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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之间的合作协议

时间:2021-03-20 14:48:1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居间人之间的合作协议

  篇一:居间人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居间人之间的合作协议

  甲 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乙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本

  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书。

  一、 总则

  1. 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享有推广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投资品种资格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 乙方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于甲方和客户之外,能独立承担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人。

  3. 乙方愿意受甲方或客户委托,为双方提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二、合作事项

  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作为甲方个人居间商,须接受甲方关于对客户资信等情况了解的要求。

  2. 甲方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要认真负责,乙方须协助甲方收集并向甲方反馈客户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培训等要求。

  4. 甲方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收入。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开户资格要求的不予受理;并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进行统一的客户管理。

  (2)甲方负责客户、合作商的业务知识的培训及行情分析咨询。

  (3)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收入、要求赔偿损失、不予续约或中止、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4)甲方应当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收入。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获得相应服务收入。

  (2)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

  (3)乙方开展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不得向其介绍的客户承诺盈利,并应正确阐述交易存在的风险。

  (4)乙方不得从事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的行为。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设立其他经营服务网点和个人居间商等。

  (6)乙方不得为其他服务机构提供中介、代理等服务。

  四、个人居间服务收入及支付方式

  1. 乙方作为个人居间商为甲方介绍投资客户,客户开户交易,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收入。

  2.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报酬计提比例为:

  (服务收入计算法:乙方每月所得服务报酬=乙方客户总量交易所每月返还甲方服务收入的30%)。

  3.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承担个人税赋并自行缴纳。

  4. 服务收入按月以人民币结算。

  5. 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一次服务收入。甲方应于次月第20日将上月代理服务收入划至乙方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

  6.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五、保密

  1.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所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一方有权行驶第七条违约责任所规定的权利。

  3.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终止。

  六、其他事项

  1.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甲方各项相关业务管理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的变化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做出相应调整。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当双方协商不成,则甲乙双方有权暂停该协议,直到双方达成协议。

  3.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依然有权视为有效账户。

  4. 双方在协议书上所确定的地点及联系方式,除非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均为有效联系地址。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2.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所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协议范围以外从事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服务收入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补偿,服务收入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协议。

  4.乙方存在其他影响甲方形象、声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乙方承担全部直接或间接责任,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八、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解除

  1.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否则视为违约。

  2.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的书面文件,须经双方签字认可,是本协议当然的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同之处,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协议当中产生的争议及纠纷,须依协议之约定执行。如协议中未有约定,

  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申请仲裁。

  十、生效条款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甲方认同本协议继续有效。本协议可多次延长。如有异议,异议方应于协议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本协议届满后即可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期:

  篇二:居间人之间的合作协议

  合同编码:

  居 间 合 同

  重庆雷士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雷士照明 监制

  印制

  甲方:重庆雷士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汇富中心A座1819室

  联系电话:0731-82772989

  乙方:

  证件号(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从事的雷士照明灯具授权业务开发客户。

  2、“居间成功”是指已经完成居间协议签订。

  3、乙方居间业务范围限于 湘阴县人民医院新院。

  二、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1. 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按照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手续费标准,乙方开发客户与甲方成交总金额的佣金% 作为乙方提成的报酬乙方所得无风险头寸比例为0%。

  2、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总金额的50%(三个工作日内到乙方银行账号),客户付给甲方第一批定金后再付居间报酬余剩的50%(三个工作日内到乙方银行账号)。

  3. 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甲方将居间报酬费用支付至乙方所开设的返佣账户内,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乙方返佣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以上账户信息如遇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原账户仍被视为有效。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账户信息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居间费用的承担

  乙方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介绍资料,为乙方按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根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客户协议书》作出调整,而无需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守在委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中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

  4、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居间成功,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2、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雷士照明,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或各种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私自向客户收取各类费用。

  3、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4、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漏。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6、乙方不得继续发展下级居间人,构成层级居间。

  7、乙方在居间活动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居间人管理办法》或提供居间服务的相关规定。

  8、乙方只能将甲方品牌及相关标志、名称等用于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居间业务活动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接受雷士照明其他人员委托从事居间服务,且不得从事有损汇本公司(甲方)利益及声誉的非法经营活动。

  10、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设立集中交易场所或经营服务网点等。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甲方如果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逾期付款及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付款之日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逾期超过9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及利息外,还应当按照未付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额。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之居间人资格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得的居间报酬,甲方不予支付。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1)乙方为其他灯具公司从事相同或相类似工作的;

  (2)利用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3)以居间人的名义从事雷士产品居间业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4)向客户作返佣承诺、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贬低或者诋毁甲方或其他居间人和所介绍客户的名誉的;

  (7)代客理财,利用客户账号给客户做交易,窃取客户交易密码、恶意炒单、侵害客户利益; 代替其介绍的客户进行交易操作。

  (8)越权居间,向其介绍客户下达交易指令、调拨资金或签收交易结算报告;在互联网上建立喊单群及论坛,以固定点位指导客户交易。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的行为。

  七、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居间合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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