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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合作合同

时间:2023-01-22 13:16:5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讲师合作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讲师合作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讲师合作合同

讲师合作合同1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更好服务于甲、乙双方共同的客户,本着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诚挚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经甲方审核,现决定签订乙方为甲方的合作讲师团成员。

  2、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责任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在合作期间,甲方将组织市场人员进行乙方签订课程的推广操作,期间操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为乙方讲课提供场地、设备等相关物品。

  3、甲方将在授课或录制视频课程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4、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或录制视频课程期间,甲方有权留存相关摄像资料。相关摄像资料甲方仅作宣传推广使用,不得翻刻用作其他商业收入途径(除非经过乙方协商书面许可方可)。如乙方需要,必须承担相关基本摄像人工费用。

  5、合作期间,乙方相关原创文章(在不牵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前提下),甲方的网站可以转载。转载文章甲方只作宣传推广使用,不得用作其他商业收入途径(除非经过乙方协商书面许可方可)。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培训授课或录制视频课程。

  2、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或录制视频课程期间,必须尊重甲方提前的知会签字,并严格按照课程表执行。

  3、乙方接通知后第二天必须明确知会甲方是否有时间配合。以便甲方及时调整讲师资源。

  4、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或者录制视频课程期间,必须统一使用甲方的ppt标准设计格式。

  5、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或录制视频课程期间,乙方必须统一按甲方的名片标准发放给合作客户。

  第四条:费用支付

  1、乙方课程费用或录制视频课程费用根据合作项目提前知会,并在客户全部付费后转入乙方账户。

  2、费用采取月付的方式。

  第五条:保密约定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客户信息和资源。

  2、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更不得抢占甲方资源,私下与客户签约或者做一些违背甲方效益的行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乙方接到课程通知后第二天如果未明确知会甲方是否有时间配合,影响客户和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在合作期限内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他相关事宜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讲师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培训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领域:甲方签订乙方为甲方的协议讲师。

  1、甲方负责推广乙方签订的课程,乙方负责培训授课。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或泄露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费用标准及合作相关事宜等),否则视为违约,另一方保留索赔和解约的权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组织市场人员进行乙方签订课程的推广操作,期间操作费用一概由甲方承担。

  2、甲方组织乙方的培训期间,甲方有权进行摄像保留。相关摄像保留甲方仅作宣传推广使用,不得翻刻用作其他商业收入途径(除非经过乙方协商书面许可方可)。如乙方需要,必须承担相关基本摄像人工费用.

  3、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的网站在不牵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前提下有权转载乙方相关原创文章,供宣传推广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商业收入途径。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外宣传时可注明(上海)冠橙签约讲师

  2、乙方接通知后第二天必须明确知会甲方是否有时间配合,以便甲方及时调整讲师资源。如有违反,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协议无效,甲方也根据情节严重追加相关损失赔偿。

  3、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期间,课程提纲必须在授课前一周发送甲方,由甲方统一制作。

  4、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期间,必须统一使用甲方的PPT设计格式。(标准格式也将在签约后甲方发送乙方)。

  5、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期间,乙方必须统一按甲方的名片标准发放合作客户。(标准名片也将在签约后甲方统一制作赠送乙方)。

  6、乙方免费提供至少一份课程现场的视频/音频资料(课程现场VCD/CD)给甲方,以便于甲方为您宣传。著作权及版权归乙方所有。

  7、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其它任何契约系乙方自身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四、收益分配及结算方式约定:

  甲方为乙方联系第三方演讲及各种活动(除公益事业外),甲方可获得实际成交讲师费的50%作为佣金(不包含差旅、食宿费用)。

  1、甲方直接和第三方签约:则可以在收到演讲及活动定金时收取双方约定佣金的50%,待收到余款时再取得另一半佣金,其余讲师费为乙方所有。

  2、甲方联系第三方直接和乙方签约:乙方在收到演讲及活动定金后24小时向甲方支付双方约定佣金的50%,待收到余款后24小时内支付另一半佣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

  1、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如有违犯,则自负责任;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一方造成第三方的`损失,则另一方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2、由于法定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失,则不追究责任。

  3、若有下列事件之一发生,则本协议可自动终止:

  (1)本合作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

  (2)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不可抗力依法律规定解释)

  (3)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4、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不可抗力或意外

  六、其他条款

  1、双方在合作中出现问题或纠纷后,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效期限届满前三日内而双方均为提出终止意见,本协议可视为自动延期壹年。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往来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及电子格式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讲师合作合同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经纪人管理办法》、《经纪人条例》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以下简称甲方)。

  1.2(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培训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培训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培训服务。

  2.3培训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电视、录影、广告、论坛、录音、剪彩、广播、录制光盘、培训、内训、电台访问和咨询,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培训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培训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培训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培训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培训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培训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培训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培训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培训、咨询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培训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培训事业的各种训练,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4、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5、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6、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培训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讲师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培训,内训,咨询,会议,录制光盘,课件制作和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授课现场,咨询企业、录制场地等培训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培训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培训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在此前没有,并且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培训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培训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培训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胜任培训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笔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培训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培训、内训、咨询、广告、音像、剪彩、论坛、书籍、电台访问或嘉宾,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有关培训事业发展的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培训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培训、内训收入的%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培训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咨询收入的%份额由甲方获取。

  3、其他项目收入的%由甲方获取。

  6.4乙方收取的培训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的比例分配。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培训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培训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培训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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