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辽宁省生产经营单位须缴纳工伤保险

时间:2021-01-21 08:57:57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辽宁省生产经营单位须缴纳工伤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为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昨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1、设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

  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禁止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

  2、人员密集场所需设疏散通道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生产经营单位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包方或者出租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游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区(点)、网吧、养老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未改变;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按照规定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完好、有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有关责任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知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从事建筑施工等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辽宁省生产经营单位须缴纳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工伤保险08-30

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08-30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追究赔偿08-27

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10-06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08-29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怎么确定09-28

个体工商户缴纳工伤保险01-27

单工伤保险缴纳需要提供的材料11-02

个体工商户缴纳的工伤保险09-30

单位工伤保险报销指南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