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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新规定

时间:2021-06-20 17:18:49 社保政策 我要投稿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新规定

  随着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2017年度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对于普通职工而言,职工平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关系着每月需要缴纳的各项社保费,最终影响职工的每月实际到手收入和未来的社保待遇。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新规定

  北京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4.92元、失业保险费6.16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3.94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或有变化

  以北京为例,公积金年度与社保年度相同。重要的是,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化,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北京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而下限为北京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以往年惯例测算,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北京市2017年度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上限为:7706×300%=23118元,下限为: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尚未公布,2016年为1890元)。

  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存缴额上限约为23118×12%×2=5548.32,比去年多446.4元。

  但届时以公积金管理部门最后确定的数据为准。

  影响经济补偿金月工资上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北京市职工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是23118元。因此,北京市高薪员工2017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月工资的上限为23118元,比2016年多1860元。

  影响经济补偿金免征个税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及2001年9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均规定:对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见,北京市2017年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免税额随着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