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国十条”正式落地 保险业蓝图已见轮廓

时间:2017-09-03 社保政策 我要投稿

  时隔8年,保险业“新国十条”终于揭开了面纱,在8月13日正式公布。政策一经落地,立刻在业内掀起了热议。“新国十条”明晰了未来保险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也勾勒出了保险业转型升级的新蓝图,此次的“新国十条”无论是目标还是细节内容都赋予了保险行业前所未有的历史地位, 在当今的经济和市场环境下,对保险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保险行业 化茧成蝶

  在年初的2014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曾透露,正与国务院沟通,争取促成国务院发布“新国十条”,以对保险业下一步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而8月13日下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意见》”),在业界通称为“新国十条”。对保险业而言,“新国十条”无疑是一份政策大礼。对此,项俊波就直言,“新国十条”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要切实将政策用足、用好、用实。

  据悉,“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并明确两大目标: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与GDP比值)要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与总人口比值)达到3500元/人。

  业内人士指出,2013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1.72万亿,保险深度3%,保险密度不足1300元/人。如果要实现这一目标,2020年保险行业保费收入规模将达到4.73万亿,保费年复合增长率接近15.5%,这预示着未来6年保险业保费增长将步入快速增长轨道。

  《意见》中提及多项保险业务的发展,共从10个方面、31项内容阐释了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新蓝图,对此,保险专家表示,“新国十条”给保险业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围绕“新国十条”的丰富内涵,中国保险业必将发生一场“蝶变”。而能否切实将政策用足、用好、用实,能否化茧成蝶,对保险业而言存在挑战。

  8年探索 臻善致远

  国务院2006年发布的“国十条”,对保险业的发展曾起到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与2006年相比,当今的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保险业也已经有了跨越式的发展。与经济和保险市场发展的步调相一致,“新国十条”的推出也日臻成熟。

  “与2006年发布的老"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不是就事论事谈保险,而是跳出保险谈保险。”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王稳向媒体表示,“新国十条”时隔8年再度以顶层设计的方式为保险业提出了一个新的宏大叙事,是将保险业放到宏观经济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框架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来定位和考虑,不仅重视保险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而且关注保险在社会管理领域职能的发展。

  更令保险业感到振奋的是,“新国十条”在国家政策层面确立了保险业的定位,明确界定了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目标。同时更加强调商业保险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大众方面的独特作用、特点,也更加符合保险业的发展规律,由国家层面发布的“新国十条”涵盖内容颇为广泛,甚至具体到各险种,较“国十条”而言,“新国十条”对于保险公司或更具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业内专家、人士普遍认为,“国十条”是政策利好,而“新国十条”是实质利好,很多政策都落地了,实现了全方位的指引,更接地气也更加务实。

  未来六大“蓝海”显现

  事实上,此次“新国十条”出台,也在养老、健康、公共安全、农险、巨灾保险、税收支持、险资运用等七个领域,均释放出了全新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项目,而这些蓝海也应是商业保险公司未来着力争夺的关键战场。

  税收支持扩容

  关于税收优惠政策,预期有望从税延养老险扩展至健康险、企业购买补充养老和医疗险、农业险、科技研发保险等多个领域;其中仅税延养老的保费空间就超2000 亿元。在未来一年内或将首先在商业健康险和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上有新的税收支持出台。

  融合养老和健康产业

  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也是“新国十条”的题中之义。其中,鼓励商业健康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都将成为新趋势。

  同时,还会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养老产业、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养老服务行业设施、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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