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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

时间:2023-07-14 11:41:3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作经营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经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作经营合同

合作经营合同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储煤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臵、大小、性质:现甲方有场地一块,场地性质为煤炭储存、集站所用,位于五寨县孙家坪乡阳坡村西南角(阳坡村加油站西侧),长约 米,宽 米,占地面积约60亩,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经营。

  二、场地使用期及权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五年时间。场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场地管理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无权擅自改变场地性质。

  三、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场地的整修、碾压、铺垫及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配臵、购买和安装。

  2、甲方双方共同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所有场地铺垫、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支出,费用共同承担(各50%)。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确保场地性质。

  2、甲方负责县政府、环保、煤管站、经贸委、乡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关系,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出现一切干扰煤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派遣四名场地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煤场巡查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场内煤炭安全,确保客户无煤炭丢失、被盗情况。二是负责保障场地内供电、供水正常。三是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场地的行为。四是自觉服从乙方管理和任务分配。

  4、甲方负责协调进站煤的短倒,确保场内存放煤炭的短倒费用与万通内部一致

  5、自觉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场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煤场全部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场地秩序正规和人员安排合理。

  2、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各种收费及帐物管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帐目由乙方管理,双方共同监督,定时公开。

  3、乙方负责场内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场地的划分。

  五、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在排除场地所需费用开支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利润,各按50%的利润分成。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只涉及场地使用事宜,其它场地所有权问题及有关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共__年。

  第四条

  合作方式: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技术入股方式,出让的股份,相应的乙方付出相应的技术。

  第五条

  盈余分配:方案一年终总利润按股份比例分配;方案二年终总利润按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双方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方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方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另一方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技术支持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另一方造成损失;

  ③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入伙期的财产分配状况进行结算。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事由;乙方负责日常技术支持。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股份占比分配。

  3.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另一方产生的事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技术分享给竞争合作方。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方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3

  合作经营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基于合同进行合作,共同从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制造或销售,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合作者之间依合同的约定投入资金、技术或设备以及劳务,并依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

  合作经营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 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

  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

  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二O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xx市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合作经营合同4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邮编:电话: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住址:邮编: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共同组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就“_”项目的协作生产、市场推广和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投入内容及时间:

  (1)乙方拥有的“_”专利,该专利的专利号为:_,申请日为_。

  (2)乙方以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技术入股,与甲方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

  (3)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上述专利技术要评审,要作价,为原所有人所有,双方以共同组建成立的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招商引资。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任董事长,对外开展业务。

  (2)办理新公司的申请批准,负责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等事宜。

  (3)办理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的申报等事宜。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为常务副董事长兼生产、研发负责人,需签订任命书,以任命书为准。

  (2)与甲方共同享有决定研发人员的聘用及制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惩办法的权力。

  (3)与甲方共同享有财务权(只有双方共同签名,方能进入财务,缺一不可)、核算权、经营销售权、发展方向决策权共同经营公司;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与甲方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

  (5)与甲方协商解决与产品定位有关的数据。

  (6)拥有浙江省的分销权。

  4、股权分配:

  (1)甲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拥有50%股份。

  (2)乙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拥有50%股份。

  (3)双方拥有利益均等,分红制采用每半年分红一次,税后的利润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5、技术所有权及技术保密事项:

  (1)在公司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公司名义共同使用上述专利技术。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乙方保留与第三方进行关于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的合作的权利。

  (3)如因故解除协议合同后,上述专利技术归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进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4)甲、乙双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专利技术的责任,都不得将有对方署名的专利技术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6、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所负责任视同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协议合同内所规定的责任、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损害对方利益,也视同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有争议的可请合同仲裁机构调解,同时需公证处公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7、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同时需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由乙方保留。

  甲方:乙方: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作经营合同5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定合同,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定所需要的支持(业务经费除外),包括公司名称及相关证件资质、印章使用、公司银行账户、开具发票等,但甲方不参与乙方合同执行和管理,合同执行及日常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双方没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本合同限定乙方主要经营范围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信息化管理咨询(主要是EAM软件开发和咨询),且不和甲方所经营的软件产生冲突。

  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挂靠合作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给予赔偿。

  (3)在乙方挂靠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甲方公司名义和客户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乙方才可以和客户签订合同。

  (4)乙方和客户签订合同后,甲方不负责对合同具体服务内容的执行,但有权监督其执行过程,以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有损于甲方公司利益的情况。

  (5)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业务活动。

  (6)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如若出现合同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经营许可证件或者辅助经营许可,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企业资质等复印件,但在乙方每次使用前均需要提前和甲方申请。

  (2)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有义务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信息、印章使用、开具发票以及签定合同所需手续办理的支持。每次开具发票,甲方收取发票金额的8%,作为本次开具发票向国家相关税务部门缴纳税费费用和其它服务费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和客户签定合同的款项后,有义务在2个工作日内以网上转账或者其它形式汇款至乙方账户内。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5)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第二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协商解决。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的资质,在不影响甲方公司的声誉、企业形象、业务的情况下完全自主开展业务,包括适当的宣传、技术交流、合同谈判、合同签定、合同履行、项目实施、售后服务等。

  (4)乙方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盈亏自己负责。

  (5)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所有项目费用在到达甲方账户后,乙方有权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转到乙方账户。

  2、乙方的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解决。

  (3)乙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第四条其他

  甲方协助乙方在经营过程办理中合同盖章、发票开具、税务办理和银行转账汇款等。

  第五条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和开具发票供乙方开展工作,乙方仅是借用甲方的对公银行账户和企业相关资质开展业务,不存在所属关系。

  业主方采用转账或者转账支票直接将项目款打入甲方账户上,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款项转给乙方,除8%的税点和转账手续费外,甲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以保证乙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处理:

  (1)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1年,过期前协商续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6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经营场所位于:

  第五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的资金、技术、优势,使合作人通过合法手段,创造劳动成果。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六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到期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进行协议续签。本次合伙由合伙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七条:合伙人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

  合伙人甲(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比例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比例________。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第九条:企业法人

  经过甲乙双方协定,为了便于生产运营,现决定由________方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手续。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利润分配,双方合意同等比例每季度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个人财产同等比例承担。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4、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一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

  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5、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事务处理方式及负责人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人,其权限为:________。

  第十四条: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4、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了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伙的终止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的目的不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七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剰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剰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内容双方应全面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伙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7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作方式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___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________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二条、合作时间

  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

  1、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_______%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_______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_______%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2、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_______%亏损。若超过_______%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退出合作经营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_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十七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共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8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促进当地在线软件行业的发展,同时增加合伙各方收入,促进各方事业发展。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线软件产品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备注:以非货币出资的,需经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有全体出资人确认其出资额价值。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安排相关人员。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潮州范围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签名/盖章)

  __年__月__日

  合伙人:____(签名/盖章)

  __年__月__日

  合伙人:____(签名/盖章)

  __年__月__日

  合伙人:____(签名/盖章)

  __年__月__日

合作经营合同9

  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市合作经营。为保证合作经营正常运营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姓名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乙方:姓名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丙方:姓名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第三章合作经营单位

  3、合作单位名称:品牌实木家具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

  4、专卖店地址:市区路10号柏图家具商场三楼。

  第四章经营目标、范围和规模

  5、合作经营的目标: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在经营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专卖店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合作经营范围:专卖店主要开展品牌实木家具代理销售等有关业务。

  7、经营规模:专卖店属于贸易企业,以资本和市场决定经营规模。随着业务发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经营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专卖店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投资总额

  8、专卖店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三十三万元(¥330000.00元)。甲、乙、丙三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乙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丙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如果因经营需要增加投资,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资。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经共同协商确定:甲方占有1/3股份,乙方占有1/3股份,丙方占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转让其股权时,须经其他两位合作人同意,其他两位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全体合伙人应按各人所持有股份从新调整职责。

  11、新加入的合伙人应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按股权比例与原合作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责任、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经营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

  13、利润分配:每月的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按月提取工资、奖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留取20%作为发展基金,其余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每三个月分配一次。因经营需要产生借款(一万元以上借款需经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因正常经营产生的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分担。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职责

  14、甲、乙、丙三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乙方职责:乙方为合作经营工作具体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经营货品;④管理专卖店日常经费开支。

  甲方、丙方职责: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配合专卖店日常经营等。

  15、专卖店的员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16、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订,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17、主持专卖店工作的合伙人必须每个月向其他合伙人通报专卖店的经营情况,包括管理、销售、财务等情况。

  18、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专卖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经营的`活动,专卖店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19、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三方同意通过。

  第八章劳动报酬和奖金

  20、乙方每月从专卖店经费中领取----千元作为管理劳动报酬(包括聘请职员的工资)。

  21、顾客主动上门采购家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10%作为乙方及职员的劳动奖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绍的客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20%作为介绍人的奖金。

  第九章税务、财务、审计

  23、专卖店的会计年度从20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第十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24、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丙三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5、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丙三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26、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

  27、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28、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29、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南宁市签字生效。

  32、合同的年限为壹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33、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经三方协商,达成合作经营 牌电视机协议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资金购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装配及保修 黑白、彩色电视机。平均每月生产 万台, %由丙方运回香港销售,其余由甲方在国内销售。三方均以每台 作为批发价,纯利三方分成。

  二、销售价格及成本核算见附件一。(略)

  三、运输:原材料由丙方负责从香港运到乙方,返销香港部分产品由丙方负责支付运费,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于货物售出10天内凭发票通过中国银行付给丙方货款、银行利息、运保费、手续费、保修费;丙方亦于货物售出10天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付给甲方手续费及纯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进口关税,境内销售部分由甲方负责,返港销售部分由丙方负责。

  六、由丙方代购的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等,详见附件二。(略)货款由甲方在加工费中偿还。每次以 %扣还,扣完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三方上级机关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

  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次合作,各方都以现金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为8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40万元,乙方出资20万元,丙方出资20万元。

  第二条上述出资各方承诺在该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交付。

  第三条乙方出资的20万中,其中10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第三人贷款为乙方进行先行垫付,该垫付资金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乙方应当在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前进行偿还并且承担该款项的贷款利息。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垫付的上述10万元款项,乙方应当在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及时偿还甲方并且该还款不得晚于该合同签订后的两年;如果该合作终止时乙方还没有还清上述款项,其必须在该合作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还清。

  第五条各方交付首期出资后,在随后的经营中如果实际投资不足需要再追加投资时,由各方再协商确定。

  第六条各方合作经营期限为2年,自日起至。

  第七条合作项目由合作各方共同负责,其中由甲方提供合法经营资质,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方按合作经营利润每年月份结算一次,销售所得扣除实际的`开销及成本,剩余的利润部分由各方按其对该合作项目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九条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债务首先由经营产生的收益进行偿还;利润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丙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一方对其他合作方与该合作经营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在合作期间,各方应当互相配合,相互协助,勤勉尽责,努力完成各自的任务;如果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合作开始后,各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该合作;如果一方终止履行该合同,其无权获得尚未分配的利润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另外两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当下列情形出现时,合作可以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各方不愿意继续经营;

  2.合作各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作;

  3.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导致经营无法继续进行;

  4.发生导致合作无法继续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条在合作期间,若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在合作期间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其他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结时,各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及第九条的规定分取利润或承担损失。

  第十七条合作期满后,各方可协商续签;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各方应按本合同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合作期间,未经协商取得另外两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允许其他人参与该投资合作。

  第十九条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合作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合同签订时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变更或增加合同条款时,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各方出资款项全额存入下列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次合作各方指定的存款账号为: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附件:甲方、乙方、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合作经营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经营“游乐场”。为保证双方权益,签订如下条约:

  一、合作经营地点、名称:甲方将位于福州大学城的“浙闽商贸城”二楼约1200平方米场所及二楼原有的消防、空调等设备(见附表)提供给乙方经营游乐场。

  二、经营时间:暂定捌年,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利润分成:正式经营第一年,甲方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28%,乙方实际营业额的72%。第二年至第三年,甲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30%,乙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70%。第四年至第八年,甲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40%,乙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60%,为考虑到市场的培育期第一年无保底,第二年起每月保底营业额十五万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达到可选择按保底抽或双方协商退场事宜。

  四、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在本游乐场正式开业后三个月,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叁万元,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余下保证金叁万元。

  五分成付款方式:自正式营业日起,在每月的12日——15日内用人民币现金拆帐,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拖延时间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游乐场的设备、设施及场所相关装修由乙方负责,游乐场内机器调试、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及入场机器设备达到80%以上。

  七、人员配置及费用 :游乐场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全权聘用并承担其全部工资费用;甲方派出收银员一名负责营业银,其工资、福利待遇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甲方为乙方装配独立电(水)表各一只,每月的电、水费和税费按甲乙双方每处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其各自承担额在每月的上交的分成额中扣除。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收取所逾期欠款额的`5%滞纳金,若逾期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期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商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商场规章制度和游乐场正常经营有相抵触,双方应视实际情况协商议定)。乙方应主动接受工商、税务、物价、治安等有关部门和商场管理人员的合法监督和管理,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十经营期内,乙方要健全游乐场管理制度和上下级及值班制度,加强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如有机台遗失或被人为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双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若中途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付双方履约保证金。

  十二、若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转让或转租游乐场,在不损坏甲方原有利益的情况下,须先通过甲方同意,乙方才能转让转租,并主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在合约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等原因而无法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并经双方结清帐款,机台退后,甲方退清乙方履约保证金余款。如因政策性等原因造成停业并享受经济补偿的,按国家相关政策三方协商进行相应补偿。

  十四、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因经双方努力还无办理有关证件而无法开业的,双方应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此前有关办证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签订并办证后十五天内,乙方的设备设施若还没进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中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搞活 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区域(大堂吧)经营性铺货,的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大酒店共计资金万元,甲方占总股份%,乙方总股份%,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元注入大酒店账务。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龙岩市新罗区溪南路音乐之声RTV餐饮的经营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将菜品制作(小菜类除外)权承包给以乙方,由乙方承担产品制作的所有原材料费用,厨房人员的招聘及薪资支付及其它乙方运营成本。

  2.甲乙双方分成按热菜营业实际收入3:7分配,即甲方获得热菜营业实际收入的30%,乙方获得营业实际收入的70%,

  3.甲乙双方约定每月的0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为营业结算日。根据当期的营业总额按约定比例分配。

  4.因经营所需的厨房用餐具采购费用由双方按照各50%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合同有效期从20 年 月 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则乙方拥有第一合作权。合同生效期起的90天为双方的合作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利提前20天通知对方终止合作且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根据市场定位向乙方公开产品的市场售价

  2.每日向乙方公布当日产品销售额

  3.为乙方收集顾客对产品的投诉及建议

  4.监督并检查乙方所采购原材料的品质,可随时查看乙方原材料的采购价。

  5.指定乙方为员工餐饮提供点,每日提供晚餐和夜宵,均价为5元每人每餐的标准。

  6.拥有对乙方生产产品的监督建议权,可根据市场定价要求产品的质量。

  7.可根据客户对菜品的'质量反映要求乙方更换厨师。

  8.可根据季节和市场的变化要求乙方跟新菜品。

  9.因乙方的错误造成的营业损失,甲方可从当期的营业分成款项内扣除。

  10.独立承担折扣营销活动带来的菜品销售价格差。

  11.因活动和营业需要赠送给顾客的菜品需按制作成本价与乙方结算。

  12.必须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每期的结算款项。

  五: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有产品的自主研发及更新权力,但需知会甲方。

  2.享有自主招募和更换后厨各部人员的权力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制作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菜品的材料或制作等原因被客户当场退换菜品的成本由乙方全部承担。

  5.以经营成本价向甲方提供员工餐解决方案。

  6.如因原材料或制作问题导致的客户退换菜,原成本由乙方单独承担。

  7.营业时间为17:00到00.00,如有特别情况可按甲方要求改变营业时间。

  8.提供一次性可用餐具,按1元每副向甲方收取。

  9.无偿提供甲方因营业所需的客用调味酱料(如,酱油、醋、辣酱、番茄酱等)

  10.必须保证产品的供应及时性,合理安排产品的制作时间。

  六:双方的共同责任

  1.因经营导致的大件餐具损耗双方按各50%共同承担。

  2.因运营导致的国家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七:违约赔偿

  1. 在未履行满合同期前,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退出合约。

  2. 在甲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如不能实现合同约定事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营业损失。

  3. 因外力无法抗拒的情况下(如地震,洪灾,战争等)造成的经营终止,甲乙双方互相都不承担对方的损失。

  4. 在因国家力量(拆迁)的影响下,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也不需赔偿。

  5. 如因经营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6. 乙方因场所内的经营设备故障或其它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事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营业损失的全部责任

  八:补充条款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可又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另立条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1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和管理经验,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基本信息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资、出资转让

  1、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4)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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