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常识

时间:2021-01-30 13:25:15 失业保险

2016失业保险常识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下面是CN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基本常识内容,快来看看。

2016失业保险常识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保险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是社保中的一项,针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申请失业保险的流程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失业保险小知识:农民工失业可领一次性补助

  叶某是外省来京务工的`农民工,2012年,在某公司工作5年后合同期满未续订了。他可以享受怎样的失业保险待遇?

  按照《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关于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8】27号)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其缴费时间予以保留,与再次就业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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