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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内容

时间:2020-12-29 19:56:44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山东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内容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山东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内容

  人社部、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据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近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原有的失业保险费率是1.5%的有22个省份,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可以降低0.5个百分点。

  3月9日,山东省印发通知,在全国率先贯彻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山东省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山东省阶段性降费政策的实施,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费率相比,每年可减轻缴费单位负担约50亿元,可减轻个人负担约10亿元。降费政策将极大地促进全省经济发展,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稳定。

  游钧透露,今年在2015、2016年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再阶段性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过初步测算,如果这项政策都落实到位的话,为企业降低成本大约200亿元。

  游钧表示,这项政策是经过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降低费率之后,有些地方可能当期出现赤字,但是可以利用历史结余和省内调剂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这项政策是有条件、阶段性的,到2018年4月30日以后,将根据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就业形势、基金运行状况,再次研究下一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