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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工伤新规今日施行 给“下班买菜算工伤” 点个赞

时间:2021-01-08 17:20:56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最高法院工伤新规今日施行 给“下班买菜算工伤” 点个赞

  最高法近日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解释,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连日来,上述这则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下班买菜算工伤”解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并引发各方热议。(8月25日光明网)

  “下班买菜算工伤”等提法确实很抓眼球,而这只是相关发言人在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时,所作的一个形象比喻,让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这个《规定》令人期待。

  上下班是不可能直奔主题的',难免顺道办些诸如买菜之类的私事儿,那么,途中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这一点尽管没有多少法律适用上的疑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继而引发的工伤认定纠纷却不胜枚举。究其根源在于,即便是2010年再次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还是将“上下班途中”严格限定于“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以及必要时间。”本意是为了防止工伤认定的滥用,在实践中却异化为一种免赔条款。何为“必经路途”和“必要时间”?从常理来说存在极大的争议,难以得出一个清晰的结论;而从法理来说表述极不严谨,由此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不仅会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而且在相关工伤界定及赔偿裁定上形成障碍。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这是《规定》重点针对《工伤保险条例》的关键性司法解释,关键词即“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同时,将可能纳入工伤范畴的“上下班途中”扩大为“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什么是“合理时间”?具有合理性即可,因为上下班都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什么是“合理路线”?还是要抓住“合理”这个关键词,“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

  可以说,涉及工伤的覆盖面非常广,除公务员外,绝大多数工薪族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由于我国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体系尚未健全,今后,让类似“下班买菜算工伤”等法律条款不断出台,有助于劳资关系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

  法律本身是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形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固然也会存在弹性空间,相比之前的“必经路线”和“必要时间”,无疑是一种实质性进步,是一种人性化彰显。因而,由衷地为《规定》中“下班买菜算工伤”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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