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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习报告

时间:2021-04-23 09:56:17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专业实习报告模板汇编六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业实习报告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专业实习报告模板汇编六篇

专业实习报告 篇1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A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专业实习报告 篇2

  金工实习是一门实践基础课,它对于培养我们的动手能力有很大的意义。而且可以使我们了解传统的机械制造工艺和现代机械制造技术。作为非机械专业的一名学生,但是汽车和机械其实是一路子,学好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动手能力也是至关重要,我们大学生平时自己动手的机会少,动手的能力差,很难适应以后社会对全面人才的需求。而金工实习课程为我们这些理工科的学生带来了实际锻炼的机会,让我们走出课堂,在各种各样的工件和机器的车间里,自己动手,亲身体验,这些对我们的帮助是巨大的。

  在实习期间,我先后参加了车工,焊接,钳工,从中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东西,它让我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增强自己的动手能力。

  第一次金工实习,对我们来说感觉很新鲜,上午上完一二节的英语课,我们便兴致勃勃地向实习基地出发,到了金工车间,老师给我们讲解金工实习的意义,课程安排,以及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首先接触的工种是车工。车工是在车床上利用工件的旋转和刀具的移动来加工各种回转体的表面,接下来,老师要求我们做自动走刀车外圆,每次车的直径为20mm,那么刀具只能前进10mm,并要熟练掌握操作顺序:先将托盘对准工件调零,退刀调节刀具要前进10mm,开车,待走刀前进到3/4时,改为手动走刀到精确位置,退刀停车。经过几次的训练,我们已经熟悉了本项操作。虽然看起来很简单的东西但做了才知道,其中的微小差距就造成了整个零件的好坏,1mm平时觉得很小,无所谓但是在车床上加工零件才知道,1mm是多么大的错误而不是误差。

  车工之后是焊工,无数次看到建筑工地里闪烁的电火花,我知道那就是焊接,本想着操作起来很容易,然而事实却并非那样,比我想象的要难的多了。焊接所产生的气味和刺眼的光对人体都是有害的,我们带好防护罩开始了我焊工的操作,从老师那里学到了焊条的角度一般在七十到八十之间,运条的速度,要求当然是匀速,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是不快则慢,很难保持匀速,因此焊出来的结果是很不流畅的,有的地方停留时间短则当然没有焊好,还有裂纹,停留时间长的地方,则经常会出现被焊透的毛病,出现了漏洞;练习的过程中还往往把焊条粘到铁板上,看着通红的焊条,心里那个急啊,不过在后来的反复体验中,还是掌握了一些窍门,这次更让我认识到:不要把一件事情看的太简单,只有自己做过,体验过才知道其中的奥妙。

  到最后一项啦,也是最辛苦的一项――钳工。看着工作台上安着的虎钳和左右摆放的各种工具:、手锯、各种锉刀便知道到我们要用自己的汗水和双手来制作锤子。接下来我们开始把一块圆柱体夹在虎钳上,按照老师的划线开始了锉锤的工作,刚开始好像锯铁块的时候进展不大,后来在老师的指导下很快有了那种“绳锯木断”的感觉。接下来还要用锉子把铁块面来锉平,这期间看着锤子变得平滑和晶莹,尽管这期间手,臂很痛,但看到自己的锤子一天天的变样,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最后的一天锤子终于出品啦,看着它想一想一周来的过程,好像自己真的长大了很多,这是自己动手亲自做的工艺,虽然有些不合标准,但真正体会到了那种动手的重要性。

专业实习报告 篇3

  一、实习单位简介

  1.实习单位:北京xxx药店连锁店学院路分店、仓储部、北清路分店

  2.实习岗位:实习营业员.保管员.制单员.养护员.营业员兼收银员.值班经理 3.简介:北京xxx药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十三年间迅速发展成为北京市具有相当影响力的连锁药店。除专营中成药、西药、保健药品、保健器材、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计生用品,还兼营母婴、家居、化妆、礼品、图书、音像等共10000多个品种。目前,北京xxx拥有零售连锁药店、专业药妆护理店、健康社区店、商超店、爱心门诊店和母婴家居网上购物平台等42家直营店。其中,魏公村分店、中关村南路分店、北苑分店、马连道分店、万寿路分店等日营业额均在万元以上,深受广大人民的信赖。

  二、实习概况

  1. 来到xxx先在学院路分店做了一个月的实习营业员,职责是每天负责药品摆放,清洁整理,标签价码对应等工作,向顾客正确推介OTC药品,及时介绍药品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使用禁忌等相关知识,保证用药安全。中药配方坚决执行处方调配制度;西成药凭处方销售处方用药,二者按处方复核制度双签名,保证无差错事故。另外负责相关柜台药品质量与养护,以及服务投诉的前期处理工作。商品信息和在柜药品短缺情况上要报经店长,对责任区内的药品数量帐实是否相符负经济责任。

  2. 一个月之后被调到仓储部做一名药品保管员,职责是每天根据办公室打印的各店配送单,给各店进行配货、复核及装车,负责管辖区药品的上货、查对、摆放。每天库房新到的货物需要建立卡片账,发货时要严格核对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数量及效期,药品在货架上要摆放整齐,方向一致,绝对禁止出现液体倒置等现象。之后又在仓储部转做制单员,职责是每天依据各店的领货表来打印各店配送单,负责配送单的盖章、校对、整理以及货物的查数、各店的信息反馈。打印配送单要格式相同,不同类的药品要分开打印,主要分为中药保健类、西药外用类、生物制品类、医疗器械类、中药饮片类及其他类,对各连锁店的配货件数要详细统计并打印,一式三份,对各店的配货问题反馈要详细记录,并追查责任人。之后在仓储部被转为药品养护员,并考取了药品养护验收员证,主要对各库区的温湿度进行有规律的记录,做好库房内防鼠、防晒、防潮、防风等工作,并定期做药品养护记录。

  3. 在仓储部实习了近半年,经过本人申请以及公司的考核,准许调入北清路分店做营业员兼收银员。之后又在本店转做值班经理,负责贯彻执行规范服务,处理解决门店纠纷。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其利润负责。负责门店商品计划的核实与传递,以及单据、日报表的保管。对门店商品到货质量验收和对所有商品质量负责。对门店顾客用药、荐药咨询负责,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保证安全有效服用药品。

  三、实习感想

  通过近一年的实习,我对自己的能力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

专业实习报告 篇4

  实习期间,我在xx幼儿园单位领导和老师的指导下,不仅掌握了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进一步对保教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而且,比较成功的将自己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运用到了实践中,顺利的完成了教育实习任务。下面,就此期间自己在见习和教学实习等方面的工作做一个简单的报告总结:

  一、保育员见习。

  目的是熟悉实习园所、班级的基本情况,接受指导老师的点拔,在做好保育员工作的同时,了解班级基本情况,跟幼儿接触、沟通,建立良好关系的同时,对各个幼儿特点有了初步了解。另外,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熟悉班级授课方式、教学计划后,写出自己详细而完整的教案,跟指导老师沟通并确认后,正式授课。在此期间,我不仅了解并做好保育员的工作,还自己独立完成了对班级环境的创设,并得到了老师和领导的一致好评。

  二、教师实习。

  我实习的园所属于农村,她们的教学观念跟城市不太一样,她们更重视的是对幼儿知识的培养,一般的艺术类课几乎都不接触,导致幼儿学习无积极性,经常不愿来园。考虑到这点,我在和指导老师的协商后,用自己的一套方式对他们进行授课,或舞蹈,或音乐,或利用电脑,或讲故事,或游戏等多种方式进行,在让他们学到知识的同时,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同时也提高了幼儿的出勤率。当然,我的每次授课前后都会跟指导老师详谈,找出优势和不足,以便下次做的更好。

  这段期间的实习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和技能,有机会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受益匪浅。今后定必认真总结,及时反思,多向别人学习,使自己不断进步,日渐完善,同时紧记“不论遇到什么困难,不要对自己失去信心”这个道理,逐渐走向成熟。

专业实习报告 篇5

  经过五天的使我懂得了很多,也使我生活充实了很多。通过这次实习,有一次刷新了我人生中的目标!我学的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以前我选择这个专业,我认为可以轻松的实现我的愿望。但是我错了,经过实习我发现我真的差得很远!

  古人有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自从走进了大学,距离工作就不远了,学校为了拓展我们学生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我们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在学习管理专业知识过程中,组织我们进行认识实习。认识实习是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它不仅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经验知识,还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了解一个企业是怎样进行工作的,怎样进行生产的。为我们以后更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认识实习过程中,学校也以培养学生观察问题、解决问题和向生产实际学习的能力和方法为目标。

  第一天,我和几个朋友去校内的几个超市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了以下几点:

  1要选择好地理位置

  2取一个好的店名

  3超市的战略性管理的方案

  4商品的销售与信息管理

  5顾客服务与价值管理

  6员工的管理与制胜的策略

  7员工管理制胜的策略

  调查结束后我感觉开一家超市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调查的结果我还总结了一些我自己的看法。例如我认为开一家店要认清自己所面对的消费者的种类,就像学校的超市一样,他们面对的是90%的大学生。然而大学生的特点就是:处在学习阶段没有经济收入。所以在校内的超市最重要的是讲究,经济、实惠、种类齐全、等适合大学生特色的超市。如果是一家名贵超市专卖稀有物品的并且价格昂贵的。我想他在大学的校园里是生存不下去的!如果我开一家超市的话,恐怕困难还挺多的!所以我还要继续努力!

  第二天老师带领我们乘车去了金士百啤酒有限公司。在解说员的带领下,我在了解金士百。据说钟天地之灵气的仙马泉,是金士百啤酒集团公司的取水地。仙马泉天然矿泉水天然纯净、品质优良、无污染,是酿制啤酒的绝好佳品。甘甜的泉水,经过金士百人的精心酿造,便有了现在包括d牌、金士百、顺牌、甲天泉、凯宾等五个品牌,三十余个系列清爽可口,享誉东北、华北的优质啤酒。公司拥有自己的麦芽生产车间,生产的麦芽质量稳定,可满足绝大部分生产需要,保证了啤酒口味的恒定。

  百啤酒集团公司和金士百的所有员工,有着非凡的创造力、凝聚力和进取精神。公司获得了“中国经济企业五百强”、“科学进步奖”等称号;产品还多次获得省、部优称号。其中 “金士百” 和“甲天泉”分别获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于XX初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国家质量达标产品”和“国家质量信誉品牌”的称号,并在XX年“3.15明明白白消费”活动中获得“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称号。使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了很大提高,并使产品在强手如林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XX年,金士百啤酒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成为吉林省首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啤酒,从而实现了啤酒质量及产品档次的全面升级,保持了纯生啤酒的技术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金士百绿色啤酒,选用优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原辅:

  麦 芽——选用来自阳光充沛、空气洁净的加拿大腹地出产的优质大麦精致而成的绿色麦芽。

  大 米——选用绿色基地出产的绿a级大米。

  酒 花——选用绿色基地出产的绿a级酒花。

  水 源——采用优质、纯净的仙马泉水。

  几天的实习生活虽然短暂,可是有了老师的帮助,我们得以深入到啤酒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从而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让我们抽象的知识,在现代化流水线生产中得到了更充分的。更加加深了对我国传统酿造技术到现代生产工艺革新的了解。另外,我还从啤酒厂的发展史中大体了解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道路和未来发展前景,这为我们日后投身职场,更快的适应企业文化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天我们去了烟草专卖局那里的高科技和极少的人数使我震惊。那里的一切我感觉我都追不上国家的发展的步伐,要不是有人和我解释我真的不明白很多。但是使我能通过这次的参观实习使我明白人员的配备和货物的有效运输是很重要的!短短的时间里我能知道这么多的知,在内心里感到很高兴,这意味着我又能进一步接触社会!

  第四天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学校内的工厂,在哪里跟着老师的介绍我们了了解很多自动化机械。我们所接触到的那些操作技能,也不仅仅是通过过几项工种所要求我们锻炼的几种能力,更多的则需要我们每个人在实习结束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去感悟,去反思,勤时自勉,有所收获,使这次实习达到了他的真正目的。我们知道制作是一门实践性的技术基础课,是高等院校工科学生学习机械制造的基本工艺方法和技术,完成工程基本训练的重要必修课。它不仅可以让我们获得了机械制造的基础知识,了解了机械制造的一般操作,提高了自己的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而且加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锻炼,提高了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了工程素质。对我们来说,机加实习是一次很好的学习、锻炼的机会,甚至是我们生活态度的教育的一次机会!

  第五天我们参观调查了学校的食堂,一开始,我认为去食堂实践只是去取乐一下,没想到竟是受益匪浅。食堂被管理的井井有条比如: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学校相关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统一使用一卡通。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这都是管理好食堂的必备条件。我想正因为有这些规章制度,才有这么合格的食堂!

  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那就是对企业管理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但时通过实习,加深了对工商管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企业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

专业实习报告 篇6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般匆匆而过,转眼间,顶岗实习已经快一个月了,在这短短的一个月中,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许多,,从象牙塔迈出的第一步走的特别的稳重,也要感谢学校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让我学会如何面对真实的社会以及学校生活。特别是由学生到老师的一种转变。

  对于每个人而言,第一次总是很难忘的,特别是像我们这种第一次站上讲台,面对着底下几十双眼睛,其意义可想而知。而在这一个月中,也让我体验了许多第一次,第一次踏上东西湖开发区辛安渡中学——这片我余下几个月生活与学习的热土,第一次在50多双渴望的眼睛注视下,和他们说话,讲课以及交流。这并不像普通的实习那样看起来轻松,因为没有指导老师在旁边,这让一切都必须自己摸索。现在想来,与我换岗的老师对我也是相当的信任的,第一天去学校后,在把我介绍与学生后,就让我开始带课。可以想象,我当时是很紧张的,当时是带的初一学生,在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 和上我的体育课的要求后,就进行教学任务——广播操《舞动青春》,第一次上课的过程远远没有我想象中得轻松,由于初次与学生见面,大部分学生还是很听话,课堂纪律维持的还是很不错的,但依然有个别调皮的学生,还好我事先有所准备,已经大致想了一遍第一堂课会遇到哪些问题与解决方法,所以第一节课还是有条不紊的在预定计划中进行,但自己还是有点不足的地方,由于自己初次上课,导致时间上没有把握好,下课时教学任务没有完成,拖了一点时间的堂。总体而言,效果还是很不错的,学生都很听我的话,这点让我还是很开心的。

  这一个月对于课堂教学,总体感觉还是不错的。但我觉得实习不仅仅只有课堂上课这么简单,因为实习生活是方方面面的,比如与学校的一些老体育老师的交流与配合,他们身上毕竟有着几十年的教学经验,因为是个比较偏僻的农村学校,所以除我外,在我们学校另外有两个快要退休的老教师。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教师的经验之丰富是不言而喻的,与他们交流是件很让人受益匪浅的事情,其中一个老师是我们学校专门带射击队的——射击队是我校的一项传统的体育运动项目。这让我有幸能够学习到对于射击这个不是很普及的运动项目是如何进行训练的。还有就是如何和自己宿舍的老师相处,我想这也是一门学问,由于和大家是初次见面,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我都是让大家叫我——小叶,因为我年龄是最小的。在宿舍,我都以一种谦卑的态度,认真向每个老师学习如何和学生相处,在一个月中,我和宿舍的老师相处的还是很愉快的。

  总体来说,这一个月收获还是很多的,十一前一天举行的全校秋季运动会在其他两位体育老师的配合下成功的举行,算是这一个月来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了吧。这一个月自我觉得还是很有进步的,当然这和学院工作是分不开的。我相信后面的实习生活会越来越顺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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