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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协议书

时间:2021-10-08 16:36:2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保险协议书模板集锦五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险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协议书模板集锦五篇

保险协议书 篇1

  甲方: 企业(公司)

  乙方: “并轨”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的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xx]87号)要求,经市“并轨”工作领导组 年 月 日会议研究,现与 企业(公司)就该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订立如下协议:

  一、根据《方案》规定,市“并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已召集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经委、工会等部门,对甲方的下列事项予以审核确认:

  (一)甲方已制定“并轨”方案,并经本企业职代会或企业工会同意,可以按此方案进行“并轨”工作。

  (二)甲方与职工已全部清偿各项债仅债务或达成处理协议。

  (三)甲方共有在中心下岗职工 人,其中:

  1、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提前退养 人,政府应代缴其社会保险费的集体部分,合计 元,退养金合计 元。(按20xx年全省统一最低缴费基数测算,个人具体数额以经办机构最后退休审批为准)

  2、符合条件,申请将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社会保险(包括集体部分和个人部分)由政府代缴 人,共计 元。(按20xx年全省统一最低缴费基数测算,逐年递增部分按规定予以相应调整)

  3、不属上述1、2两款的在中心下岗职工共计 人。共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元,其中60%由政府负担,计 元(注:财政补助额人均不超过5000元),其余资金由甲方负担,计 元。

  4、以上资金共计 元。其中:甲方负担 元,由企业通过资产变现等途径自筹解决;政府负担 元,由市财政局于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付到企业和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已向市“并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供申请专项补助资金报告,领导组办公室已按《方案》规定核定,确认甲方属组织下岗职工整体出中心的企业,并且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给予资金支持后,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尚有缺口。按照《方案》规定,应按甲方整体出中心人数给予奖励资金,人均 元,共计 元。该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一并向甲方拨付,由甲方一并用于出中心工作。

  三、选择性补充条款:

  (一)经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国资委、经委、工会审核,甲方属国有特困企业(指停产5年以上,职工连续5年以上领不到工资和生活费的企业),根据《方案》第二条第4款规定,适当扩大财政负担比例(人均不超过1000元),共计金额 元。

  (二)甲方20xx年以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 元),由企业从变现资金中一次性予以补缴,经审查,甲方变现资产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根据《方案》规定,由政府按5%补贴集体部分,计 元。

  (三)以上两项资金合计 元,由市财政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一并拨付到位。

  四、上述第一、二、三条所列资金共计 元,其中企业负担 元,财政负担 元。全部用于“并轨”工作。

  五、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及时配套企业负担部分资金,保证“并轨”方案进入实施阶段。按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安置就业,实现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

  六、甲方对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出中心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不得挪作他用。

  七、市“并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有权监督甲方的“并轨”实施情况。如有违规问题,不符合“并轨”方案要求的,要责令其纠正;如有违纪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出中心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后,社会保险费由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交纳,政府不再负担。

  九、“并轨”工作结束后,甲方应及时向市“并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写出并轨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补助资金的详细支出情况报告各一份。

  十、本协议自“并轨”领导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并经市“并轨”领导组组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外,报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企业(公司) 签字盖章

  乙方: “并轨”领导组办公室 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保险协议书 篇2

  甲方 (物业公司全称): 乙方(保险公司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合作方式: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业务宣传,并按每户业务提成付给甲方,根据险种不同按照以下方式提成: 车险:按所买保险金额的15%抽取提成;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按季度进行结算,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

  2、转账支付应转入甲方公司指定账户内,若甲方变更收款账号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款不到账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丹桂园、银杏园、桃园三个客服中心摆放名片作为宣传方式,同时各组团服务通讯录中的办理保险服务电话改换为乙方电话号码,前台接待和温馨管理做相应的业务培训。

  2、甲方根据统一规范要求,同意乙方在所在区域内设立宣传栏一处、各栋楼单元门厅内设立一块服务项目告示牌(规格和样式依甲方规定)。

  3、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在小区进行宣传,为正常的工作提供便利,协助乙方处理纠纷,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小区的安定。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派公司负责人驻区,实施服务人员的选派、服务洽谈、管理、信息反馈及突发事件的处置,积极协助甲方工作。

  2、乙方负责人及服务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维护甲方的声誉,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协调。

  3、乙方的保险项目明码标价,公开透明。

  六、双方有关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密切合作,积极配合,达到互利互惠双赢,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之目的。

  2、因乙方服务与业主发生误解、矛盾和索赔,甲方需积极妥善处理,化解矛盾,消除误会。

  3、双方领导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各组团服务状况和服务质量,确保合作的顺畅开展。

  4、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履行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5、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二方各自两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当地法律部门依法解决。

  甲 方: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保险协议书 篇3

  甲方:天津市财政局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2月26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xx-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供应商资格项目(项目编号:TGPC-20xx-D-0080)的成交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一)使用单位: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参保车辆: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

  (三)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和使用单位提供的保险服务。

  二、保险标的

  (一)甲方将对使用单位参保车辆向乙方投保。

  (二)保险公司最终承保数量以使用单位向乙方实际投保数量为准。

  (三)乙方作为承保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承保并及时为甲方和使用单位出具车辆保险单。

  三、保险险种

  基本险险种:

  (一)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二)车辆损失险。

  (三)第三者责任险。

  四、保险费用标准

  (一)基本险保费标准:按照磋商承诺执行(见附件2)。

  (二)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跟标险种,享受相同优惠和服务。

  (三)各区县行政事业单位跟标的机动车辆,享受相同优惠和服务,并由各区县财政局签订合同。

  五、投保方式

  (一)基本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如下:

  1.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照《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

  2.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足额投保。

  3.第三者责任险:按照5万元限额投保。

  (二)使用单位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险种,乙方应同时办理,并享受同等优惠率。

  (三)乙方承诺天津市现有的所有营业网点及合同有效期内增设的网点均接受本项目相关业务的承保、理赔服务(见附件3)。

  (四)当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调整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及调整系数时,乙方应将调整依据和方案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

  六、保费支付方式:

  (一)参保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行支付。

  (二)乙方承诺于合同有效期内承担使用单位投保的全部机动车辆基本险及增加险种的保险责任。

  (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乙方应于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使用单位磋商需求提供保单,并与使用单位签订《分合同》(分合同格式见附件

  1)。

  (四)结算币种。保费和各险种的赔款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七、质量保证

  (一)乙方承诺除全国统一的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外,为本项目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见附件4)。

  (二)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实行检查或抽查。

  (三)乙方在收到使用单位或甲方关于质疑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后没有弥补缺陷,使用单位或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保证使用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使用单位的通知及时提供承保、理赔服务。

  八、基本服务承诺

  (一)后期执行信息反馈要求

  1.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和使用单位要求提供投保车辆、新购车辆相关保险手续、出险车辆、理赔项目及维修费用等方面的信息。

  2. 情况报告要求

  保险公司须每季度和每年度向天津市(区县)财政部门报送《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统一保险情况分析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1)使用单位参保车辆的承保、理赔、统计及分析情况等。

  (2)机动车辆变更情况,包括新购、调拨、报废、丢失等。

  (3)根据统计信息及业务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包括保险公司项目管理和服务方面工作、使用单位车辆管理方面工作及天津市(区县)财政部门协调方面工作等。

  (4)报送时间为每季度末5日和每年度末15日内。

  (二)承保服务承诺:

  1. 承保基本服务承诺

  (1)保险公司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及服务专员,负责使用单位投保车辆全部承保、理赔服务,并提供上门服务。如上述部门或人员有变动,保险公司于3个工作日前通知使用单位。

  (2)保险公司不得拒绝使用单位的投保需求及续保的需求。

  (3)保险公司主动做好承保服务,并积极配合使用单位,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4)根据使用单位实际情况和需求为用户设计最佳投保方案。

  (5)使用单位车辆保险到期20日前,主动联系续保事宜,服务专员于保险到期10日前办妥相关手续。

  (6)新增的车辆,若使用单位有需求,服务专员应主动协助办理车辆上牌、过户、转籍等手续,并及时将相关保险手续送达使用单位。

  (7)按照使用单位车辆变更通知(如过户、调拨、报废等),服务专员应主动协助使用单位填写批改申请表,在得到使用单位确认批改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保险单等工作并及时送达使用单位,保费余额退回使用单位。

  (8)负责协调各单位与原保险公司中止已签订的保险合同,并足额收回应退保费。

  (9)安全及保障服务。

  2. 承保其他服务,在不违反《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经营特点提供优于或多于上述承保基本服务的其他服务(见附件5)。

  (三)理赔服务承诺

  1. 理赔基本服务承诺

  (1)理赔指导

  承保初期组织理赔指导服务,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说明。赔案发生后,服务专员协助使用单位办理索赔手续,及时答复使用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建立项目专门理赔档案,定期分析理赔案件的特点,总结经验教训,作

  为向车主提供防灾防损建议的重要依据。

  (2)快速查勘定损

  车辆出险后,出险车辆可在第一时间内与服务专员进行联系,也可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或本项目服务专线报案。查勘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与使用单位配合制定应急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3)承修质量保证

  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提供不同车型的合作4S店,保证出险车辆及时、高质量的得到修复。除此以外,使用单位可自选资质合格的二类以上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及专修厂修理受损车辆。保险公司与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及专修厂密切合作并签定合作协议,并将其纳入项目服务小组的理赔结算体系。

  (4)理赔服务时限

  a.现场查勘时限

  接到报案后,如天津市(区县)财政部门要求或保险公司认为需要现场查勘,应立即指派服务专员及专门人员出现场,市内应在40分钟之内,郊区县应在90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外地出险,保险公司查勘调度应在半小时之内与当地系统内公司取得联系,并督促到达事故现场查勘。

  b.赔付时限

  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单证后,保险公司按下列时限支付赔款:

  5000元以下的赔案,在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实行绿色通道,立等可取;

  30000元以下的赔案,在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赔案,在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5)对于小额一般事故的处理简化手续,为本项目设立理赔绿色通道,使赔案在各理赔环节均得到优先处理。

保险协议书 篇4

  根据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xx]206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是工程总造价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施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专项资金,因此为加强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的行业管理,按照_________号文件精神,现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建设单位(乙方)关于缴纳该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签订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缴交总额。乙方建设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中标价):_________元,按规定应向甲方缴交劳动保险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建筑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劳动保险金费率_________%,劳动保险金为_________元;安装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劳动保险金费率_________%,劳动保险金为_________元。

  二、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缴交时间。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总造价_________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该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对总造价_________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可每期按建筑工程造价_________元计算缴交劳动保险金,第一期与第二期间隔6个月,第二期以后每期间隔3个月具体如下: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交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交_________元;第三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交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本协议必须用本单位开户银行转账支票向甲方预缴该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甲方收到款后,承建该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按规定到甲方办理手续领取该项目劳动保险金。

  四、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的结算。建设项目竣工并经有关机构审定工程结算款后,必须到甲方办理该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如甲方需向乙方退回多交款的,则需施工企业退回相应款项后才能办理)。乙方在工程总造价中向施工企业扣除已向甲方缴交的劳动保险金。

  五、乙方违约(逾期、漏报、少报),除应及时补缴劳动保险金金额外,另每日按补缴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结算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险协议书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员工福利保险保障顾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对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员工福利保险保障建议;

  2.向甲方提出保险计划,就其投保方式、投保范围、保险权益、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提出建议;密切注意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为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险服务提供调整方案和建议;

  3.就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向保险人询价。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根据风险状况的变化在保单的续转时予以修订;

  4.取得保险人报价后,就报价书中的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做出汇总分析,提出初选保险公司和最优报价方案,并由甲方作出最后决定;

  5.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权益进行的谈判,谈判过程中严格维护甲方利益;

  6.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人办理投保、续保手续;

  7.提供保险期间内的相关保险服务;

  8.就相关索赔事项提出建议,监督、督促保险人的理赔工作,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人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险期内赔偿情况报告。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终止本协议生效前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顾问协议;

  2.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3.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四、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做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项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顾问费用。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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