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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协议书

时间:2021-09-11 18:36:2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医疗协议书集锦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协议书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协议书集锦5篇

医疗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患疾病,需在乙方处诊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患有__________,自愿到乙方医院医治。

  二、乙方承诺治愈甲方上述疾病,治疗费用合计________元(包括诊断,治疗,医药费用),该款甲方需在______月_____日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反映病情症状,以及提供原治疗医院的病历及检验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甲方上述疾病自(乙方)面诊断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未治愈的,甲方可享受乙方免费治愈为止。

  3.甲方需严格按乙方的处方用药和接受乙方的指导方法正确用药,并定期想乙方反馈治疗效果。如果甲方身体特别虚弱,则需要禁忌:烟酒,辛辣,禁房事______年。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详细了解甲方的病情的起因,症状及原治疗医院的病历以检验数据,但有义务替甲方保密。

  2.乙方保证甲方所患疾病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不复发或者无上述疾病阳性,如达到上述标准即视为甲方所患疾病已痊愈。

  五、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治愈和乙方收取医疗费后,本协议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医疗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患者xxx曾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某市XX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

  某市XX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x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xxx医院乙方:

  代表:

  日期:日期:

医疗协议书 篇3

  甲方:×××医院

  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

  医疗费:

  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后续治疗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

  其他:

  第二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一条定的款项;

  第三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组建XX医院医疗技术合作开发事项,经xxxx(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xxx医院医疗技术支撑与医疗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以实现解决广大肿瘤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填补广西xx地市医疗技术空白,创建和谐社会,服务广西人民。充分利用甲方优质的医疗技术品牌和雄厚的技术团队资源,促进乙方医院医学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实现医疗技术支撑与医疗市场营运直接联盟的目标,

  二、甲方承诺的支持合作范围

  1.甲方负责提供医院项目所需的技术专家团队支持,主导医院医疗技术业务运营,提供一流的优质医疗技术服务,创造出优质的.医院品牌;

  2. 甲方负责引进国家xxxxx试验区项目,建立xx筛查中心,为医院提供所在地区xx病人的分布及状况,建立病情资料库;

  3.甲方负责建立xxxxx治疗研究所,研发防控重大科研项目; 4.甲方负责教学培训医院医疗后备人才,为医院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储备。

  三、乙方承诺的合作方式及条件

  1.乙方负责依法取得xxxx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

  2.乙方负责购置配备医院业务开展所需的建筑设施、医疗器械等;

  3.乙方负责配备医院业务开展所需的的其他医务人员和工勤人员;

  4.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开展技术业务进程中所需的其他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有效期本协议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的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五、待遇和利益分配

  1、甲方技术团队专家到院工作期间的食宿、旅差按照国家标准由乙方全额提供;

  2、乙方每年从医院业务收支结余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支付技术专家的工作报酬(具体数额及分配协议另行商定)。

  六、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 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 日确诊率,如 日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 %以上(二级医院 %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 %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 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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