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

时间:2021-03-22 18:26:15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关于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6号),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省符合条件的401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月人均201元。

关于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

  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湖北省调整水平按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具体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 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二、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三、倾斜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对高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五、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七、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

  鄂人社发〔2015〕16号文件明确,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省人社厅强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关于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相关文章:

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消息07-07

湖北2017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07-17

湖北省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07-14

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06-30

企业退休人员2养老金调整方案06-30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多少?06-23

宁夏2017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07-29

天津2017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07-29

陕西2017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