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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协议书

时间:2021-06-23 14:34:1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股份协议书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份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股份协议书3篇

股份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鉴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 投资协议》及《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现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股权回转交易"条款约定,股份回购的前提条件已经触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2。5%股份。

  第二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款计算公式

  依据《补充协议》转让价款计算公式为:

  转让价款=增资价款(500万元)+增资价款×回购利率(年利率10%)×投资方缴清增资价款日(20xx年 月 日)到回购日天数/365—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从目标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得的税后股利。

  2、转让价款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本次转让价款为: 万元。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回购款40% 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支付回购款30% 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1年内付清余款 万元。

  第四条: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

  在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甲方实际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转让款,应每天按照应付而未付的转让款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迟延转让款,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终止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均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须退还乙方;

  (2) 乙方丧失回购权。甲方有权将所持有的XXX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转让价格由甲方自行决定。

  第六条:乙方承诺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出具相关文件。

  第七条:有关税费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应缴纳的应税款和工商登记等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目标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主管部门的规范化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股份托管确认工作,为做好甲方股份的托管与确认,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股本结构:根据_______字(_______)号文件批复,甲方股份总股本_______股,其中国家股(发起人股) 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社会法人股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内部职工股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社会个人股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本次托管工作对_______股进行托管确认,超出部份乙方不予托管确认。

  第二条 甲方在办理股份托管确认时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关于股份公司批准成立的批文及重新规范后的批准证书;

  2、关于股份公司股本结构的确认文件或批文;

  3、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股东结构确认的会计审计报告;

  4、股份公司证券业务联系人,电话,地址;

  5、提供登记数据库磁盘两份(3寸软盘),经股份公司盖章确认的与磁盘相对应的书面股东名册两份,磁盘数据库包含股东帐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持股数量,联系地址,登记日期,流水号等要素,每项要素需提供完整;

  6、股份公司股票样本及其它可能的股金收据样本并对股票或股金收据各要素进行说明;提供股票发行时所使用的印鉴及经办人名章;

  7、提供在乙方办理托管手续的法人股东的各项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股东帐号);

  8、历年分红派息情况,未分配红利处理方法。

  第三条 甲方负责股份托管期间各种公告的发布,所发布任何公司凡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章后方可发布。

  第四条 股份托管时,股东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原始股东资料不符的,一律先到甲方登记并开具有关证明后,再到乙方办理手续。

  第五条 股份托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股份托管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费用:乙方按实际发行价总额0。3%向甲方收取托管登记费,本次共托管股份_________股,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股份托管后的次月乙方按每位股东0。5元/月向甲方收取服务月费,服务月费由甲方在每月1日前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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