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人事处(办公室),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办公室):
省民政、财政联合印发的陕民发﹝2014﹞41号文件,调整了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按照我省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参照执行。现将具体标准通知如下:
残疾等级 |
抚恤金标准(元/年) |
一级 |
50700 |
二级 |
44890 |
三级 |
39070 |
四级 |
30760 |
五级 |
23270 |
六级 |
19680 |
七级 |
14140 |
八级 |
9130 |
九级 |
6650 |
十级 |
4980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12日
http://www.cnrencai.com/【2015陕西调整事业单位原工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相关文章: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多少12-03
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参考03-19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调整情况的最新标准03-20
陕西养老金调整方案03-22
陕西事业单位笔试经验08-17
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12-03
陕西省养老金调整03-22
陕西养老金调整消息明细03-19
工亡待遇标准09-02
陕西2017工资扣税标准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