由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青岛大学、齐鲁师范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等9所高校承担培养任务。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报考学必须生为山东学籍,需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必须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山东省内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免费师范生录取成功后,在校期间将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学生所需经费由山东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免费师范生。

  毕业后,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确保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山东省教育厅召开发布会解读2016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工作

  5月26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学生处、教师处负责人对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为切实保障我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顺利实施,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综合地域分布、专业特色和办学水平等因素,2016年确定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青岛大学、齐鲁师范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等9所高校承担师范生免费教育培养任务。

  2016年,全省安排师范生免费教育本科培养计划3000人。依据各市申报的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规模及学科分布情况,研究确定了2016年具体培养学校及分市就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免费教育师范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学籍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免费教育师范生定向就业招生:

  (一)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省内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四)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根据本人意愿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和任何就业市方向。

  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设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同时设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院校的任何专业和就业市方向。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签订培养协议

  (一)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有关定向就业市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

  (二)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教育局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6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免费教育师范生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册免费教育师范生简明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局。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注册免费教育师范生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工作要求

  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是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精心组织招生录取,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阶段毕业生报考免费教育师范生;要加强招生录取协调配合,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一专多能的教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自2016年起,在省属高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根据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免费师范生重点培养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凡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免费师范生。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免费师范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免费师范生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

  优秀免费师范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鼓励各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设立免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

  三、科学制定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开足开全课程对师资的需求和农村中小学编制使用情况,确定免费师范生需求计划及学科分布,经县(市、区)政府同意,于每年10月底前,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统一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商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遴选确定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校,统筹安排高校免费师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四、完善免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办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免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免费师范生须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已录取的免费师范生报到入学前,要与招生高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鼓励和支持免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师范生免费教育相关政策,免费师范生入学后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免费教育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调整。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为免费师范生,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五、创新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校要按照德育为先、一专多能、面向农村、强化实践的原则,创新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系统设计培养方案,建立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建立免费师范生实习、见习基地,强化教育实践,落实实习支教制度,确保培养质量。

  六、健全免费师范生就业办法。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在市级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

  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学科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先使用农村中小学空余编制,必要时通过使用临时周转专户编制等途径,确保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在省内跨市任教的,需经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审核、签订协议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接收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跨市就业。接收市要安排其到农村学校任教,履行服务期承诺。

  七、规范免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免费师范生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农村学校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或进行交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八、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专业发展。免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在职攻读与教学业务相关的硕士学位。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

  九、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教师资格认定、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的编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市、县(市、区)政府应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宿舍。有关高校需加强免费师范生职业理想和师德教育,引导师范生立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确保培养质量。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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