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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

时间:2023-10-08 12:11:44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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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

  原来,老狼王在一次虎口夺食中失去了生命。狼群无首,饥饿难耐,打算用老狼王的尸体填饱肚子。这时,狼王生前的妻子“紫葡萄”挺身而出,不让狼群靠近半步。恰好,一只梅花鹿奔跑于悬崖下的山谷中,吸引了众狼的目光。“紫葡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山崖腾空而出……所有的狼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紫葡萄”像鹰一样的飞下去,梅花鹿吓呆了,竟然也没有跑,被“紫葡萄”逮了个正着。狼群饱餐一顿,终于解决了温饱问题。 “紫葡萄”的机智、勇敢征服了群狼。在最年长的狼“朵朵菊”的推荐下,“紫葡萄”当上了狼王,成为第一届母狼王。

  生存是王道。新女王上任后,首当其冲的是解决群狼的温饱问题。与耗牛的首战中,狼群折兵损将了。女王痛定思痛,铤而走险,深入沼泽捕食到了小野猪,给狼群带来了生机。为争抢领地,两个狼群互相残杀。敌群的一只母狼和一群小狼崽落单,群狼正要下手之时,女王却给母狼、狼崽一条生路……女王的.宽容赢得了敌群的援助,并重新组合成一个大家庭,连手打败了“断牙血瘤虎”,解除了狼群生存危机。

  读了《狼国女王》,我深受启发:勇于尝试,就有舞台;敢于担当,就会有所作为;宽容友善,就会春暖花开。“紫葡萄”在危难关头,奋不顾身,敢于尝试,用行动赢得了群狼的尊重;当上狼王后,她担当起了自己的责任,用果断、勇敢、智慧为家族撑起了一片天;在饥饿面前,狼王宽容为先,仁慈为本,留给了对手一条生路,反而给自己创造了更多机会,收获了友谊,取得了丰厚的回报。做人何尝不是如此?科学家就是在尝试、担当、奉献中让生命闪光! 《狼国女王》是一本好书,教会我担当、宽容,希望大家一起分享。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

  翻开一本咖啡色的书的第一页,一个黑头发、绿眼睛、额头上有个独特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

  厚厚的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不用刻意的去回忆,闭上眼,一幕幕场景都在眼前一一闪过,久久不能忘怀。只因为那一次次的感动。

  霍格沃茨是一所不为麻瓜所知的神奇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正直善良可是他却有一段不完美的过去、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他的智慧他的慈爱让我感动;魔药课老师斯内普,虽然因为年轻时哈利的父亲等人欺负他而处处厌恶哈利,但他却冒着生命危险做卧底,并保护着哈利直至自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于是我被他的勇敢他的不记前仇所感动;罗恩和赫敏,他们对哈利真挚的友情让我憧憬;哈利,他从小失去双亲在姨夫家饱受欺凌,知道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进入到了真正属于他的魔法世界后,他有了罗恩与赫敏这两个生死之交,有了教父小天狼星,有了关心他的邓布利多和海格,还有待他特别好的韦斯莱一家,还有卢娜、纳威等朋友,他还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金妮。

  哈利波特系列,一共有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扣人心弦,疑团重重,直至最后读者才会恍然大悟,书中的事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

  主人公哈利因为一个预言而被伏地魔追杀,可是哈利母亲的爱保护了他,伏地魔的魔咒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于是他就成了魔法世界家喻户晓的大难不死的男孩,而伏地魔也因此失去了一切力量,从此躲到了不为人知的地方,直到哈利四年级时那场比赛,火焰杯被人变成了门钥匙,于是哈利和塞德里克被带去了伏地魔身边,塞德里克失去了生命,而哈利则死里逃生,同时伏地魔也得到了所谓的敌人的血,复活了。从此,哈利被人们密切的保护着,直至韦斯莱家的.那场婚礼,哈利、赫敏、罗恩三人开始了为了拯救世界也为了邓布利多的托付而独自寻找魂器的生活,如此艰辛的一路上,罗恩赫敏始终对哈利不离不弃。最后的最后,霍格沃茨的最后一战,伏地魔彻底被消灭,人们得到了幸福平安的生活,故事尾声、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旁,哈利金妮罗恩赫敏送他们的孩子上车,而哈利额头上的伤疤已经有很久没有疼过了。

  翻过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页,情绪如潮水般翻涌着,久久不能平息,为了那三人的友情,为了那持续的感动,为了那跌宕起伏的情节。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4

  我喜欢书,也爱读书。

  我看了许多书,有《托起心中的太阳》、《格林童话》等。其中,我最喜欢看《托起心中的太阳》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有钟仪南冠刀、此心无憾诃振梁、向中国人脱帽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蚂蚁告诉我们》。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蚂蚁能灭火,蚂蚁能围成一个蚂蚁球脱离火灾。蚂蚁是个大家庭,大集体,不会为一点小事而打架。我们班其实也是个大集体、大家庭,但是却常常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比如:今天谁丢了橡皮,或丢了东西,都会去找一些不相干的同学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打骂起来。我也会发生一些争吵,橡皮不见了,就找同桌问话。蚂蚁尊敬伙伴和家长。我常常会为一些小事而伤害朋友之间的友谊。我也常常会冒犯长辈,我想要读书,硬是逼着爸爸买书,从来不知道爸爸的辛苦和关心,从我读了这故事后,尊敬长辈了,很少跟朋友闹别扭。

  其他故事也让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和知识。比如:杨钢林叔叔为国献身,在非典面前从不屈服的白衣天使,黄堂那不足挂齿的小事,李根同学那孝女绳中的故事等。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5

  很多人都相信,只要了解奥巴马在读什么书,就能多少猜测到他正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会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奥巴马在接受《时代》周刊采访时表示,他计划在入主白宫两年内,以负责任的方式关闭关塔那摩基地。他希望解决的其他几件大事还包括:重振美国经济,从伊拉克撤军,推动国际组织应对具有世界性威胁的问题,如气候变化等。

  奥巴马如此关切古巴,是因为他对整个拉丁美洲都有很多的了解。奥巴马在当选总统后曾与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通过电话。他在电话中谈了对阿根廷的了解:“大学时曾认真看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因此非常了解。”

  奥巴马提到的博尔赫斯(1899—1986)是阿根廷著名作家,在阿根廷文坛享有很高的地位。他有英国血统,在日内瓦上中学,在剑桥读大学,掌握英、法、德等多国文字。他的小说常带异国情调背景,荒诞离奇,充满幻想,构思奇特,有神秘色彩。科塔萨尔(1914—1984)少年时在瑞士和西班牙生活过,在阿根廷读完大学后便到乡村中学任教,是个大器晚成的作家。他最著名的作品是1963年发表的《跳房子游戏》,被誉为“拉丁美洲的《尤利西斯》”。小说的主人公是位知识分子,为追求人生的真谛到了巴黎,却发现自己与其格格不入,失望之余不得不舍弃爱情与友谊,又回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媒体得知奥巴马读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还是很感兴奋:“很了解这两位作家的美国总统不多。”

  在战后美国历届总统中,奥巴马可能是最爱读书的,而且读书的也的确很多。美国媒体也认为,他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难得一见的“有文化的总统”。美国《纽约时报》去年11月3日曾有一篇报道说,奥巴马在读《幽灵战争:中央情报局、阿富汗和本·拉丹秘史》。这本书的作者是《华盛顿邮报》前总编史蒂夫·科尔(Steve Coll)。当时,有人猜测奥巴马可能对抓捕本·拉丹很关注,但这本书中的内容远不止这些。

  读完《幽灵战争》之后,奥巴马又读了杰弗里·萨克斯的《共同财富》(Common Wealth)。杰弗里·萨克斯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家,早在1990年代初期就已成名,与劳伦斯·萨默斯和保罗·克鲁格曼并称美国经济学界“三才俊”。近年来,萨克斯一直致力于研究人口、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全球性问题。奥巴马可能是想从这本书中得到一些启示,看看美国政府应该如何解决地球变暖和第三世界援助问题。

  奥巴马自己也写了几本书,他的《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现在都是全球畅销书。他在书中也提到,每次遇到问题时,他都会找来相关的书阅读,希望从书中得到些启示。因此,很多人都相信,只要了解奥巴马在读什么书,就能多少猜测到他正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会用什么方法解决问题。

  奥巴马自己说,他最爱读的书是《圣经》。第二喜欢的书呢?有人说就是多丽丝·古德温(Doris Kearns Goodwin)写的《对手团队: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天才》。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林肯内阁的内情,有人望文生义,说奥巴马在选择内阁人选方面,效仿林肯,让白宫内布满了在政治上相互竞争的对手。奥巴马爱读有关林肯的书,是很自然的。除了本书外,还有人看到,去年11月中旬时,奥巴马拿着卡普兰的.《林肯传》一书。

  奥巴马不久前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读过美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史密斯(Jean Edward Smith)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他也读过新闻记者乔纳森·艾尔特(Jonathan Alter)的《决定性瞬间:罗斯福的一百天和希望的胜利》。在美国,有关罗斯福总统的书数以百计,这两本书据说是诸多罗斯福传记中较好的。据说,奥巴马还读过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拉里·巴特尔斯(Larry M。 Bartels)的《不平等的民主:新镀金时代的政治经济》。这本书阐述了为何民主党执政时期,美国经济会更繁荣些。奥巴马已经明确提出,他将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来应对危机,振兴美国经济。在这方面,他应当是从罗斯福总统那里得到了启示。

  在外交问题领域,奥巴马阅读了美国时事周刊《新闻周刊》国际版总编法里德·扎卡里亚撰写的《后美国世界》(The Post—American World)。这本书论述了中国和俄罗斯等“其他地区”的崛起,强调美国应该发挥以“软实力”为中心的领导力。

  据说布什原本不大爱读书,自出任总统以来,也读了不少书。但临卸职之前,还是给世人留下了一个好玩的“扔鞋游戏”。否极泰来,看来,美国真的需要一个“有文化的总统”了。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6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Z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7

  自从学校开展"诵读经典"以来,我一直坚持背诵《》。每每读过几句话以后,我还要仔细揣摩一下,遇到不懂的地方就请教妈妈。今天早上我读到了"融四岁,能让梨"。讲的是一个叫孔融的孩子,年龄仅仅四岁就懂得谦让的故事。当妈妈把洗好的梨端到桌上让孩子吃时,孔融主动拿起了一个很小的'梨,而把大梨让给了哥哥,他说:"我应该吃小梨。"我当时真是吃惊,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歉让,想想我自己的做法,真觉得脸红。

  在家里,我总是和弟弟抢着吃,抢着玩,从没有想着弟弟小,我应该有个姐姐的样子,为这事爸爸妈妈也没少跟我讲道理,可我就是不服气。现在我读了这几句话,觉得自己确实不应该那样做,应该懂得谦让。再想今天发生的一件事更让我脸红了。今天妈妈用面蒸了一条小鱼,非常漂亮,当时吃饭的时候我还在屋里躺着,跟妈妈怄气呢,弟弟敲门说:"姐姐快来吃饭,有小鱼。"我想我不出去,你也不敢给我吃完了,后来弟弟又来喊我,唉,再不出来估计妈妈又要生气了,算了,吃饭吧。我出来一看,那条小鱼一动也没动,我看看妈妈,妈妈说:"弟弟本来已经拿到手里了,想了想还有你呢,说等你呢。"我二话不说几口就吃没了,弟弟端菜来了一看说:"你怎么这样啊你!"当时我还沾沾自喜,现在想起来觉得羞愧不已,弟弟还知道让着自己,而我却从来不体会弟弟的感受,真的不应该。

  《三字经》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以后,我不仅要坚持背诵《三字经》,我还要坚持学习主人公们良好的行为习惯,让自己越来越优秀。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8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对童年的遗憾,有的是因为做错了一些事,也有的是因为错过了一些事。当我们长大了,意识到那是一种遗憾时,如果给我们机会去补救,或是去挽回,我们是否努力去做,也验证着我们是否真的有所成长。《偷影子的人》讲述的就是一个男孩的从年少时的懵懂到长大后的顿悟,最后找到最初的梦的一段历程。其间,有他和朋友们之间的友情羁绊,也有对爱情看法的逐步成熟和蜕变,当然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特异功能——“偷影子”。

  书中的“偷影子”类似于读心术,只不过每个人的影子都有独立的一面,它们能既能透露主人的遭遇与隐私,也能对主人的一切发表意见,并且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但凡跟男孩的影子跟别人的影子相重叠时,就可以跟别人的影子交流——这一设定的想象力十分丰富,的确影子的重叠这一现象足以让人浮想联翩,只不过很少有人去浮想,恰好作者抓住了这一点。这里不得不进一步分析一下“偷影子”比“读心术”的高明之处。正如之前所说,影子可以表达自己的东西,而读心术只能读取被读心人的直接意思表示,至于真假或隐藏的东西需要二次加工提取,所以来自影子的信息要更真实、成熟、方便一些。

  书中通过偷影子,再到接受影子的任务去帮助别人,大大小小的故事中渗透着许多道理和哲理,当然故事都是伴随着男孩的成长历程的,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好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读者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9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棒的书——《老残游记》,这本书是取原著里的精粹而著,比起原著更容易理解,情节也更紧凑明快,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老残游记》,一听名字就应当明白,这是一名叫老残的人旅游时所写的东西。本书作者刘鹗,字铁云,笔名洪都百炼先生,清末江苏丹徒人。他很喜欢科学,一心期望国家富强,但他那些谋求革新的主张,并不能被当时顽固的守旧派理解,最终受诬陷,流放新疆而死,书里的主人公老残,就是刘鹗的化身。其实,《老残游记》并不全算游记,他是经过描述酷吏的主要政绩,暴露出清代末年政治的黑暗与残暴,表现出民间生活的惨痛。

  在这本书里,老残是以医生的身份出现的,总是摇着一串铜铃满街逛,遇见不公事,就上去打抱不平、为民申冤。老残的第一站就是山东的蓬莱山,老残也是在此地出的名。他走到一处地方,有个大户,姓黄名叫瑞和,得了一种怪病浑身溃疡,每年都要犯几次病,谁也治不好,那日,老残正好摇着铜铃经过此地,说自我能治,说这是大禹传下来的`方子,别的都不管用,黄家半信半疑,就勉强答应试试,结果,还真的药到病除,一向都没再溃疡,老残的医术就此传开。

  他之后开始云游四海,遇到了玉贤和刚圣慕两位“清官”,办案从来雷厉风行,但生性残忍,采用严刑峻法,冤枉了不少良民,刚圣慕还危害两条人命,有的当地老百姓胆大,就给老残说说这酷吏的暴行,有的怕招祸上身,就什么也不敢说,老残也是心里着急却什么也不能做,只得干着急。之后老残还帮忙了一位妇女翠环,因为黄河闹水灾,她的家园被淹没了,被沦为妓女,后经老残相助,逃出了火坑,随老残回江南。

  我很喜欢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社会政治的实况,以及清末那些酷吏“清官”敛财害命的所作所为,这些“清官”描边以清廉为名,实际上却用血腥手段统治和欺压人民。这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很值得一读。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0

  近几天,我读了汪曾祺的《人间草木》,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作者的语言风格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的语言平实,质朴,但饶有趣味。他的作品中尽是小桥流水,小四合院,小胡同等别致的景象,却极少有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面。他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鱼虫,娓娓道来,不像是一位伟大作家的作品,而像是在听一位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在讲故事。

  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葡萄月令》中,就突出的体现了他的平实与质朴:一月下大雪;二月刮春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七月葡萄“膨大”了;八月葡萄“着色”;九月给葡萄喷波尔多液;十月有别的农活,去割稻子;十一月葡萄下架;十一月下旬,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每一段之前的这句话,详细地记录了每一个时间段应做的事。这些句子短小,精炼,没有华丽的修饰,但读起来并不显得单调,不但体现了他的写作风格,还使文章结构更加清晰。

  在《胡同文化》中,作者写到了胡同里的吆喝: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我们也曾经学过关于胡同中吆喝的课文,但那篇文章中突出地写了吆喝的声音,腔调,而作者却把胡同里吆喝的人用的特殊工具即发出的声音都写得十分真切,更说明他对这些人的观察十分细致,体现了他对北京胡同的热爱和对北京民俗的独特感情。

  书中还有对于花,虫的描写:我家的后院有一棵紫薇。这棵紫薇有年头了,主干有杯口粗,高过屋檐。一到放暑假,他开起来,真是“繁”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半边还有许多不规则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他是几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一个枝子上有许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嚷嚷。在乱哄哄的繁花之间还有许多赶来凑热闹的黑蜂。这种蜂不是普通的蜜蜂,个儿很大,有指头顶那样大,黑的,就是齐白石爱画的那种。我到现在还叫不出这是什么蜂。

  这种大黑蜂分量很重。他一落在一朵花上,抱住了花须,这一穗花就叫他压得沉了下来。他起翅飞去,花穗才挣回原处,还得哆嗦两下。读到这里,紫薇花与黑蜂互相嬉闹的画面顿时浮现在我眼前。我也曾经见过蜜蜂在一棵长满鲜花的树上采蜜,觉得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作者笔下,一切仿佛都像人一样,可以玩耍,交谈。乱嚷嚷,凑热闹,抱住,挣回等都写出了这一点。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1

  晚饭后,爸爸出门去了,妈妈坐在沙发上打毛衣,外婆在收拾餐桌……

  我坐在书桌前,在纸上画了一只小兔子,一对长长的耳朵,一身精美的丝绸衣服,一双精致的皮鞋,风度翩翩。对,书上就是这么写的:“他的投影是多么的优雅!”我沉浸在书中,突然,耳边响起妈妈的声音:“呀,好漂亮的兔子!”我回过头:“妈妈,他的'名字叫爱德华。”妈妈显然有些惊讶:“你说的是《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吗?我一直以为爱德华是一个人的名字。”

  知道吗?爱德华曾经是一只近乎完美的瓷兔子,美丽,优雅,高贵――虽然有点自命不凡。他的主人非常爱他。作为一只瓷兔子,爱德华会激动,会感伤,会顾影自怜,可那时他不懂爱。

  只有在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爱。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就是一次失去的旅程。在一次海上旅行中,爱德华掉进了海里,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里到流浪汉的营地,从一个生病孩子的床前到孟斐斯的街道上……

  一次又一次的失去,爱德华“身体深处的某个地方”学会了疼痛,他不再关注自己的影子,开始学会倾听别人的回忆,懂得了爱。最终,找到了回家的路。

  看完书,看见妈妈还在身边忙碌,我轻轻地说了声:“妈妈,我爱你!”妈妈有些诧异,然后伸出手臂拥抱了我――妈妈不知道,我很怕和爱德华一样,失去之后才知道爱、疼痛中才学会爱,我要珍惜拥有的幸福,懂得、学会、感恩爱。

  书中的老祖母说:“不懂爱的公主被巫婆变成疣猪”,那个一百年的娃娃说:“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

  我忽然站起来,奔向厨房。任劳任怨的外婆每天这个时间都在洗碗,桔*的灯光照在她日渐佝偻的背上,时不时能听到她“吭吭”的咳嗽声。外婆身体不好,却每天都在给我们做饭、洗碗。没有人对她说“谢谢”,却总有人抱怨“今天的菜太咸了”、“饭煮得太软了”……有好几回,我都看见外婆在偷偷地抹泪。

  站在厨房门口,我轻声说:“外婆,我爱你。”外婆回过头来,看见我,她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可是,我能说,那朵花上全是皱纹吗?在灯光映照下,我第一次那么真实地感觉到外婆老了,泪水夺眶而出。外婆慌了:“孩子,怎么了?谁惹你了?”我泣不成声:“是爱……爱德华……”外婆一脸茫然,可我知道:是爱德华让我学会爱,学会感恩!世界上,没有一份爱是理所当然的,每一份小小的爱,都值得我们感恩和珍惜!

  此时,画上的兔子调皮地冲我眨了眨眼睛。我,笑了……

3到5年级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2

  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看语文书,无意中看到了《自然之道》,顿时觉得里面的故事让人感触颇深,故此记下来和大家分享。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我”和几个同伴以及一个生物学家向导去旅游,目的就是想看看幼龟是怎么爬向大海的。那天,我们就发现了一个大龟巢,有一支小乌龟探出头来,正踌躇不前,突然一支海鸟飞来,用尖尖的嘴啄幼龟的头,想把它拖到沙滩上去。“我”和几个同伴紧张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其中一位忍不住对向导说:“你快想想办法啊,”向导的回答让我们更加的焦急,他说:“叼就叼去吧,这是自然之道。”向导的.回答招来了同伴们见死不救的呼喊。最后向导极不情愿的抱起了那只小乌龟朝大海走去,挽救了一个幼小的生命,正当我们高兴的时候,接下来的事情更是让我们大吃一惊。

  原来是向导和我们无知的举动救下了小乌龟,致使龟巢中的乌龟得到错误信息,以为外面是安全的,就成群结队的从龟巢中怕爬出,引来了许多的食肉鸟,这下我们才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我们拿着帽子,把幼龟放进里面来回的奔跑,算是对自己过错的补救。此时此刻,我们对向导说的话才恍然大悟,虽然还不能彻底明白什么事自然之道,但“我”相信这个例子是对自然之道最好的诠释。

  学习和生活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只有遵守一定客观的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事半功倍,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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