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22-09-01 07:05:02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模板七篇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一起来学习心得体会是如何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7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模板七篇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1、道德教育方面。

  首先让他学会做人,人的一生“德”非常重要,也就是人的品质与品德,我经常对他说:“我能给予你生命,但不能替你生活;我能给予你美好的东西,但不能给予你前程与事业。你要明白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的命运自己主宰,路需要你自己走,世上没有平坦的路可走,你一定会遇到坎坷崎岖,但要学会坚强,因为你逐渐长大,将要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现在你对家人、老师、同学,都必须有一颗感恩、宽容的心,要学会感恩,学会报答,做人要厚道,遇事要冷静,要学会包容,学会理解,不求人人为我,但求我为人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你如果没有好的品德,你今后的学历越高你危害社会就越深。”“德”是你今后人生的立足之本。

  2、自身感受方面。

  我的.孩子性格是内向型的,以前整天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很少和同学、老师沟通,自从在班上当了中队长,通过和谐互助,他慢慢的就像变了一个人,在通过和老师、同学的接触工作中,充分锻炼了自己的能力,现在性格开朗了,思想进步积极向上了,各方面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这次考试分数比上次考试又提高了一截,实践证明,一旦学生的心灵被激发,就能产生求知欲和学习动力,彻底改变了我以前认为“当班干部既得罪人又耽误学习”的错误观点,希望有类似学生的家长能够及早打开他的封闭圈,给他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早日和老师同学打成一片。

  3、在日常学习中,我注重以下5个方面。

  1、学习计划方面。要让孩子制定好整个学习计划(什么时间学什么)的计划表,要持之以恒。

  2、预习方面。要让孩子进行课前预习,找出不明白的地方,并在预习笔记本上记下重点和难点,上课时重点解决这些重点和难点。

  3、听课方面。家长要和孩子及时沟通,不要讨厌某老师,喜欢某老师,从而导致偏科,听课要紧跟老师的思路走,将自己预习记录本上所记的重点和难点听懂理解并记忆在脑子里。

  4、错题方面。要孩子准备“错题记录本”,将做错的题写明错的原因,再将正确答案记录下来,并将举一反三的解题方法都记上,并归纳提醒。

  5、亲情方面。我和他妈妈在20xx年单位破产下岗,直到20xx年我做了“劳克卫浴”品牌代理,在这期间,不管我在外有多苦多累,我都每晚陪同孩子做作业,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老师,身教大于言传,让他时刻感受到父母每时每刻都在关心他,呵护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给他爱的动力,不要把孩子的成绩与别的孩子相比,应该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反思一下有没有家长自己的责任?耽误大家的时间了,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希望我们一起探讨,相互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吧。最后,祝愿我们的孩子在新的一年里,学业更上一层楼,我们的老人福寿安康,我们的家长合家幸福、事业发达,祝愿老师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学期初我再一次借阅了《教育走向生本》认真阅读了郭思乐教授的这本著作并在网上查阅了许多有关生本理论、生本课堂实录和生本教学课堂模式的资料课例,这使我对教育教学有了许多新的认识与理解:生本教育倡导“先做后学,先学后教,以学定教”,从而达到“不教而教”的教育目的;体现学生学习主体性成了生本教学的灵魂。在生本教育课堂中,提出了让学生进行前置性学习(由教师提供一个最根本的,最简单的问题),小组合作学习(小组内交流自学的成果),班级交流学习(提出更深刻的问题),熟悉学习(巩固学习内容)四步教学模式。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设计者,教师引领着学生,既能让学生够得着,又要留给学生一定的空间,教师的设计要把握知识的要点,又要把握整体。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更是激励者。郭教授指出,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才能走出师本,走向生本。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他们要合作,要交流,要展示自己搜集回来的资料。学生站起来表现自己的机会很多。

  在生本教育中,教师是引导学的领路人,是学生学习的协助者。教师在生本课堂上,必须做到不见自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服务者,让教学成为帮学。这时也就体现了小组合作学习的重要性。

  在小组建设中,具体工作有以下几项:

  (一)、培养合作组长

  培养小组长关键在于让学生明确当小组长的要求、职责培养他组织小组活动的能力,如怎样进行预习检查,怎样组织讨论,怎样提问同学,怎样指挥操作等,尤其要关心学习成绩较差的同学,向老师汇报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同时,要树立小组长的威信。

  (二)、前置作业的设置

  生本教育强调的是先学后教,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预习作业(前置作业)必须做好,课堂上才能有话可说。每节课上课前,教师都要先给学生设置一定的前置作业,如低年级数学的前置性作业主要是根据下节课的内容找身边的、生活中相关的数学例子……高年级学生,已经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对他们的前置性作业可以把这课时的教学要求比较全面具体地提出来,还可设计一些动手操作实践研究的内容

  (三)合理安排合作学习的时间

  在课堂上要保证学生有合作学习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教师的讲授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宜讲得太多,应保证有15—25分钟让学生合作学习,主要是释疑、讨论。在学习新课时,问题的设计要使得学生好学,使知识的难度恰好落在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以达到点,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一种“跳一跳摘到桃子”的成功愉悦感。

  (四)、要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学生要参与讨论,参与合作探究,必须要有自己的见解和前认知能力作基础,而个体的`独立思考是无法由别人或小组来代替的。只有在学生思考到达一定的程度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才有可能出现一点即通,恍然大悟的效果,也只有在此时,才有可能出现观点的针锋相对和正面交锋,这样才能找到最佳答案。教师组织学生小组合作学习之前一定要给予学生充分的独立思考的机会,让每位学生都拥有自己的一片思维天空,在此基础上再合作交流,这时的交流才是体现个人创造性的高质量的合作。

  (五)、要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小组合作学习更多地表现形式应该是语言的交流。教师要根据数学科的不同特点,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让学生找出自己最喜欢的内容,说给大家听并说说理由;并说出你解题的感悟。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5

  每年单位都有安全检查,安全学习,今年仍然不例外,安全生产教育仍然在我公司不断的深入开展。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知识不断在更新,社会不断在进步。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有效的防止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生产关键在于预防,很多事故发生后,当分析原因时,往往会发现起因其实很小,如果稍加重视就不会成灾,可问题就在小小的疏忽上,引来的却是无法挽回的`损失。

  安全生产主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于是有些人就认为是加大了企业的成本,还有人觉得自己企业各方面条件都好,不会出现安全事故,存在着侥幸心理,生产过程中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安全必须保证,不安全就不能生产。人们常说:“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这个道理,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要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搞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所产生的效益是隐性效益,不像普通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提高产品质量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不发生事故,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开展和连续进行。就现代企业整体工作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穆德和归宿,但是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能生产。如果没有安全保证,生产就是一句空话,事实上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如何,必然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造成经济损失,此外,由于事故影响,员工人心不稳,生产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由此可见,安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但是安全毕竟不等于效益,安全上去了并不等于经济效益就能提高,效益与安全是企业的两项根本性任务,要以安全保效益,以效益促安全。

  1见安全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部分,只有安全搞好了单位经济才能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企业在内的人员都应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从点点滴滴做起,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关安全的每一个细结。在位置上突出起来,以安全促进度,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证单位最大效益。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6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通过加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救护能力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现就我们学校进行了安全教育后我的一点心得体会。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近年来我国陆续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其中,均提出了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为了更好地宣传交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发出了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7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对于人类来说,安全永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无论是谁,都应该爱惜生命,在日常生活中了解一些保护生命安全的最基本常识。

  今天上午,我们观看了一部关于安全教育的片子。片子中讲述了各种在危险中自救的方法,如:在火灾中,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趴在地上匍匐前进,这样才能仅可能防止吸入浓烟,安全离开危险地。还有在穿越沼泽时,要用木棍探明虚实后才可以行走,否则一不留神就会陷入其中,难以自拔……听了这些,使我受益匪浅。

  其实,不要去说火灾等严重的灾难,就是在我们身边也常有一些不幸的发生,只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以及没有安全常识而酿成苦果。记得有这样一件事:有一个男孩因被同学打了一下而想“报仇”,拿着一根粉笔头向那个同学扔去,没想到,粉笔头无比精确地打到了那名同学的眼睛上,从此,那名同学就永远失去了“看”的权利,而那个扔粉笔头的则让自己本不富裕的家庭再负担受伤同学的所有赔偿以及医药费用,一件原本没有的小事却因缺少安全意识而使两个家庭遭受损失。

  听了这件事,想必同学们一定已经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了吧!特别是我们小学生,凡是凭着自己的想法,常常不自觉的冲动与盲动,又最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我们更要重视安全教育。

  让我们学习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一起奏响生命的乐章吧!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相关文章:

学习教育的心得体会06-11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03-28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09-26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模板05-11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范文04-13

有关学习教育的心得体会04-11

关于学习教育的心得体会05-23

教育孩子学习的心得体会12-01

有关学习教育心得体会02-07

实用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范文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