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延至3年是否可行?3年产假是否合理?
近几年,社会各界延长产假的声音一直不断,一些人大代表也提出过此类建议。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热议,有人赞同,也有人称这是“添乱”。
产假延至3年是否可行?3年产假是否合理?对于女职工来说,现行产假是否够用?这一系列问题,一时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为此,有媒体特别发起主题为“您支持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吗?”的民调活动,截至8月13日上午12点,共有1000多名网友参与了投票。
结果显示,六成网友支持延长女性产假至三年,以便更好地照顾宝宝;四成网友表示反对,认为产假太长,不现实,而且增加女性就业难度。
声音
人大代表建议女性产假休三年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
“孩子3岁前是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女性生完孩子面临很多压力,短时间重返工作岗位也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已经连续两年在北京“两会”上提出关于延长女性产假的建议,“下一届两会还要继续提”。他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生活状况。
现状
我国产假是多久?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观点
全国人大代表:
过长产假是劳动力的浪费
实际上,针对女职工产假是否“够用”的问题,此前也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哈斯也提·艾力就曾建议,将产假延长至一年,还应为男士设立“陪产假”。2011年,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也曾提出“鼓励部分女性回归家庭,政府要补贴承担家务劳动的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天伦集团董事长张瀛岑曾在2011年全国两会提出的《关于全社会关爱孕期妇女的建议》中提议延长产假。
他认为,当时的90天产假完全不合适,妈妈们产后要恢复身体,要母乳喂养新生儿,否则即使上班也无法达到产前的工作能力,精神无法集中,更可能直接影响下一代的身体素质。
这一提议在2012年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得到体现。
对于王幼君的建议,张瀛岑表示,“产假延长至3年”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能够引起公众对妇女权益的关注。
同时,张瀛岑也表示,建议产假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18周较为合适。过长的产假,不仅会造成劳动力的浪费,也会增加女性就业的困难,不但不会使妇女权益得到保护,反而是种伤害。
妈妈们的态度:
赞成:“二孩”母亲急需产假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位全职妈妈认为,建议较为可行。
一家私企的员工陈女士说,如果生活压力不大,休两三年产假,避开自己状态最糟糕的时期,何乐而不为?
“如果能休3年产假,哪怕每月只发1000元钱的补助,也认了。”之前在郑州一家国企上班的赵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在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为了能够照顾好两个孩子,她办理了提前退休,做起了全职妈妈。
她认为,对于一些生“二孩”的女性,家里老人年事已高,无法帮忙带孩子,而“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形,需要她们投入更多时间给家庭。
反对:加重女性就业歧视
在郑州一家设计院工作的冯利红,前两个月刚抱上了宝宝。
她表示目前工作压力很大,如果产假休太长时间,与工作岗位脱节,很有可能把工作“丢”了,会给家庭带来负担。如果产假休3年,这3年也会过得“提心吊胆”。
“产假休3年,哪个单位还敢招女工?”在郑州一家幼儿园供职的李青说,本来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就处于弱势,如果真要实施3年产假,未婚女性就更难就业了。
她认为,“产假延长至3年”的建议,从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女性,但实质上会给女性就业带来更大影响。
在采访中,多名妈妈表示“3年休不起”,但建议适当延长产假。
网友:
六成支持延长女性产假至三年
有网友表示,支持延长产假,但3年产假显然不合理,产假1年比较合适,建议提供更多弹性方案供单位和新妈妈选择。例如,产假6个月,孩子1岁半之前半日工作制,这样可以保证宝宝6个月纯母乳并乳到1岁之后;在妈妈自愿的前提下,孩子1~3岁的妈妈可选半日工作,工资相应降低。
同时,也有网友提议,由于职业不同,家庭状况不同,需求亦有差异。因此,三年产假可以设为法定上限,自由选择,兼顾不同。
持反对意见的网友表示,女性若盲目要求拉长产假,会导致单位不敢聘用育龄女性,尤其在二胎政策放开的背景下,所以女性朋友要想获得独立的地位,就不该错误地以为此政策对自己是好事。
更有网友认为,产假时间的延长,虽然对保育幼儿有极大的裨益,但这种措施却是现代社会对女性的一种“变态”束缚。与其一味增强母亲的职责,不妨将育后代的职责分摊到父亲身上,更显得公平。
一部分网友持观望态度,他们认为,从保护妇女儿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角度讲,这样的提议是非常好的,但这样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有许多相应的措施和保障,比如女性产假期间的薪酬保障、社保支出等等,由企业承担显然不合适,即便是由国家补贴,这样的巨额补贴从何而来,是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
而一些女权主义者则认为,这其实是早些年“女人回家”提案的翻版,如幽灵般换个仁慈的面貌又粉墨登场。产妇休假企业就要虚位以待三年,他们日后会不会使尽浑身解数拒绝女性?这种剥夺女性发展机会的家庭政策,即使有经济保障,也会导致女性不愿结婚生子,日本已有先例。
建议
育儿专家:
产假至少应延至6个月
婴幼儿发展专家王荣辉表示,站在婴幼儿发展角度来讲,母亲陪护到3岁本应是最基本的,产假至少应延长至半年。
她说,通常在医学上,会把0~3岁的孩子身体发育划分为7个阶段,但3个多月的孩子连第一个阶段都没有完成,即完全不能控制和使用自己的身体。而目前3至4个月左右,母亲通常就要开始上班了。“目前98天的产假非常不科学。孩子在6个月的时候才能增加辅食,所以产假至少应该半年。”
她认为,即便孩子3至5岁,也不应全天放在幼儿园,因为孩子心理和身体发育还不够稳固,社会化程度还不强,在幼儿园的生活还会遇到一些困难,需要父母帮助解决,“母亲或父亲能陪护半天则更加理想”。
各国产假大不同:
瑞典带薪68周
美国无薪12周
据我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产假规定:女职工若顺产生育单胎,可享有98天产假,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同样享受工资、奖金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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