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

时间:2021-01-03 19:41:58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

  据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省政府日前下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对象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即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其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http://www.cnrencai.com/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关文章:

2014年广东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新标准02-01

广东省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05-16

广东省《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全文02-01

2015河北省失业保险金调整计发标准02-19

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07-25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09-15

苏州失业保险金标准01-1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如何01-16

2016失业保险金标准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