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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2-06-08 10:32:0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代理协议书模板汇编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代理协议书模板汇编5篇

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振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开拓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创造规模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

  一、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区域经销商。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依法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二、销售指标定额

  乙方在授权区域经销期间,乙方保证销售甲方产品的年指标在万元以上(以净购额为准),季度销售万元以上。以后每年的增幅必须达到_______%以上。本协议期满,乙方在完成指标并履行协议书的前提下,根据所占市场份额,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三、产品结算价格

  1、乙方在经销期间享受甲方提供价目表下浮%的优惠待遇(不含税、不含运费)。

  2、业务交易发生后,税务由乙方承担。乙方销售的产品,净购额部分需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月的开具的未超价目表的部分按10%收取上缴国家。乙方要求甲方多开具的数额超过价格表部分按17%收取上缴国家。

  3、特殊业务按双方议定的买断价格结算,甲方在销售清单上注明“买断价”,“买断价”不再享受追加奖励。

  四、.周转资金

  1、区域市场代理商公司根据客户信誉等级,在签订欠款协议后,原则上给予其年度销售指标的%作为年度欠款总额度,各批次购货的欠款不得超过公司允许欠款总货款的30%,累计欠款不能超过公司欠款总欠款额度。周转资金原则上在协议期满后归还,如需继续合作的,可转入下期的周转资金。

  五、货款结算

  1、甲乙双方采取交易方式。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到期为三个月的可作现金入帐,超过三个月的贴息乙方承担,按市场利息计算。不使用商业汇票与支票。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笼资金以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乙方汇入资金要优先冲减最先发生的'应收款。乙方欠款不能超过欠款总额度,若逾期未回款,从次月1日起,按月1%计算资金占用费。每月5号之前,公司财务与各代理商进行对帐结算确认,每月5号之前上月货款必须到帐,否则从1号开始计算资金占用费,货款与每月资金占用费将以累计计算方式结算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资金支持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给其延期。且该欠款期限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按照月息壹分计算。下笔进货款优先偿还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能归还欠款的公司将停止供货,直至追回货款。

  4、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后,乙方自终止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将所欠甲方款项全部付清。超过2个月未还清的将以月3%计算违约金,直至依法收回全部欠款。(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库存的甲方产品退回公司,经甲方验收后,可按甲方退货条例处理,并可作抵偿欠款)。

  5、如果乙方参加大型的招投标业务,可以单独授权,并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另行协商付款方式和合作方式。根据办事处代理商政策执行。

  6、乙方必须把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不得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如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与甲方的业务人员之间的借款属业务人员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还款义务。

  六、奖励方法

  为支持乙方在所在区域开展业务,在给乙方以价目表下浮结算外,甲方按净进货款及资金回笼率给予乙方交际费用支持。具体奖励办法实行年终返利政策。

  年度销售指标

  全年奖励计算标准

  40~90万(含9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3%

  90~150万(含15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4%

  150~250万(含25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5%

  250~400万(含40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6%

  400~600万(含60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7%

  600万以上

  实际全年销售额*8%,8个点封顶

  说明:1销售额折扣点按汇入公司总额计算,实行“多补少退”政策

  2结算时间于古历年终

  3以上返点销售额为除增值税以外的实际额度

  4计算年终返点为实际回款到帐金额为基准。

  七、处罚政策

  a价格政策:乙方的批发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公司代理价。(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公司协商,经批准后方可施行)。

  b乙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对外公开公司协议条款及相关价格等数据。

  c乙方不得跨区域进货(公司协调调货除外)和销售。

  d乙方不按公司价格原则执行,初次窜货,公司先给予警告,并责成其对造成公司损失100%赔偿公司。第二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对营销网点给予其造成公司损失3倍的赔偿公司,并撤消其代理资格。公司在其经营区域内重新设立代理商。

  e甲方业务人员在乙方处以代理价格窜货销售,公司先给予警告,并责成其对造成公司损失100%的赔偿公司。第二次违反除按照上述处罚的3倍罚款外,予以开除,公司视其情节保留追溯其法律等责任的权力。

  八、售后协定

  1、产品售出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处理,超过六个月提出的,甲方不予受理。

  2、因甲方因素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费用责任,因乙方客户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需甲方处理的零配件及上门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将产品退还给甲方或者要求调货时,在征得甲方同意且保证产品完好的前提下,甲方给予其有偿退还,退货价格按照甲方现行实际结算价结算。一年内退货的,按进货时标牌上注明生产日期当时的价格的90%结算,超过一年的,按进货时标牌注明生产日期时的价格80%结算,超过两年的不准退货。退货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非标、非常用产品及内损或包装不完整的不准退货。

  九、广告支持

  1、为了树立公司形象,进一步提升“振达”品牌知名度,公司对乙方所投入的路牌广告、电话簿和专业杂志刊登的广告等费用给予30-50%的支持,但不超过乙方年销售额的2%。

  2、代理商参加展览时,公司可派专员协助参展览。展位费用给予50%的支持。如需特装展位,经报请公司同意后,展位布置按每一展位1000元支持。

  3、乙方制作、刊登广告或者需要参展时,必须事先填写(广告征订、参展申请表),经销售公司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享受费用支持。

  十、其他协定

  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原则上只能经营甲方生产的“振达”牌防爆系列产品,不得经营其他防爆厂家的同类产品。

  2、甲方对乙方的购货规格、数量(定单)以乙方的传真为依据,甲方对乙方进货款以到帐(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准,甲方按乙方的传真要求发货。

  3、甲方以一年为一考核期,乙方若无能力完成指标(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在当地市场另设经销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付欠款。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销售权转让给第三方,已转让的视为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或撤销销售经销权。

  5、乙方应及时反馈产品质量、价格、市场行情等信息,应配备售后服务能力。甲方负责为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6、为避免在业务往来中,双方帐务出现差异,乙方须每月同甲方核对一次帐务。

  十一、代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间年。期满欲续约,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申请经销资格,并经甲方同意后可继续签订经销协议。

  十二、本协议如有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备案一份。

  甲方:振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电话:

  邮编:325604手机:

  电话:0577-2785222227853888经营地址: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签定地点:振达科技有限公司签定时间:年月日

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苏州伊瑞姿婚纱礼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以示双方信守。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伊瑞姿”品牌婚纱礼服在__________省(直辖市)__________市独家经销权授权给乙方。

  2)乙方负责发展本地业务,不得擅自跨越授权范Χ以外的地方销售,甲方也不在同地区授权销售同品牌产品。

  二、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有Υ反政府有关法律规定行为概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_省__________地区独家销售业务代理权,甲方提供本公司生产的”伊瑞姿”品牌的系列婚纱礼服,给乙方在该地区销售,乙方在本地区设专厅、柜销售,商品零售价由甲方提供(可在此基础上再议)。

  四、乙方的"伊瑞姿”品牌加盟店、厅内新有商品必须保证专柜专销。不经销假α劣商品,不在柜内参杂其它品牌,乙方须保证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销售,不得擅自调价(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五天通知)。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对所有本公司出品的"伊瑞姿”品牌货品完全负责(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除外),如果甲方提供的货品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甲方诚诺可以办理退货或者更换其他商品(以汇出包裹单日期为准)。“伊瑞姿”保留审核商品的最终解释权。

  2)货品出现不良品质的(非"伊瑞姿"公司的问题产生的损坏、污渍、洗涤、穿着过、附件缺等),原则上不予退换。

  六、乙方需跨越代理地区经营,必须事先以书面方式提前二十天通知甲方,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乙方Υ约。

  七、乙方有义务定期通过电话或传真把销售报表给甲方存档,以利于甲方制定更好的生产销售规划为乙方更好地服务。

  八、供货方式

  1)甲方按乙方需求为其设计定做婚纱礼服

  2)乙方不得δ经甲方同意擅自取消所订货品。

  九、运输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运输货物。(费用视订货量而定,如订单量大运输费用可由我方提供)

  十、结算方式

  1)乙方以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______与甲方结算。

  2)乙方需按合同在发出订单后24小时内及时全额地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不得无故拖延(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十一、协议执行及其它

  1)协议期满,乙方如要续约,可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视乙方销售业绩决定是否保留其加盟权。

  2)本合同执行行期内,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准许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三、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δ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作为补充,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有效,与本合同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贰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合同自动生效

  十五、补充协议:面议

  甲方签定人:苏州伊瑞姿婚纱礼服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帐号:签约代表:盖章

  乙方:签定人:地址:电话:传真:帐号:签约代表:盖章

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 与 的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 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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