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芳华》读书心得

时间:2024-01-26 08:03:02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芳华》读书心得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芳华》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芳华》读书心得

  《芳华》读书心得 篇1

  《芳华》讲述了文革后期文工团中的故事,团里有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在经历过战争、解放、改革开放后,应和平年代的需求而被解散。在解散前,了解时局的人已开始准备转业,一个接一个离开了军人队伍;而穗子不愿面对改变,坚持要留下来,并用自己的金项链给战友做了牙托,只为他能继续留在军人队伍。但解散文工团势在必行,直到不得不离开的时候,她依然不愿接受现实,好在最后考上了大学。

  在我们的时代里,同样有很多人只愿固守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不愿接受大环境的改变,但外面的生活日新月异,你不改变,必然被社会抛弃;而当你站在社会队伍的后面时,你眼里的社会一定是非常悲伤的,因为你只能看到和你一样被社会抛弃、跟不上队伍的人,每天牢骚着对社会的抱怨、对生活的无奈、对命运的咒骂,你绝看不到走在时代前沿的人对自己的追求。而力量总是向着努力的人的,你接受时代的改变,并努力跟随它,你的眼睛才会看到更多的机会。

  主人公刘峰,是文工团公认的活雷锋,每年都会得到军人队伍给的各种奖项、荣誉,别人不愿意做的事,他做;别人做不了的事,他做;只有他有的进修机会,他却让给别人……他是不折不扣的好人,却因为爱情被下放连队。我不想说是邓丽君的歌害了他,也不愿责怪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她只是想保护自己而已。但是看到组织审讯刘峰的时候,我是真的'觉得“恶心”。

  影片中对此事有一段解说是这样的:“一个总做好事、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突然对你说他惦记你很久了,让你感觉惊悚、恶心、辜负。”对于这件事,我同样感到惊悚、恶心、辜负。在偶像剧中,每一个女生都巴不得被这样的男孩子惦记上吧!东华帝君爱上小凤九不是也让我们拍手称赞、心动神移吗?!怎么到了刘峰就是被腐蚀了呢?这大概就是年代的力量吧,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思想的力量。直到现在依然流传着一句话:“贞女失节不如老妓从良”,千好万好的一个人,犯一点点错似乎都应该被千刀万剐。但是刘峰爱上林丁丁又有什么错?活雷锋不能有爱情吗?在我看来,应该是他错误的表达方式吧,毕竟他强行抱了人家……唉,还是邓丽君的歌害了人家呀……

  “铮铮硬骨绽花开,滴滴鲜血染红它。”那是多么令人可歌可泣的史诗。一部影片,让我看到时代前进的车轮碾压出悲痛的辙印。我不禁想,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会怎样?会不会也在希望中努力、在努力中绝望、在绝望中呐喊、在呐喊中死亡?在我们回头看过去的年代的时候,忍不住唾弃他们的愚钝,但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又好到哪里去了呢?

  或许,我们的时代已经很好了,虽然铺天盖地的真假消息在身边炸开了花,快节奏扰乱了步伐,但信息时代让我们更便捷地认识了世界,比起改革开放前,已经好太多了,比起我们的父辈、祖父辈,已经太幸福了。在这样的时代,我们如何能不享受当下,不感恩前人建设的和平年代,不珍惜现在的美好岁月?在这样的时代,我们又如何能不奋斗,不致敬鲜血染红的历史,不为建设更美好的未来而奋发图强?

  我们的青春该绽放,体现自己的价值,追随自己的心意,将眼前的苟且变现幸福;

  我们的芳华当奋斗,撸起袖子加油干,让诗和远方现在就来。

  《芳华》读书心得 篇2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诬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芳华》读书心得 篇3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书心得 篇4

  这部电影我还没看过,突然对原著产生了兴趣,花时间看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时代的历史背景中,从出生到青春再到晚年,悲惨的结局似乎是对“芳华”二字最贴切的注解,悲伤也是注定的成为这部小说的灵魂。

  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逃不过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叛逆,就会遭到身边所有人的背叛和辱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抛弃。即使你的.生活跌入谷底,奇迹也不一定会发生。

  “碰触事件”曝光后,几乎囊括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的生活谁也想不到;婚姻失败后,他选择了孤独,语气自嘲;

  当然,我们没有想到,高贵美丽的大小姐在大肆挥霍青春后嫁给了一个“军花子”,最终分手当了包租太太;

  但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个个子矮小,被人厌恶的平凡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之后,苦苦守候四十年,只为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的写照。从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起就满身是冬青……

  我始终相信,世间有爱,动天地,泣鬼神。这是《芳华》的精髓所在,也是对善良人们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总是毫不留情地揭露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让我们看到平凡中的伟大,也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需要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身上的丑陋,也不需要过多地揭露他们骨子里的烂根,因为在某个时代,任何行为都会被贴上那个时代特有的标签。就像现在的我们,活在当下,身上就会烙上这个时代的烙印。

  《芳华》读书心得 篇5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中国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文革、毛主席、朱司令、周总理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平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平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妓女)”,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芳华》读书心得 篇6

  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严歌苓笔下的故事在还原生活的真相之外,还能挖掘出它残酷的本质,就如美丽的芳华消逝后,留下的是“落花成泥碾作尘”的伤感。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女兵萧穗子的视角,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男兵刘峰以及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遭际。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们的善意是真的,但背叛和恶意也是真的,他们的感情在灿烂青春里播下种子,他们的芳华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刘峰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他做着所有人都不愿意做的一切杂事,用自己的热情和真诚帮助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是标兵,是典范,是所有女兵心里的“神”。所有的人生生地把他送到神坛上,一边仰望着他,一边等着他暴露出“凡人”的本性。他真诚地向林丁丁表达爱意,却因为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被所有的人谴责,他们都想从他身上看到与自己的“俗”相合的本性来平衡自己内心的阴暗。一次深情的拥抱葬送了他光明的前程,也折射出了时人对“好人”的恶意。

  女兵们的命运各有不同,却都让人唏嘘不已。何小曼悲惨的身世不仅没有得到同伴的同情和关怀,反而因此遭到了疏离,善良的她最终被“英雄”的名号所累;娇弱的林丁丁在不同的追求者中犹豫,最后因所托非人而被岁月折磨得面目全非;郝淑雯看似嫁得最好,却也没逃过离婚的命运。

  同样经历了失败婚姻的萧穗子成为了一名作家,也见证了所有人的悲观离合,在她的记忆里,那座“红楼”将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逼仄了出来。人的命运与时代无法分割,个体发言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因为这会被审判和牺牲。在那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年代,文艺兵们内心的恶被无限放大,并影响了每一个人的命运。然则时过境迁,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了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内心深处翻腾着的不甘也都化作了一株株的冬青,长长久久地伫立在岁月里。

  时光长河滚滚向前,但人性中的恶并没有被洗涤干净,时至今日,恶的形式被各色人等挖掘得丰富各样,然则每个人与命运相逢之际都是一场芳华,只愿在这场相遇里,每个人都能够不被恶意击中,却被善意拥抱。

  《芳华》读书心得 篇7

  严歌苓的《芳华》道尽了一个个人生故事,一个个感动人心泪满眶的故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读严歌苓《芳华》》。

  曾经有人把严歌苓和张爱玲做对比。张爱玲笔下的女人,是美中带着疲倦的,疲倦缘于逃不出人生苍凉的底色。

  相较而言,我更喜欢严歌苓,喜欢她的作品,更喜欢她作品中塑造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因为在她的作品中,总能捕捉到一种女性的柔美,柔美中又带着坚韧的那种味道,是的,柔软却有力量!不论是少女小渔、小姨多鹤,还是《一个女人的史诗》中的苏菲,无论遭遇了什么,都要爱下去,活下去,她们骨子里的那种韧劲儿让人感佩。

  这骨子韧劲儿又被她带进了《芳华》。

  小说原本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导演看完小说后建议重起名字,严歌苓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最后用了《芳华》。

  小说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谦卑、平凡、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小说用四十多年的跨度,追踪着她们命运的变迁,他们最后的人生归宿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

  著名作家刘震云这样评价严歌苓,“她是个独特的作家,她是一位擦亮过去的作家。她专注于那些被遗忘的世界和人物,被遗忘的生活片段,被遗忘的精神,她不断打捞被遗忘的碎片,这一点和很多作家非常不同。”

  小说中的两次“触摸”事件是人物命运的分水岭。面对异性的触碰,一个视之为毒药,一个视之为蜜糖。你不珍惜的爱,也许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礼物呢。

  “林丁丁突然挣扎得猛烈,并哇地哭出声……刘峰抱着这个哇哇哭的女子,完全乱了,不知正发生的是什么事,事情的性质是什么。他连掏出那一团糟的手帕都想不起来了,展开巴掌就去给丁丁抹泪。那该是多滑稽的场面!刘峰一只手紧搂着林丁丁,生怕她跑了,另一只手那么眉毛胡子一把抓地给他心爱的小林抹泪……刘峰继续说错话,我对你是真心的,爱你……林丁丁突然破口大喊——救命啊!”

  “他怎么敢?!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面对刘峰情不自禁的告白和触碰,对林丁丁来说是惊吓的、恶心的,甚至是配不上她的。而这次“触摸”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因为好事者,因为是那个年代,刘峰背上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下放伐木连当兵,后奔赴战场,用一只手臂换回了一条命。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互相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我们那群可怜虫,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多少年以后,当“我们”明白了这些道理,刘峰却已经因病告别了这个世界。其实,在那种社会大背景下,人性的扭曲是必然的,只是这种扭曲改变了很多刘峰这样善良的小人物的.一生。

  “朱克站起身,脸上的痛苦更深刻,‘您老的嗅觉没事吧,闻不出来呀?让我托举她?多不卫生啊!您自个闻闻,她整个是馊的。’”

  “太不像话了!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的同志呢?还是个女同志!那你告诉我,朱克,是不是换个人你就愿意举了?”

  就在这时,何小曼的新搭档出现了,从男舞者队伍的尾巴尖上走出一个人来,走到何小曼身边,说:“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

  刘峰,我们的好刘峰。每次缺德家伙们偷吃了包子馅,刘峰都会把空空的包子皮夹到自己碗里。他两手轻轻搭在何小曼的腰上,等着杨老师下达“开始”的命令。从排练厅的窗口,能看见刘峰把何小曼高举起来。

  小说写到刘峰为何小曼解围做她的舞蹈搭档,双手放在少女腰间的托举,这也是触碰。对于小曼来说,刘峰的碰触却成了照亮她心底的阳光。让她甘愿在上百号尸体袋里挨个翻找刘峰的名牌,只为确认他安好。让她甘愿以朋友的身份陪他经历病痛,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也许小曼是这群人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

  严歌苓把这个特殊的群体,把每个人都写得活灵活现,人性的弱点就那样赤裸裸地晾晒在大众面前。我很难说喜欢谁,不喜欢谁,但我很心疼何小曼,从小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连亲妈都不善待她,好不容易走出那个“牢笼”,新的环境里,因为她的“另类”,更是处处遭受嘲讽和打击。走过那段扭曲的岁月,唯有小曼,是最有韧劲儿,最懂得珍惜,最温暖的那个人。因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严歌苓说,《芳华》是她最诚实的一本书。以前她的故事里总在写别人,这一次,她“触摸”自己。透过萧穗子的视角,我们看到了很多她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

  唉!

  这是我读完小说后的感受——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那群少男少女,面对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我唯有一声叹息。

  《芳华》读书心得 篇8

  有句俗话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知道别人看了《芳华》后的所思所感,但我确信的是——《芳华》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影片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两个最善良的男女。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并不高,至少比文工团的其他成员要低些,但两个价值观彼此相同人到了一起,他们一定是心心相印,相濡以沫、举案齐眉、鸾凤和鸣,琴瑟和谐,就像《格林童话》里的那句话——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了三百年。有的人可能认为影片的这个结尾并不好,我觉得这个结尾更妥帖更实际。现实生活中,最善良的人往往并没有被善良的对待,两个最善良的人能生活在一起抱团取暖,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有的人认为编剧严歌苓老师过于残忍,因为片中最善良的何小萍倍受其他女孩的欺辱,这其实才是现实生活的常态。现实生活中被憎恨被欺负的,绝对不是坏人,而是心地善良的好人。而电影中欺负何小萍的人可不是一般人,她们可是经过层层选拨的都是年轻、漂亮并且都颇具艺术才华的女孩。这样的女孩们都习惯性的欺负弱小的何小萍,那么整个社会的常态又是如何呢?

  电影的名字《芳华》取得很好,可谓整部电影的点睛之笔!看了她们的芳华,免不了想想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其实对于我们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来说,我们曾经的芳华都是普通的平凡的琐碎的,没有任何亮点可供追忆和回味的.。乔布斯25岁就成了全美最年轻的亿万富翁,并受到里根总统的热情接见;马克扎克伯格24岁已名满全球,并拥有上百亿财富。这两位大佬很牛,但全世界内又有几个这样的人物呢?对于我们这样大多数的凡夫俗子、贩夫走卒来说,对于自己芳华的最深记忆,可能就是谈了一两场蚀骨销魂、铭心刻骨的恋爱吧了!所有的青春回忆都离不开爱情,但影片中的爱情也因各种原因被伤害被压迫被扭曲。那个年代如此,现在依然如此;影片中如此,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所以影片中何小萍的爱情观就更稀有、更弥足珍贵!何小萍在战地医院陪那位负伤战士聊天,战士问她的心上人,何小萍真诚的说——他是最好最好的人了。何小萍深爱着刘峰,不是因为他有金钱或有地位或有权力,而是因为刘峰的心地淳朴善良。即使后来刘峰失去了右臂,成了一名残疾人,两人再次相遇,何小萍仍毅然决然的要跟刘峰相守在一起。我觉得这是影片中最感人的情节了,相比起现在无数信奉“宁可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在自行车上笑”的女孩,不能说谁对谁错,因为谁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些物质女孩也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也不属于破坏公序良俗,但在每个男人的心灵最深处,对何小萍这样的女子,应该多一份尊重和敬意!

  影片的最后,萧穗子提到刘峰和何小萍,感叹说——“他们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哎,这句话是全片最重要的台词,直接呼应了影片的名字。同时,我还觉得这也是全片中最锥人心痛的一句台词。刘峰和何小萍老了,萧穗子也老了,全文工团的人都老了,世界每个人都在慢慢老去,没有谁能阻挡自己芳华的逝去。对于我们普罗大众而言,意义可能在于启发我们轻装上阵、顺从自己的内心,而不是蹉跎岁月,后悔终生,毕竟青春易老,芳逝!

  对于冯小刚导演和编剧严歌苓老师来说,他们都已过耳顺之年,但他们的这部艺术作品,将永世长存。一百年后的人们可能不会再看冯导的《甲方乙方》、《非诚勿扰》,但人们肯定还会看他的《一九四二》,看这部堪称杰出甚至伟大的《芳华》。

  《芳华》读书心得 篇9

  禁忌总有一种让人着魔的魅力。芳华的故事,是在一个充满禁忌的背景下发生的。

  不由得让人想起小学门口面馆的烤鸡翅。这大抵是我活到现在吃到过的最独特的一种。闻起来是一种细密的香气混着焦糊的味道。鸡翅的独特就在于外面的皮,一口咬下去简直是在口腔中炸开的香甜。秘诀就是酥皮外面裹着的香脆的面包屑,大快朵颐的时候会粘在嘴角,掉在盘中,急忙去舔盘子的时候,柔嫩的鸡肉已经让人无暇顾及面包屑了。没见过吃这种鸡翅能吃的文雅的,大多数人都是看着厨房,咕噜咕噜地咽口水。然而我每天中午都是偷偷去吃的,因为大人们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不禁让人唏嘘,想想当年每个中午都在小面馆吃的唏哩呼噜的日子,居然已经过了十年。店主都换了好几个,而我再也吃不到这个烤鸡翅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它变得更好吃了,现在打下这几行字还觉得口水要流到桌子上。

  芳华的时代,似乎处处都是禁忌。打扮好看,是禁忌;生活富足,是禁忌;谈情说爱,是禁忌,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起来寻常的事情,都是禁忌。可就像今天,我即使买了肯德基的全翅桶,也敌不过当年偷偷摸摸翅的一只烤鸡翅;今天的我们自由自在,却索然无味。芳华的'世界充满荆棘,却恣肆张扬,洋溢着青春的色彩。

  是啊,在人人都精致美丽的今天,穿上一整套昂贵的服装,怎么可能比得上当年一套干净挺刮,英气逼人的军装?天天都能品尝的饕餮美味,又如何能够和被窝里悄悄地小口咬着的巧克力抗衡?

  在小情小爱的歌曲传遍大街小巷的今天,一声大胆的告白怎么可能比得上送给所有人芝麻糕,只为了送你一块的感动。这些青年青春的色彩,其实一样都没有少,反而在时代重压的磐石下,顽强地开出了一朵朵花。我向来以悲观的眼光读书,在悲哀的时代,人们的快乐更像是自我欺骗。然而文字中,却藏不住的是嬉笑欢闹的美好。

  尽管每一个人都是悲剧,但是他们的生活,有过这样的色彩,也让人动容。

  《芳华》读书心得 篇10

  周五,观看了电影《芳华》,被对美好青春的赞美“世界有朵最美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所振动。

  作为一名教师,芳华中不仅有自己,还有学生,今天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老师们,愿你芳华永在。

  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未破晓,当万物还在熟睡的时候,已有人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三更灯火五更鸡,他们用勤劳,催动着新的一天。这也是老师的写照。

  浙江衢州黄坛口乡83岁的毛师花奶奶,24年来,每天五点半她都出摊到学校门口卖早点。石磨磨的豆浆,土鸭蛋做的蛋饼,手工包的.糯米粿,都只卖五毛钱。物价涨她不涨,每月都贴三四百元。她说舍不得这些孩子,身体允许会一直摆下去。

  所有的老师,和毛师花老人一样,都有一个“坚持”,坚持用自己的青春去培养一代代的学生。

  老师,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用自己的爱心,用自己的知识,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发观学生的美,鼓励学生,与家长朋友一起,使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愿每一位老师芳华永远都在!

  《芳华》读书心得 篇11

  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题记

  我刚刚读完《芳华》时,眼眶中被泪水充斥着,喉咙中被“异物”堵着,心中被复杂的情感压着,我仿佛突然变成了哑巴一般什么都不会说,像聋子一样什么都听不到。

  当我读到刘峰被叫去审问时,因为团首长将沤了一冬天的水泼在墙上而哭了时,我的泪水突然就决堤了,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为什么像刘峰那样善良的人会遭到林丁丁他们的背叛!修补老化的地板,补破旧的军装,掏下水道……这些在我读书时所想象的场景又一一出现在我的眼前,灵巧的双手在我的眼前不停地敲打沙发,于是我眼前的文字模糊了。

  我想,刘峰为什么会被曾经仰慕他崇拜他的人背叛,作者已经用最犀利最简单的方式挑明:因为他人好。因为他人好,所以人人都等着他出丑;因为他人好,所以尽管每个人都崇拜着他,但也嫉妒着他。正处芳龄的孩子没有见过英雄,他们感觉到不真实,或者说,他们好奇这所谓的英雄是不是真的像神一般没有七情六欲,再直白一些说,他们没有见到过虔诚向善的圣徒出丑,他们的嫉妒心悄悄作祟,渴求着雷又锋的丑态。所以当那一刻来临时,每个人都义愤填膺地讨伐刘峰。他们心中不屑于刘峰,他们的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他们的嘴上说着刘峰的坏话——小人的嘴脸。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痛恨那个时代,痛恨他们附和式的背叛。那个时代只要认定你有罪就一定要将你纰漏得不成样子,纰漏的错误还是你自己亲口说的,找不出一点冤屈,这多么的可笑!那个时代的一些人也令我感到厌恶:只要有人开头讲坏话,就会引发所有人的坏话。就像书中所写得“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多么可怕的社会风气,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会不会也变成没有道德底线、没有怜悯心、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人性的可怜的爬虫,没有灵魂,空有一副皮囊的附和别人的“人”。

  书的结尾更让我感到心酸,病了就仿佛做错了事一般,躲着每一个相识的人,躲在让他不安全的'壳中,小心翼翼的“神秘的”活着,而何小曼能够陪伴他到最后,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相似吧,或许因为书中说的“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何小曼就是那个人。在最后灵堂前只剩下了三个人,虽然凄清,但也是最好的结果,不该让一些人一些事再扰乱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安宁生活。

  在红楼里发生的一代人的故事,是一代人的青春,也是一个时代的映射。他们的青春就像书的封皮一样,是枯燥黑白中突兀的一抹绿。

  《芳华》读书心得 篇12

  如果非要给《芳华》写一句观后感,我觉得没有“人性”“历史”什么的,唯有“命运”。

  看到前面部分何小萍被集体排斥甚至被欺负的时候,我都有点不忍心再看下去。但是不忍又能如何,这人世间上有很多这样命运的人。在当事人看来,这份压抑难以承受,觉得自己也够善良,为什么到哪里都不受待见?在当事人之外的人看来,她无疑是有缺陷的人,是另类,言行都让人嫌弃。

  其实我不想说起周易的.,因为也显得很另类,但是我感觉这个解释是最科学的。比如八字官杀重而无力承受的人,活着就是有压抑感,压力大口舌事多;比劫多而无用的人,不容易有朋友;伤官见官,容易和领导有冲突等等。

  这剧最后的时候,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有“残缺”的人聚在了一起,我想这美好的结局应该是剧情的需要了。

  不想说人性,林丁丁当时如果不举报,也许这辈子被命运之神打上叉叉的就是她,可是剧情如果不是那么发展的,是刘峰飞黄腾达了,而林丁丁沦落了,那人性就有了吗?只能说是命运了,而且林丁丁的所谓的人性不完美,才让她活得很滋润,而完美的刘峰,老天必定也要让他的一生有残缺。

  芳华岁月流逝,留下一串串故事。自古以来,最美的故事不是因为完美,而是因为不完美。

  《芳华》读书心得 篇13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书心得 篇14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确实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绩,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诲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发动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视。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疑心,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响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展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平安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决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臭”的时候,站出愿和她伙伴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揭露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疑心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芳华》读书心得】相关文章:

《芳华》读书笔记范文08-25

读芳华有感05-28

芳华读后感01-05

读芳华有感7篇05-28

读芳华有感(7篇)05-28

电影芳华语录12-01

芳华的观后感02-16

芳华观后感11-30

经典语录:恰好你青春年少,恰好我芳华正好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