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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协议书

时间:2022-03-18 12:01:0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业务协议书模板集合七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业务协议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业务协议书模板集合七篇

业务协议书 篇1

  甲方:xxxxx

  地址:xxxxx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合作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员工批量开立住房公积金卡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业务范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经甲方申请,由乙方为甲方员工批量开立工银住房公积金卡。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预留签章,乙方凭预留签章为甲方办理批量开卡业务。凡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乙方均将其作为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的依据,甲方应对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负责。

  2、甲方应确保开卡申请人自愿选择在乙方开立工银住房公积金卡并委托甲方向乙方集中申请。

  3、甲方应指定其专门的人员(以下简称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办理批量开卡业务,并将指定专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加盖预留签章证明指定专人身份的书面文件,交乙方开卡网点用于办理批量开卡业务时核验。甲方变更指定专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申请批量开卡时,应向乙方提供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记载开卡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要素)、开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指定专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向乙方集中申请办理。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开卡申请人各项申请开卡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取得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确保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中记载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

  5、甲方收到乙方领卡通知后,由甲方选择第种方式通知员工领取。

  (1)甲方通知员工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乙方指定网点领取卡片,并在“工银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2)甲方通知员工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内领取卡片,并在“工银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6、甲方不得利用在乙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因甲方通过批量开卡业务违法、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批量开卡所需各项资料的纸质或电子文档,并辅导甲方填写和制作。

  2、乙方接到甲方批量开卡申请后,对指定专人提供的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及开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核对,并检查批量开卡所需资料符合乙方要求后,及时完成批量开卡。

  3、乙方应按照甲方报送的批量开卡资料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发现资料有误应退给甲方修改,不得随意代甲方更改资料。因乙方擅自修改甲方提供资料导致开卡错误或开卡失败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成功开卡后,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发卡手续。乙方在发卡过程中,负责核对领卡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客户签字,并收取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负责制作“工银住房公积金卡”客户使用指南,并对甲方员工进行后续的金融服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出现未履行协议的行为,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因未履行协议所造成的责任与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对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批量开卡业务涉及的各种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务协议书 篇2

  甲方:[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乙方(特约商户):[ ]

  鉴于:

  (1)乙方希望受理顾客的翼支付业务;

  (2)甲方同意作为收单机构,将乙方作为其特约商户,为乙方受理翼支付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服务;

  (3)甲方作为翼支付业务运营机构,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安置在乙方的POS终端。

  为了促进翼支付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翼支付用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特约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POS终端实现受理翼支付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

  (一)POS机具:特指非接触式POS终端,可受理以非接触方式进行数据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账户信息的介质,协议中此类介质特指中国电信RFID UIM卡。

  (二)翼支付特约受理商户:是指已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受理翼支付业务的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企事业单位。

  二、业务受理条款

  1、受理翼支付业务

  1.1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顾客以POS方式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的交易。

  1.2 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户消费时,应提供折扣优惠。

  1.3 乙方必须开设资金结算账户。

  2、权利及义务

  2.1甲方作为提供翼支付业务的运营机构,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向乙方做好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

  (3)向乙方提供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清算数据及报表;

  (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POS机及其配件,应收取押金,押金于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乙方;

  (5)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对乙方收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的POS机具进行维护、保养;

  (6) 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查实后,及时为乙方做相关处理;

  (7)有权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

  (8)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2、乙方权利及义务:

  (1) 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翼支付受理标识, 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日常管理及巡检等工作;

  (3)组织收银员及财务人员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举办的翼

  支付受理操作培训;

  (4)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确保POS机的正常使用;

  (5)按甲方业务受理要求受理翼支付业务,且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的翼支付消费,保证翼支付用户享受不低于现金支付消费者的服务及优惠;

  (6)不得将POS机具、签购单、签购结算单、翼支付标识牌等物品用于受理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受理的翼支付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8)不得将其他商户或个人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与甲方清算, 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9) 必须在T+3个工作日内响应甲方的调单要求,协助甲方做好对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及投诉处理的有关工作,并必须执行甲方对此提出的处理意见;

  (10)受理翼支付时只能将翼支付卡在POS机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认证许可的设备上读取翼支付卡信息;

  (11)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翼支付账户信息及个人密码;

  (12)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的安全,应将签购单等存有账号信息的介质保存在安全领域,只允许经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第三方;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13)保证所有入网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入网登记的任何资料如商户名称、清算账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翼支付线下消费用户提供翼支付消费服务环境、正确指引用户进行

  翼支付消费操作,为用户做好解释等基础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对有争议交易的投诉、差错、争议进行处理,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资金损失;

  (15)对甲方提供的POS终端机具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损失向POS终端机具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具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具赔偿金额=机价*(1-已使用月数/60)元(注: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机价,最少不低于RMB600元)

  (16)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POS接入电话的或改变装机地点的,应提前向甲方主动报告,由甲方协助乙方变更装机地址;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门店受理翼支付业务需要、用翼支付POS上门收款等为理由擅自移机,确有正常经营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17)不得擅自改造POS机具,不得非法截留和保存用户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

  (18)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理翼支付业务,承担因自身过错造成的用户和甲方损失。

  3、账务处理和清结算

  3.1每日交易完成后(以甲方的结账日为准),由甲方根据当天交易的记录内容,在下一个结算日将乙方应得款项划给乙方账户;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第[]种方式 :(1)每日结; (2)每周结;(3)每月结。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摘要(最多为8个汉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若要变更上述结算账户信息,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3.2协议指定的结算日为每个结算周期后的第1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结算上一周期的成功交易资金,交易的具体结算日期以甲方系统的规定为准;遇国家规定节假日结算日期顺延,结算金额合并结算。

  3.3乙方如对甲方的POS业务账务处理有疑问,可向甲方提出询问,或填写申述单送报甲方。

  3.4乙方的应得款项,系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翼支付用户通过安置在乙方的POS机进行消费支付的总交易金额减去乙方应支付的总手续费金额;

  手续费系指对于每笔翼支付消费,乙方根据下述翼支付线下特约商户手续费标准而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总手续费金额是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甲方应收取手续费的总和。

业务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投入资本验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定:

  业务范围及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投资人○投入的○增加的○减少的_________元资本进行审验。

  乙方将根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和我国审验单位的有关合同、协议、章程、决议等,并审阅投入资本、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证明材料等,在此基础上对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发表审验意见。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验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甲方的义务是:

  1、及时提供验资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

  3、其他_________。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进行验资,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乙方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完成验资业务,出具验资报告。但乙方的验资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当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出具验资报告。

  三、验资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事项的费用,按照《_________》和计件或计时乙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验资报告一式_________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5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完成审核报告时间:_________。

  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受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

  3.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4.因受托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委托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委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委托方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受托方不负赔偿责任。

  3.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托方认为必要时,委托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4.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费。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委托方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对上述代理费用支付50%,其余50%在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

  (三)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方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方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方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四)审计过程中因委托方原因,中止审计受托方不退审计费。

  四、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约定书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六、双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违约的规定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约定书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约定书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验资业务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

  甲方为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由乙方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截至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币种等进行审验。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没有如实告知乙方,致使乙方得出错误结论,从而招致第三者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为乙方开展验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验资报告无法出具的,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

  1.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甲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时出具验资报告,如实反映审验情况。

  2.在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验资资料保密。

  四、时间要求

  甲方在本约定书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需要补充验资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

  五、验资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标准,乙方执行本次验资业务收取人民币_______元。在本验资业务约定书签订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验资费用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其余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时支付。

  甲方应同时承担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六、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一式_______份,供甲方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甲方为注册资本报实收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不应被视为是甲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业务约定书自双主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业务约定书中的审验范围、时间要求、验资收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以下协议书: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事项

  1、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的业务为:________。

  2、双方确定,委托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活动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3、委托期限:________。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____的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____策略。

  5、按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协议要求甲方支付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____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________。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四、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资料、活动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策划方案,甲方可追究责任或终止协议。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协议或解除协议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协议或改变协议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五、其它

  1、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各执____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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