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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协议书

时间:2022-11-22 18:16:1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保修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修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修协议书

保修协议书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壹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保期满壹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保修协议书2

  爱德利变频器保修协议

  1、保修范围仅指变频器本体;

  2、变频器的保修期限为12个月(出口海外的产品保修期为6个月),在保修期内,如果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或损坏,本公司提供免费维修;

  3、即使在保修期内,如发生以下故障,在保修期内,将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a)未严格按照《使用手册》或超出标准规范要求使用所引发的故障、

  b)购买后跌损或野蛮搬运造成的损坏、

  c)因在不符合本使用手册要求的环境下使用所引起的器件老化或故障、

  d)未经允许,自行修理,改装所引起的故障、

  e)由于保管不善引发的故障、

  f)将变频器用于非正常功能时引发的故障、

  g)由于火灾、盐蚀、气体腐蚀、地震、风暴、洪水、雷电、电压异常或其他自然灾害或与灾害相伴的原因所引起的故障、

  h)擅自撕毁产品标识(如:铭牌等);

  4、服务费按实际费用计算,如另有合同,以合同优先的原则处理;

  5、本产品的保修依据为保修卡及购机发票,请务必保留此卡,并在保修时出示给维修单位;

  6、如您有问题可与代理商联系,也可直接与我公司联系。

  超过保修期,本公司将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

保修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免费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来自:)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5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

  二、保修范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

  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保修款:

  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三年、五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

保修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保修协议书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深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对甲方使用的产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期设备明细表:

  见附件《监控系统设备清单及报价》

  二、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每一个月为甲方安排一次设备检修,检查故障及隐患,并做好记录。

  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及时提出修改方案,并将检修情况三日内以书面提交甲方报备,应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上门服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2、乙方免费提供应急保修服务:当系统发生故障,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专车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乙方将在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以上时限不受公休日(如双休日)及节假日的影响。

  3、协议期内甲方设施设备属自然损坏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按“保修协议款项”给予修复,直至损坏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为止。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如发现部分元件因自然损耗需更换时,乙方免费提供,如人为原因造成的,配件以优惠价(产品报价清单)提供。

  4、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5、若上述约定乙方未能做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履行条件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护工作,乙方应在保养期开始的一周内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按乙方的培训要求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设备,并派人监督。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更换参数。如有以上情况的由甲方提供一切因此造成的费用。

  3、因甲方任何的人为误操作,他人车撞,电压不稳或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协议所保障。其发生费用乙方不予负担(但可享受优惠价格)。

  四、维保类型

  A类、合同设备款( 元)20%实行全保(人为、自然原因损坏除外)。

  B类、合同设备款( 元)10%实行半保,双方确认的备件在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人为、自然原因损坏除外)。

  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达成共识,选用 类维保方式,金额 元。维保金额(大写) .

  五、付款方式:保修协议款自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按总额的50%(即 元)支付到帐,到保养期半年以后的三天内支付总额的50%,(即 元)。

  六、备注:

  1、每次保养由甲方确认。

  2、保养、保修合同时,保修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因自然损耗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其处理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或销毁。

  4、在执行协议中双方出现争议,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结束,自然终止。

  附售后服务电话 投诉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深圳市观澜竹村西区工业路深创科技园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深圳市平安银行景田支行

  帐 号: 帐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修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

  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

  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

  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

  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

  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

  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

  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户配合为前提。

  如住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修协议书7

  甲方:********实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 《## 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进行由于施工引起的工程保修,现甲、乙、丙三方就相关工程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0保修范围及期限

  1.1保修范围

  1.1.1由于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原因引起的房屋保修;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保养。

  1.1.2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自行发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1.3由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对原结构及管线进行改动引起的质量问题,如: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凿洞开槽;改变电源线路、管道、电气设备以及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2保修期限

  1.2.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2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

  1.2.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和门窗的防渗漏,为5年。

  1.2.4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

  1.2.5以上项目的保修期限同《##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应一致。如保修的起始时间上有差异,以《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为准。

  1.2.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1.3 维修后的保修期

  1.3.1维修后的保修期不影响“1.2保修期限”,即维修后的保修期,在时间延续上不超过“1.2保修期限”规定的,按“1.2保修期限”执行。

  2.0 工程保修期内各方联系人员(乙方在保修期内安排专人负责房屋保修事宜)

  2.1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2 乙方常驻现场维修联系人

  土建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水电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3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4 乙方上述联系人一旦发生变更,应在1日内通知甲方、丙方。

  2.5 自项目向业主之日起三个月内维修由甲方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三个月以后的维修由甲方全权委托丙方(10.1附件《保修委托书》)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完全予以认同并遵照执行。

  3.0 保修责任约定条款

  3.1 业主报修的房屋质量问题,以户为单位,给予乙方一次整改维修的机会。完 工期限以丙方业主约定时间为准(丙方在施工前注明完工时间),乙方维修一次后,只要该户任何一个维修项,发生一次同部位、同性质质量问题的返修,或超出丙方同业主约定完工时间。乙方即退出该户的保修,该户此后的保修由丙方另行聘请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3.2 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住户提出索赔要求,原则上由乙方与 业主协商、谈判解决,若因乙方原因不按约定期限与业主协商一致,则视为乙方自动授权丙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丙方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丙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承认。发生索赔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现金,不得从保修金中提取。若乙方拒绝赔偿,丙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赔偿费外,并从保修金中提取本次索赔费用的25%作为违约金,作为丙方处理投 诉的管理费及名誉补偿费。

  3.3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维修,收到维修通知后因乙方原因不到现场维修,乙 方除承担维修本身的所有费用外,另须按本次维修费用的10%补偿给业主,按本次维修费用的15%支付丙方维修管理费。

  3.4 急修项目:渗水、漏水、给排水、供暖、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如上水 管、供暖管道爆裂;设计有水房间的墙、地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空调、热水炉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乙方须在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应急维修,全面完成维修时间由丙、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5 对于急修项目的应急处理(如上水管、供暖管道爆裂;设计有水房间的墙、 地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等),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丙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抢 修,抢修项目如属原房屋施工质量问题,抢修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 承担,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6 一般保修项目:丙方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签发的方式通知乙方签收《维 修整改通知》,乙方应在12小时内给予回复并赶到现场组织维修。送达时间以乙 方收到电子邮件或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3.7 急修和一般保修项目,无论乙方有什么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派人到现场落 实维修事宜,则视为乙方默认施工质量问题属实。丙方有权委派第三方维修单位 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8 短时间(1日)内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乙方应服从丙方的安排, 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否则,丙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修缮,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在保修金中扣除;

  3.9 短时间(1日)内未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经甲、乙、丙三方最终确 认,若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则甲方给于乙方办理工程签证,按实结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10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 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业主提出的直接损失。

  3.11 乙方维修人员应按丙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丙方的管理,服从 业主的监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 支付违约金500元。

  3.12 责任确属乙方的,一旦维修条件具备,乙方应立即维修,不得以种种理由 推脱。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修缮,且因此发生的连带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3.13 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会同乙方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经整改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内容、保修期按本协议“1. 保修范围及期限”执行。

  4. 保修期间,因乙方保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本协议要求,由丙方另行聘请第 三方维修单位维修工程,其决算以《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xx年)》为基础上浮25%,另行约定单项维修单价(如:墙地面裂缝空鼓**元/m2等),商定后补签补充协议。

  5. 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原设计要求为准。

  6. 对于责任归属有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鉴定,明确责任归属, 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 保修金管理及返还方式

  7.1 自工程保修期开始起,乙方需结算及申请支付质保金时必须经丙方审批同 意,甲方方可支付。

  7.2. 维修费用结算:对丙方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发生的维修费用,丙方每 月5日统计上月维修数量及金额,并出具工程维修结算给甲方,甲方在10个工 作日内从乙方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并支付给丙方。

  8. 安全管理

  8.1 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总体《工程保修施工组织设计》。

  8.2 自工程保修期开始起,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确定维修方案的同时,乙方应提交《维修施工安全措施》,经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8.3 施工过程中,一旦丙方发现乙方未按《维修施工安全措施》执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丙方有权责令即时停工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8.4 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丙方有权对乙方罚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8.5 乙方必须做好维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导致乙方人员、丙方人员及第三方收到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6 业主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涉及影响业主装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丙方及业主商定,否则,造成业主损失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7 工作中应遵守政府部门、物业公司有关卫生、噪音、交通、绿化等规定,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9. 以上未尽事宜,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或协商解决。

  10.以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保修委托书。 保修阶段

  保修委托书.doc

  10.2.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0.3.

  房屋维修人员行为规范;

  10.4.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

  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doc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doc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doc

保修协议书8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具体详见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要求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修协议书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限:新安装保修一年或 __________

  签保或续约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保修期内责任

  1.承保单位(甲方)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期内免费维修,保养上述机器不收取费用。 ( 更换零部件除外 )

  3.甲方在合同期内每月按时上门对上述机器至少做一次常规保养,保证其复印效果。(新安装除外)

  4.本合同所列的机器如出现故障,委托单位(乙方)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八个工作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及时上门服务,以确保乙方的机器正常工作。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6.合同期内,乙方所列机器需要更换零件,甲方应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原装耗材及零配件。如因甲方提供的耗材质量问题引起机器故障,使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即更换耗材、零配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全责。

  二、委托单位(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说明书正确操作机器。

  2.乙方不得私自拆卸机器,不得请甲方以外人员维修机器,更不得私自更换零配件。否则,引起机器故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消耗材料,如乙方从其它渠道购买的耗材引起机器发生故障,由乙方负全责。情况严重的,视同乙方放弃本合同,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机器属正常老化或损坏,乙方应承担更换原装耗材及零配件费用。

  5.乙方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对甲方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及索赔额外不合理费用,向甲方主管领导投诉(电话: __________ )。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修协议书10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邓州市鸿杰第一城 号楼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事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时必须及时派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若不及时派维修人员维修,发包人将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各项工程承包人派维修人员到场维修时间:天然气工程2小时内;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4小时内;其它工程48小时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天然气工程为_________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承包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修在发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留有足够土建、安装、电气等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待命,及时保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对因承包人保修不及时、不到位,给用户造成精神和财产损失的,引起用户投诉、索赔和起诉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同意在其保修人员不在现场或住户家中有紧急处理任务或无能力继续保修等情况下,由发包人安排保修队伍维修。

  6.如发生其它专业保修队保修的,保修费用每半年支付专业保修队伍,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支付。保修费的计算、核定以有用户签字的"保修派工单"为准。

  7.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次事故处罚款20xx-5000元,在保修费中扣除。

  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9.质量保修事项完成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会同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工程进行组织验收。

  10、在质量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参加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协商赔偿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不参加协商或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发包人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后,有权在承包人留存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承担的,承包人另行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承包人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诉讼。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有证据证明质量事故是由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当造成的,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并签订生效。

  2、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包人即将本协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通知、监督、结算的权利义务委托给所聘用的物业公司执行,承包人表示无异议。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保修协议书11

  祁县胜威小区住宅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祁县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祁县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砂;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起止时间为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3、装饰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采暖系统保修起止时间:从xx年11月26日后的两的采暖期。

  5、住宅小区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6、其他保修的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预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7、在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 50% 返还乙方; 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 甲方应预留

保修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甲方出售给乙方办公设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设备名称:理光1801复印机一台质保时间:45000张或一年(以先到者为准)

  2、理光2432C一体机一台

  质保时间:300000张或一年(以先到者为准)以上两种办公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更换。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修协议书1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协议。

  协议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 争议解议

  1.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保修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设备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身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为甲方提供6次上门服务;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部件,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北京市内24小时内上门,市郊区48小时到位,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电话技术咨询服务,次数不限;

  三、服务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的设备配件、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1、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2、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3、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设备配件。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保修协议书15

  甲方(产品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维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乙方电话: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设备使用地址:

  乙方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乙方为保证甲方保修期 年 月 日内的 产品正常使用,对产品保修方的协议产品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产品保修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产品保修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产品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维修。在法定15个工作日内,把产品维修好。

  2.在保修期内乙方在维修时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在保修期内乙方的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在保修期内乙方维修不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由产品保修方提供。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产品保修方不对此部件负责。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产品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计划,对甲方协议产品进行上门维护。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8.乙方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产品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产品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产品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产品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产品保修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产品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维修费用结算方式:乙方跟产品出售方协商,由产品保修方支付。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产品保修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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