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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收宣传月演讲稿

时间:2021-03-01 15:20:31 演讲稿 我要投稿

关于全国税收宣传月演讲稿范文

  税务系统每年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称为“税收宣传月”,税收取之于明用之于民,关于税收,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全国税收宣传月演讲稿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全国税收宣传月演讲稿范文

  全国税收宣传月演讲稿范文【一】

  同志们:

  我国历来非常重视税收宣传工作,仅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开展了21年,税收宣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认真审视和评价税收宣传工作,我们认为,税收宣传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税收宣传的目的还远远没有达到,特别是在新媒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税收宣传任重道远。

  税收宣传工作的现状

  税收宣传工作的职责分散在多个部门。各级税务机关的不同部门都承担着不同的税收宣传工作内容,如办公室作为税收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承担对外开展税收新闻宣传、联系媒体、管理与维护税务门户网站、监控分析税收舆情等工作,纳税服务部门负责对纳税人开展税收宣传,等等。

  税务网站是税收宣传的重要平台。全国省级国、地税机关均已建立了门户网站,但基本都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网络税收宣传的权威性、针对性、及时性和广泛性还不够,宣传内容的丰富性和时效性还有待提高。

  税务报刊是税收宣传的重要窗口。目前,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发行的“一报三刊”外,各省级税务机关同时拥有内部期刊。这些内部期刊大多有较好的办刊基础和固定的办刊人员,在各省发挥着税收宣传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但由于内部期刊的性质,不能对外公开发行,大大削弱了社会影响力。

  税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受传统的以税务机关为中心开展税收宣传的思维模式束缚,纳税人需求差异化、层次化趋势和迫切性、实用性要求明显与现有的税收宣传单向性、滞后性存在矛盾,税收宣传前瞻性与引导舆论的功能还没有充分体现,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能满足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需求。

  税收宣传机构尚不健全。目前,全国各地税务机关还没有统一的税收宣传机构,税收宣传工作力量分散,缺乏统一的宣传口径、宣传步调,降低了税收宣传的权威性、及时性、实效性。

  税收宣传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各地税务机关的大多数税收管理员承担着税收宣传工作职责,与从事新闻宣传的专业人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与媒体打交道时缺乏相应的能力,在防范、应对和引导涉税舆情时多有缺憾。

  税收宣传工作的地位有待提高。在现实的税收工作中,没有赋予税收宣传主体应有的地位和职能,制约了税收宣传工作的开展,也影响了税收宣传引导舆论作用的发挥。

  税收宣传的效果有待提升。税收宣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全民纳税意识,逐步实现国家向公民依法征税的强制性同公民向国家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的有机结合。虽然我们在税收宣传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税收宣传的效果尚不明显,这与我们开展税收宣传的方式方法有着密切的关系。

  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建立统一的税收宣传机构,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全国税务机关(总局、省局、市地局三级税务机关)建立税收宣传中心,专职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将包括税收新闻的发布、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开展税收宣传、涉税网络舆情管理与应对、税务网站的管理与维护、税务报刊的编辑与出版等税收宣传事宜全部纳入税收宣传中心,形成税收宣传的整体合力。

  加强税收宣传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税收宣传专业化团队。一方面要从外部引进一批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专门人才,充实到税收宣传队伍中来;另一方面要注意从内部选拔培养一批从事税收宣传工作的骨干。凡是税务系统建制单位均应配备1至2名专兼职人员从事税收宣传工作,并对从事税收宣传工作的人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建立税收宣传人才库。

  切实提高税收宣传工作的政治地位,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职能作用。提高税收宣传工作的政治地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让税收宣传部门参与到税收工作的决策中来,要为从事税收宣传工作的优秀人才提供施展才干的广阔舞台。要切实提高税收宣传工作岗位的政治地位,凡调入税务部门的人员,都必须在税收宣传岗位工作一定时间,凡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税收宣传工作的经历。

  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提高税收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涉税舆情日益复杂,人们的民主法治意识日渐提高,广大纳税人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更加强烈,税收宣传工作的外部环境、内在要求以及所承载的功能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收宣传工作必须站在时代的前列,适应时代的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舆论环境这一中心任务,加强税收新闻宣传,加强涉税舆情引导,积极回应和引导社会对税收的关注,拓宽税收宣传渠道,努力提高税收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在传达税收政策、弘扬社会正气、引导舆论热点、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

  谢谢大家!

  全国税收宣传月演讲稿范文【二】

  同志们:

  在各种新兴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面对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日益关注以及纳税人权利意识的不断强化,涉税舆情已经进入一个十分敏感的时期。正确管理和有效引导、应对涉税舆情,特别是负面涉税舆情,是当前加强和创新税收宣传工作、优化税收环境、促进征纳和谐、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课题。

  目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热衷于听赞歌、受表扬,听不得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批评,受不了媒体的负面报道,将负面涉税舆情视同洪水猛兽。其实,在高度开放的信息社会中,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大环境下,凡是与刊发负面涉税舆情的媒体为“敌”,把负面涉税舆情视同“敌情”的思维方式与做法,是缺乏理性的,不现实、不可行、不足取,其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级税务机关能否正确看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由此形成的负面涉税舆情,体现着税务机关的胸襟与气度。我们要转变观念,把负面涉税舆情当作友情而非“敌情”,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平和的心态,善待负面舆情,善用媒体资源,善借批评力量,努力打造“法治、诚信、和谐、文明、阳光”的税务机关。

  第一,要把负面涉税舆情当作“批评家”。税收工作任务艰巨、牵涉面广,工作中难免出现问题甚至失误。我们应该允许别人找问题、挑毛病、提出批评、要求改正,正如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里指出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如果我们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只有本着“若批评无自由、则赞美无意义”的理念去妥善引导和处置负面涉税舆情,才能真正了解民情、汇聚民智、通达民意,才能有效疏导公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增进征纳和谐,从而牢牢掌握应对和处置舆情的.主动权,不断提升税务机关的公信力、亲和力,树立良好的形象。这应该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对待负面舆情的基本态度和原则。

  第二,要把负面涉税舆情当作“风向标”。东汉著名思想家王充在《论衡》一书里写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感受最及时、最直接、最深刻,或许他们的批评和意见带有某些偏见、某些情绪、某些误解,但是,对作为掌握公权力一方的税务机关来说,首要的不应是考虑如何“摆平”和化解负面舆情的影响,而应从改进工作、促进征纳和谐的目的出发,理性看待并正确利用负面舆情,把其当作媒体反映情况、帮助自己发现潜在问题与工作隐患的“风向标”。这些“风向标”体现了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对税务机关的信任与期待,是宝贵的资源。我们要善于从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或解决的措施,使负面舆情为我所用、为我服务,这对推动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要把负面涉税舆情当作“报警器”。税务机关承担着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以及调节收入分配等重大职能,全国税务干部总人数接近百万,干部的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税务机关的所作所为、税务干部的一言一行,无不受到纳税人的监督与评判。这些监督与评判除了直接反馈给税务机关之外,更多的是通过媒体公之于众。对税务系统而言,负面舆情的发生如同敲响了警钟、发出了警报。随着负面涉税舆情而开展的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能够及时把税收工作中的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系统内部。我们应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以包容、宽容及与人为善之心看待负面涉税舆情,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把负面涉税舆情作为本地方、本单位工作的“报警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为税收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四,要把负面涉税舆情当作“苦口药”。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我们都有听好话、讲好话的偏好,但如果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耳目所及都是好话连连、赞扬声声,却并不一定是好现象。对税务机关而言,正面舆情固然重要,但发生了负面舆情也不是没有好处。正如毛泽东1962年1月30日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所说:“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把负面涉税舆情当“苦口药”,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充分尊重公众和纳税人的话语权,允许公众和纳税人讲不同意见的话、讲批评的话、讲发脾气的话,欢迎媒体监督和报道真实情况。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使和谐税收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要把负面涉税舆情当作“推动力”。税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决定了其所作所为不仅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更关乎国家经济社会物质基础的巩固和民生需求的财力保障。这就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税收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同时,密切关注和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把握和处理税收与经济、税收与社会、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避免和防止就税收想税收、就税收谈税收、就税收抓税收、就税收管税收。税务部门不能“只听自己的声音”或者“只听到自己的声音”,而必须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呼声并做出积极回应。明末清初小说家冯梦龙在《警世通言》里所说:“道吾善者,不足为喜;道吾恶者,不足为怒。”媒体的正面引导无疑是必要的,而负面舆情对于税收工作具有建设性的力量,是一种推动力,可以倒逼和推动我们解决税收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与不足。各级税务机关应创造条件,接受媒体监督,及时向媒体通报重大事件和重大工作部署,税务干部也要养成在媒体监督下工作的习惯。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和改进对涉税舆情特别是负面涉税舆情的监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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