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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时间:2021-01-30 13:56:26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2015年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近日,广东地方人社局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参保职工难产待遇提高,加发天数由原来的15天增加至30天。

  2015年生育保险政策 难产加发生育津贴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参保职工难产待遇提高,加发天数由原来的15天增加至30天。

  昨天,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了《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衔接工作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社保部门对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调整。

  2014年12月31日前就医确认凭证已生效的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入院,于2015年1月1日(含)后出院,出院时没有分娩或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结算:

  ①2014年12月31日(含)前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核报;2015年1月1日(含)之后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

  ②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职工,其当次住院的所有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

  2015年1月1日(含)之后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参保职工,其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分娩、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在2015年1月1日(含)之后的,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及生育津贴的核发,即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女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假期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②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享受假期天数: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③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另据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1月1日(含)之后生育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也有所调整,主要体现在参保单位可领取生育津贴天数的变化,原难产的参保人,单位可领取生育津贴的天数是在顺产可领取生育津贴天数的基础上增加15天,即由原来的15天增加至30天。

  2015年最新生育保险条例:报销流程及申请条件

  一、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的种类:

  (1)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生育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2、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二、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

  由于各个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别,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也会有所不同,本文为您提供的是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您可以作为参照,具体的您可以打电话向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

  1、所需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2、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以上便是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条件,可以适当的购买写孕妇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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