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时间:2022-07-20 17:51:35 社保政策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对有关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政策以及缴纳方式等问题还存在一些疑虑。那残保金的计算与缴纳该怎么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残保金的计算方法,欢迎大家阅览。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篇1

  知道5月份是残保金的申报期,但有关残保金申报的这些事,你不一定都知道,下面让小编为你一一道来。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雇工7人(含)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外,所有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用人单位,都应缴纳残保金,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征收范围就比个人所得税窄了点。

  二、残保金是跨年度征收,每年一次性缴纳。即当年度缴纳的是所属上年度费款,只不过税单开出的是征收年度的时间。当年度成立的用人单位下年度开始申报缴纳残保金。这与下面各项残保金征缴的具体规定紧密相关。

  三、残保金计算公式:(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年人均工资×60%。

  如果单位未安置残疾人,公式就是: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0.96%。可以直接记住:计费依据即上年职工工资总额,费率等于0.96%。可以进一步记住:62人(含)以下的用人单位,安置一名以上残疾职工,就不需缴残保金;未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即使只有1位职工,那也得缴残保金。

  四、“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及“已安置残疾职工数”均为上年度单位成立的实际月数内各月份人数的算术平均数。如果你是劳务派遣公司,那么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计入在职职工总数。每安排1名在岗盲人或一至二级肢残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五、有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每年3-4月份到主管地税局的同级残联审核认定安置残疾人数,5月份再到地税征收窗口申报缴费。未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每年5月份直接到地税征收窗口申报缴费。当然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缴费。

  记住了,就算安置残疾职工达到规定比例并经残联审核认定的,也要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向地税机关办理零申报。

  六、如果你是2014年12月23日以后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那么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以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但是每年5月份还是应该向地税机关办理申报手续。

  七、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残保金的,地税机关就视同你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应缴残保金。逾期不缴纳残保金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7月1日起会被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篇2

  【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 x 80000 x 1.7%=272000元。

  小微企业头三年仍享优惠

  新办法规定,保障金征收主体由以往的“残联审核、地税代征”明确改为地税局征收。保障金将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本市保障金的分配比例,按照4:6的比例由市和区分级使用。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先到地税登记地所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自核自缴的方式,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每半年征收一次,每年分两次申报缴纳,每次申报缴纳全年应缴保障金的一半。征缴期为每年5月1日到5月15日和9月1日到9月15日。根据自愿原则,用人单位也可在5月15日前一次性申报缴纳其全年应缴保障金。其中,2016年作为过渡期继续全年一次性征收,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向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新办法还明确了一些保障金减免条件,比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享受减免等优惠。其中,针对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的小微企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保障金缴纳总额或增加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比如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等。

  用人单位只有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才能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就应当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应该缴多少?新办法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具体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假如一企业上年有100名在职职工,企业也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上年该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万元,那么这家用人单位今年保障金缴纳额就应该为(100×1.7%-0)×4万,即6.8万元。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篇3

  一、征收标准

  如果注册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及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二、举例计算

  1、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地税登记日下一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如,某注册公司15年6月1日完成了地税的相关登记,并且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就业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并且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延伸阅读:达日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笔残保金征收入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应收尽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规费征管力度,达日县地方税务局在年初就与残保部门、社保机构、财政局、政府多家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在残保金、社保费征期开始前几日,为确保规费收入的稳步征收入库,县地方税务局再一次与残保部门、社保部门、财政局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探讨组织规费收入工作方法、工作方式。7月6日在残保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县地方税务局成功征收本年度第一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694.28元。

  此次第一笔残保金的顺利征收入库,是各部门间协调配合的结果 ,这为县地方税务局规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也为后续规费征收工作奠定了基础。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篇4

  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1.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2.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3.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50×1.7%-1×5/12)

  企业残保金计算: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建议: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以北京为例:

  残保金缴纳金额=上年末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X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X60%。

  一般企业提取残保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交纳残保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相关文章:

2022年残保金计算公式07-21

成都市残保金如何计算10-15

工资计算方法03-22

残丝断魂的成语解释03-24

医疗保险的计算方法04-07

《残狼灰满》读书笔记04-02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大全11-02

深圳市的养老金计算方法03-23

残狼灰满读书笔记(通用57篇)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