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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三人合伙创业协议书

时间:2021-06-21 08:04:2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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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三人合伙创业协议书

  想要合作开超市,合伙创业协议书如何写?以下是CN人才小编带来合伙创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超市三人合伙创业协议书

  超市三人合伙创业协议书 例1

  一.总则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四.利益分配

  五.入伙和退伙

  六.解散和清算

  七.经营期限

  八.附则

  一.总则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合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阿里巴巴旗下全球速卖通业务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

  (1)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2)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3)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人为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赵仰特、李增芬、线全辉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制定发展规划和人才引进;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或者团队及项目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配利润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付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8.合伙人在合伙期间不管以任何原因退伙的,退伙人只可获得其合伙时出资的金额,并在退出当日起一年后予以结算。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出资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协议集体签字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由全体合伙人集体同意方可执行。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超市三人合伙创业协议书 例2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见证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合作经营。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棉花废料的进口及销售。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 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

  (二)乙方 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

  (三)丙方 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

  (四)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金额为依据,三方按33.33%比例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金额为依据,按平均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两

  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③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双方均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张成磊或委托第四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日常支出;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第四方见证方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