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作协议

时间:2023-01-06 10:18:01 协议书

代理合作协议(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作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代理合作协议(通用15篇)

代理合作协议1

  甲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友告广告增值系统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指定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友告广告增值系统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友告广告增值系统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友告广告增值系统代理商”资格,由甲方直接进行市场开发。

  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友告广告增值系统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客户的利益。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4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友告广告增值系统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友告广告增值系统”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友告广告增值系统”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8与友告广告增值系统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9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2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3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4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5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第三条代理费用

  3-1甲方按乙方的公开报价推广成功《‘友告’广告增值服务系统》收取的交易额计点提成给与甲方,具体如下:

  市场推广方式

  销售定价

  代理商提成

  方案A

  预存费5000

  方案B

  预存费10000

  方案C

  预存费20000

  新客户开发

  1000元/家

  300元(30%)

  350元(35%)

  400元(40%)

  客户续费

  1.8元/次

  0.54元(30%)

  0.63元(35%)

  0.72元(40%)

  甲方同意选择方案A,每月开发客户量不少于5家,三个月内累计15家以上;

  甲方同意选择方案B,每月开发客户量不少于10家,三个月内累计30家以上;

  甲方同意选择方案C,每月开发客户量不少于15家,三个月内累计45家以上;

  3-2甲方须择方案。三个月内,甲方未完成销售指标,乙方有权终止甲方代理权并返还甲方预存费。

  3-3甲方拓展市场,乙方根据甲方拓展市场状况进行奖励:

  市场推广数量

  奖励

  100家以上(含)3%

  200家以上(含)5%

  500家以上(含)10%

  3-4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5-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5-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5-4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九条附则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年__月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深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理合作协议2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条协议项目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协议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预付款还没有使用完,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最低资金限额款项后(实际业务金额将重新以直接客户价格计算并扣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授权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互动空间"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互动空间"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乙方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乙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理合作协议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楼盘商品房办证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代理范围

  第二条代理内容

  ⒈办理房地产权证;⒉代缴办证所需税费。

  第三条代理费用:200元/房证

  第四条代理方式

  由甲方负责预收客户办证各项费用及资料,乙方负责办理房地产权证。

  第五条甲方权责

  ⒈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购房客户明细表,并保证其准确无误。内容包括:购房人姓名、购房人联系电话、房地产坐落(详细地址)、建筑面积(以测绘图为准)、用途(商业或住宅)、购房总价值等。

  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购房客户相关资料。内容包括:购房人身份证复

  印件4份及手章、分割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代理委托书。属按揭贷款购房客户提供资料中: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办证联)

  可以为复印件。

  ⒊甲方将预收客户的各项费用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并提供预收费用客

  户的上述所需资料。

  指定账户:

  开户行:商行新街口支行

  账户:

  ⒋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向客户解释办证相关事宜。

  第六条乙方权责

  ⒈乙方须保证甲方提供客户资料的安全性,不得外泄。

  ⒉乙方负责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如有异议及时通知甲方并联系客户补充相关资料。

  ⒊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客户明细资料核实每户办证所需费用后,交与甲方确认,由甲方预收办证所需各项费用。

  ⒋乙方负责代缴办证各项费用、领证、结算及出具各项收费发票。属全额付款客户,将房地产权证原件、办证费用票据、手章和清单交与甲方。属按揭贷款客户,将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办证费用票据、手章和清单交与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单方原因或因提供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客户提出异议的,由甲方负责客户的解释与赔偿,并赔偿乙方总代理费用的10%。因乙方原因不能继续代办,应全额退还未办理客户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退还代理费用的10%。

  第八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乙方(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日

代理合作协议4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一条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XX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意见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提供信息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正当竞争

  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密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分包代理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代理人发现

  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

  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技术帮助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 留置权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十五条 佣金数额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佣金计算方法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

  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________年后,一方提前_____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____个月通知,于下年的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根据

  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退回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 未完之商务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

  第十五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 赔偿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变更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 禁止转让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 仲裁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XX承担。

  第三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5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_区域_____________ 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产品报价见附页一。

  2.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工作,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_____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甲方汇款银行资料见附页二。

  4.发货方式:航空、中铁、公路等。

  5.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宇宙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一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一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警告→处罚_____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服务条款见附页三。

  11.协约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12.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在协约地区范围内发展多个分销点。乙方每月销售量须达到_____台以上,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的销售量达不到_____台,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保留发展其他代理商的权利。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14.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议解决。

  15.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

代理合作协议6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 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 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代理合作协议7

  甲方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第一条

  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_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___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第二条

  《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网络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

  与_________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第四条

  对代理的奖惩

  4.1

  依据规范和(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

  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合作协议8

  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代理费_______元划入乙方账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账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_______%受益归乙方,其余_______%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日前结算一次,_______个月为一结账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账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销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换货与退货

  1、若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检验期内发现属于以下情形并按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将给予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

  (1)在收到产品时发现收到的产品品名、规格、型号、品牌与订购的产品不同的。

  (2)在收到产品时发现产品的保质期已经不满____个月的。

  (3)在收到产品时发现产品的包装已经破损,或已经脏污确实无法销售的。

  (4)产品经验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并被认定为不合格品的。

  2、若经过换货的产品被发现仍然存在前条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可以要求退货,甲方应当予以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

  3、除本条约定外,乙方提出的其它任保换货或退货请求,只有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换货或退货。

  七、订货和供货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订货要求,载明订货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款及总金额。

  八、产品的运输及风险转移

  1、乙方应当自行负责产品的运输,但可以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托运手续。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托运手续的,或果运费为托运前支付的,乙方应事先将运费付至甲方指定帐户;若运费为到付的,乙方应自行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3、不论乙方自行运输或委托甲方进行运输,所订购的授权产品的运输的目的地仅限于授权区域内。

  4、乙方自行办理托运的,授权产品的风险自甲方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时转移给;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托运的,授权产品的风险自甲方将产品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

  九、产品检验及检验期

  1、乙方应于收到产品时检验产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数量是否与订货数量一致,如果没有疑义,应在甲方和/或运输单位提供的提运单上签字确认;如果有疑义的应当在前述提运单上进行批注并立即通知甲方。

  2、若乙方收货时发现产品数量与订购数量不同的,如果产品数量不足的,甲方应当立即补发并自行承担运费;若产品数量超过约定数量的,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如果乙方决定接收产品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____日内将相应货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若乙方决定拒收的,应在当收到产品当日立即通知甲方,并妥善保管,由甲方在___日办理退运事宜,但乙方应当给予协助,所产生的保管费用、运输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于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内部小包装进行检验。如果有疑义的应当在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如确有问题的,按本协议关于退换货的规定办理。

  4、乙方应妥善保管收到的授权产品以保证经验收的授权产品质量不会发生变异。

  十、价款与结算

  1、甲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经销价格表》所列的价格向乙方供货,双方的价款按该表计算。鉴于目前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甲方有权依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该附件一中列明的价格进行调整,但应于调整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2、支付方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将款项付至甲方指定帐户。

  十一、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1)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2)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3)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5)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3)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2)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十二、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及附件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及附件中规定的义务及其承诺、陈述或保证的,不论协议是否被终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保证金的____%?。

  2、如果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不论协议是否被终止,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_____、骚动、_____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十四、争议解决和管辖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9

  编号: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__________资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资讯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20030101》(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资讯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资讯____________机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__________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资讯)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资讯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所有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资讯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_____资讯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20030101》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资讯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_____资讯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资讯授权______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资讯”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资讯”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_____资讯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资讯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20030101》和《_____资讯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20030101》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_____资讯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代理合作协议10

  协议编号:

  协议单位:

  甲方:无锡国科微纳传感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无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产品在授权地区进行推广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内容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推广转售甲方生产的物联网周界防入侵系列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授权推广产品:物联网周界防入侵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产品范畴见附录一);

  授权区域: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授权性质:_________________代理

  协议有效期:__年,从20__年__月__日到20__年__月__日止。

  关于授权内容的说明:

  (1)授权性质具有排他性:以上指定区域推广权为乙方专享,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发展其他推广企业;甲方保留自行从事商务活动的权利,即,甲方有权在乙方区域内从事推广、销售活动,但应将相关商务活动情况提前以书面说明告知乙方。乙方应利用自身的市场关系和市场活动能力协助甲方共同完成项目的进展,直至推广成功,乙方应获得相应的项目利润。上述的甲方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内从事推广、销售活动的项目利润分配方式双方应共同协商具体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安排,同时根据每个项目提前签订项目利润分配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同时甲方不得私自跟进乙方已报备的销售线索。

  (2)授权区域外,甲方已指定代理商的地区,乙方不得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甲方尚未指定代理商的地区,乙方须先向甲方申请代理授权,经甲方授权后方可开展商务活动。

  1.2乙方可在指定的区域内开拓销售渠道,但乙方授权下级推广企业开展上述业务前,须向甲方报备,同时甲方不得私自跟进已报备的授权推广企业。

  1.3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可遵循以下模式:

  1.3.1由产品提供方(无锡国科微纳传感网科技有限公司)与产品采购方直接签订最终销合同,产品提供方(无锡国科微纳传感网科技有限公司)与代理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

  1.3.2由代理方与产品采购方签订最终销售合同,产品提供方(无锡国科微纳传感网科技有限公司)与代理方签订供货合同。代理方在与产品采购方签订最终销售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对合同文本的内容进行审定、对采购方的信用与履约能力进行核实。乙方未经甲方审定、核实即与采购方签约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或采购方供货。

  1.3.3乙方在推广甲方产品的前期过程中,双方应对乙方报备准备进行销售项目的产品采购方共同进行前期沟通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乙方进行细致的最终销售工作,甲方应及时指定专人与乙方予以配合。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为了便于乙方拓展市场,增加甲方产品在所授权推广区域的市场份额,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推广价格的稳定,在推广价格需变更时,甲乙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调整;

  2.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合作伙伴授权书;

  2.3甲方应在其网站上注明乙方的合作伙伴身份及乙方的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将乙方网站作为其网站的友情链接;

  2.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销售所必需的产品样品、DVD光盘和其它销售宣传品;

  2.5甲方应指定专业的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乙方进行紧密配合、协调内部关系、报备信息、项目价格及特价项目的紧密配合,协助乙方完成产品推广、销售工作;

  2.6在乙方需要支持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推广产品的产品试用、产品现场测试等售前支持;

  2.7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与经乙方撮合成交的客户签订的最终商业合同。

  2.8甲方承担产品的质量保修义务,保修期为1年,质保期以甲方产品出厂日起计算。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或第三方擅自对产品的改进、变动、修复或不正当运输、使用或明显因乙方或第三方责任直接造成损坏的责任,也不承担因乙方雇员或乙方用户的过失引起的损坏责任。但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解决上述问题。

  2.9甲方对其所拥有的所有产品(包括软件程序、硬件设备)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2.10甲方在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义务提供的服务包括:

  (1)售前技术支持;

  (2)产品设备的提供;

  (3)包括设备保修在内的产品售后服务。

代理合作协议11

  制造商: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全国范围内与甲方合作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合作形式有如下两种情况:

  1、由乙方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设备价格与用户进行洽谈,甲方只在技术方面进行配合。

  2、由乙方给甲方提供用户需求信息,然后由甲方进行跟踪洽谈。

  二、质量及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是以系统及工程的方式来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项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与用户商谈的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费用支出

  费用支出,按照合作形式进行负担,具体如下:

  一、甲方提供发票,符合本协议第一款第一条的情况,甲方负担乙方及客户到达甲方后的实地考察、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费用,其余如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招标投标、广告费用、商务运作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由乙方承担。

  二、符合本协议第一款第二条的情况,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提成费用与结算

  乙方的提成比例:以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合同时产品定价为基数计提,属于本协议第一款第一条的情况,按___%计提;属于本协议第一款第二条的情况,按___%计提,甲方按收到设备款后,于2日内将乙方提成款按收款比例打入乙方账户。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全国范围内甲方产品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两次(无偿)对乙方用户技术交流;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提供培训。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壹年内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维修服务。

  5、根据乙方代理的规模,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说明书、技术及维护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的宣传资料。

  七、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的有关证明文件。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个月。

  2、距协议到期日______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协议。

  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______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关于协议终止

  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3)合作期满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九、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加盖公章并签字传真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代理合作协议1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兹有甲方现有资金_________万元,为了资金投资理财,现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下,对需要资金周转的单位和个人资金扶持,对此在甲方每发生业务过程中,对资金的投入的运转风险和回收风险特委托乙方进行调查,故双方对此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完全自愿的原则,依法订立如下协议内容,以便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双方共同的合作关系为代理服务关系,在整个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及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甲方自己的关系业务,在资金投放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和理财、投资咨询报告。

  2、负责甲方自己单独产生的投资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诉和非诉讼活动)。

  3、负责甲方自己单独业务签订合同的指导或代理甲方与客户签订投资合同。

  4、如乙方在投资风险考察完后有大额度值得投资的项目可以邀请甲方共同投资(以合伙或股东身份投资)。此种情节所有的投资股东风险及利润共享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服务收费

  1、在甲方的投资业务需要乙方作投资调查并出具书面理财咨询报告的每月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费用。

  2、按甲方的服务要求,仅要求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代为指导或代为签订投资协议并负责投资资金回收非诉活动的(无论债权是否实现)每月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费用。

  四、涉诉清收

  无论甲方的什么方式的投资,如出现没有收回投资成本的,须涉诉主张权利,必须委托乙方或乙方指定法律工作者代理诉讼,其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或按同行业协议收费并另签订诉讼代理合同。如有违约支付乙方违金_________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公证处存档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一、合作内容

  乙方以甲方授权代理商名义进行市场活动并自行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选择以下第______方式完成售后。

  1、甲方不提供安装服务。甲方同客户、乙方签订三方服务合同。甲方只提供产品的安装指导及产品运行中的售后服务,甲方和客户、乙方签订三方合同,甲方向客户方收取服务费用(甲方收到安装费后再转给乙方),以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

  2、甲方提供安装服务。甲方同客户、乙方签订三方服务合同。甲方提供产品的安装服务(含材料费用)及产品运行中的售后服务,甲方和客户、乙方签订三方合同,甲方向客户方收取安装费和材料费(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时即预付该笔费用,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的安装费后再转给乙方),以保证产品的安装和售后服务。

  二、定义

  1、决策层客户:包括集团公司的主管部门及以上层面、省级公司高层、主管部门、地市公司高层客户,按职务划分为正处级及其以上的客户。

  2、运作层客户:包括集团公司的主管部门经办者、省级公司主管部门/地市公司主管部门客户,按职务划分为副科级--副处级的客户。

  3、执行层客户:地市公司主管部门经办者、具体工程组织者、参与者客户。

  风险提示:

  建议双方明确好代理条件,如果对代理条件要求较为严格的,建议可以对代理条件进行明细;如果有相关资质信息,可以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实,或者资质授权过期等情况,容易引代理纠纷。

  涉及到代理条件变更,最好可以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三、代理条件

  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依法经营。

  四、授权区域、运营商以及销售目标

  1、在乙方接受甲方授权的有效期限内,双方均以对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的唯一合作对象。

  2、乙方项目运作以省(市/区)公司统谈统签、统谈分签为销售目标。单独的省(市/区)公司下辖地、州、市的建设或者维护项目以项目报备为准,不在本协议中授权,但原则上以保护乙方作为第一授权人,以临时授权为准。

  3、在授权区域内:甲方不得授权第二家经销商或代理商达成商务协议;乙方也不得同时代理其他同类型厂商的产品,或通过帮助其他厂家对甲方形成同类竞争性关系。否则,权益受侵害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4、甲乙双方应随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若在协议期内乙方事先申明同购买方之间关系与实际差距较大或与购买方发生矛盾,从而造成项目无法推进,或者对该项目不做推进工作,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5、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其他同行厂家发生中介关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在乙方实际进行市场营销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以完成技术交流、试点等市场运作行为为评价依据)时甲方进行区域客户的授权,如果______个月内无乙方在该授权区域内工作的信息反馈,甲方有权取消该区域的代理授权。

  五、合作期限及终止条款

  1、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进入新区域市场前需向甲方报备,以获得甲方的临时单个授权(授权时间______个月),在授权时间内乙方没有推动甲方产品进行样板站建设以及组织技术交流活动,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此单个授权区域运营商的代理资格。

  六、甲方其他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标准化,保证乙方代理区域的订货需求。

  2、甲方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工程服务合同,并确保销售合同有关甲方履约的各种资源配置(包括产品工艺、质量、交付、设计、工程服务质量等),乙方应提供全方位的公关支持,随时互通项目进展情况。

  3、对于乙方已经开始产生销售订单的区域,甲方须在当地合理配置包括技术人员足额编制建设、办事处筹建运作等资源。

  4、为方便乙方在授权区域运营商市场业务工作的开展: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甲方公司宣传资料(包括彩页资料、电子文档资料等)。

  七、乙方其他责任

  1、乙方主导、甲方配合共同完成运营商客户与乙方签订销售合同及合同回款等市场业务性工作,直至甲乙双方的协议条款全部执行结束。

  2、乙方承担授权区域运营商决策层、运作层客户的业务费用(包括商务礼品、餐饮、娱乐、其他到甲方公司考察、样板点考察、甲方单独为乙方及乙方区域运营商组织培训的业务活动费用)以及自有人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交通、通讯)开支。

  3、乙方有责任对授权区域运营商的业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定期/不定期向甲方以邮件文档方式知会甲方。

  4、所有工作均以双方合作名义共同参与和沟通、进行一致性的市场营销活动,包括项目进展和所有市场工作的信息共享(项目情况、竞争对手、客户相关人员信息等)。

  5、乙方有义务协调技术澄清、产品交付、施工等售前、销售过程中甲方协调存在障碍和困难的客户关系。

  八、价格及调整

  1、随着产品换代、销售量的变化及该行业采购成本的变化,甲方有权调整结算价。

  2、本协议所定产品结算价按产品的不同配置,按实核算。

  九、结算方式

  1、甲方按产品结算价供货给乙方,乙方在签订设备供货合同后______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给甲方,甲方开具设备增值税发票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发货。

  2、必须签订工程服务合同,该款由乙方在签订服务合同后__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乙方向客户方收取该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后续服务。

  十、合作协议续签

  1、合作期满后继续授权的条件:

  (1)实现销售的地州级客户可延续下一年度的授权。

  (2)对客户进行了市场拓展,且签订了试用合同可延续下一年度的授权。

  (3)对同一客户或市场连续三个月有市场攻关信息且有很大把握签订试用或者销售合同的可延长合作时间半年(限本客户或市场)。

  (4)其他不符合上述条款的地州级区域市场不予授权。

  2、需续签协议的,应在协议到期前______个月内提出申请以便续签下一期协议。

  十一、保密规定

  1、为保障双方利益,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都不能泄露此合作协议的一切内容。

  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公司形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不得仿冒。

  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约。若发生违约情况,受损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并对因此所受的损失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2、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或没有必要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1、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若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合同效力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增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区域运营商只限于甲乙双方约定范围内的项目。若乙方根据自身的业务能力继续拓展其他区域业务,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准后另行签订代理协议后执行。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14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附件一所述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

  1.2本协议未约定的具体代理事宜根据本协议附件执行,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附件一进行变更。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进口代理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INVOICE、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两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责任

  3.1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3.5除本协议第六条6.5中所述的货物责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如因与境外供货商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甲方须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责任

  4.1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2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4.3乙方有义务办理履行代理进口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4.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进口代理费的0.1%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的,由甲方开具地税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代理进口货物价款、进口代理费、通关及其支付和结算

  5.1代理进口货物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委托单确认。甲方提供的价款过分低于国际市场行情,有可能虚报价格的,乙方有权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对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5.2进口代理费、进口货物货款及税款支付结算办法详见附件一。

  5.3如需乙方代垫货款、代开信用证或期票的,在甲方未向乙方付清全额货款、税款及代理费前,货

  物所有权属于乙方。

  5.4如因海关对甲方进口商品归类和货价进行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海关已出税单,过后补征税额)。

  5.5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不能作为甲方已付款的证明。

  5.6货物入仓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结清款项,自乙方收货之日超过60天时,甲方仍未付款清货,乙方即有权处理在仓货物,并有权就处理在仓货物所得优先受偿。

  5.7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0.1%(滞纳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0.5%计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乙方开具地税发票给甲方。乙方享有对滞纳金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六条货物运输、交付、验收以及风险的承担

  6.1货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从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深圳货仓,然后再由深圳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运输费用的承担按附件一的约定。

  6.2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以及装箱清单验收;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按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

  6.3乙方交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开箱清点,照实验收。

  6.4乙方收货时,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可视为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交货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货商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6.5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6.7乙方可以委托其在香港的关联公司代为在香港付款及/或收货等。

  6.8乙方已为每批进口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保险期间从乙方收到货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签收时即终止,为保证双方的利益,甲方应在货物签收前仔细检查,如有异样应及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图片、并在签收单上注明异常情况。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保险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9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

  7.2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7.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7.4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7.5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应为有关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受到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甲乙双方签章方为有效。

  8.2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账款、财务。甲方应当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核对结清往来货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15日未能清退货物和货款,乙方有权按货物价格百分之五(5%)收取仓储费。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30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可以处理商品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处理该商品的费用)。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费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损失,甲方均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因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代理进口事宜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进口代理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乙方在任何时候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并不影响乙方以后强制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9.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该等损失。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将不受任何影响。

  10.2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在执行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以外所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

  10.3对于本协议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

  10.4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不受有效期限制;本协议附件一有效期届满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延长有效期或变更附件一,协商不成的,本协议终止。

  10.5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被撤销或解散时,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由其接收方承担。

  10.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0.7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或与第三方另有约定与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及第七条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0.8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责任方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

代理合作协议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代理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乙方:

  1、以甲方业务临时代理人的名义宣传、销售甲方电信业务;

  2、代理收取甲方委托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 上述授权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试用期结束(1-3个月),试用合格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第三条 根据乙方业务发展情况,甲方按照有关代理销售办法核定乙方销售佣金。具体核定办法如下:

  1、 按甲方现行社会代理商政策核定一次性代办费;

  2、 试用期内基代理费500元(根据在岗时间、业绩考核、日常管理考核等)考核发放。

  3、 试用期1-3月业绩净收入达3000元以上时考核后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按4%提取业绩净收入提成。如甲方在代理销售规定及佣金标准方面有所变动,甲方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按甲方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身份的授权文件。

  2、甲方根据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政策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3、甲方根据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甲方可依据乙方因工作需要预先领取的有价物品,收取等价的押金。

  6、甲方仅对乙方从事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业务销售活动与第三人产生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乙方的其他行为及虽从事授权范围内业务但出现与该业务无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按照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保证按时达到从事代理业务的能力。

  2、已方应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公司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应对用户资料和相关信息保密。

  3、按甲方要求提供担保人后,乙方方可开展业务。

  4、乙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负责追缴所发展用户的欠费。

  6、乙方应按规定发展用户,保证用户的真实性。如乙方所发展用户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离网则不计入完成数,从后续佣金中扣除。

  7、乙方在发展用户过程中,不得有欺诈、隐瞒或空头承诺等行为,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代理以外的范围,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个人资料,乙方居住地发生变更时,自变更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有权依据上级要求或市场变化情况,修订调整 代理销售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授权的业务内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向甲方注册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终止条件

  1、授权期限届满。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财产或名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使用不正当手段经办甲方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身故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的。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经甲方同意的。

  6、出现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日期

  1、符合本协议第八条1款条件,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见的,授权期限届满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2、符合本协议第八条2、3款条件的,甲方终止本协议通知书的送达日期为终止日期。

  3、符合本协议第八条4款条件的,宣告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4、符合本协议第八条5、6款条件的,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之日为终止日期。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业务交接 手续,归还所欠公司款项、资料、单据及其它物品,如违反,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 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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