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时间:2021-01-06 19:41:26 公积金

大理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导语:大理市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大理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大理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欢迎借鉴!

大理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

  1、具有大理州常住户口;

  2、两年内购、建、修自住住房,并具有购、建、修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有效证明;

  3、申请借款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并且一年内未支取过住房公积金;

  4、资信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购、建、修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自筹资金已达所购、建、修住房总价款的20%以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已达所购、建、修住房总价款的30%以上;

  6、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购、建第二套自住房时,自筹资金已达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50%以上;

  7、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质)押物;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同时全额质押本人和互保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8、中心、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大理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2、贷前调查与资信评估。管理部在受理职工提出的借款申请后,审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和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用途、资信、年龄等情况,并落实抵(质)押物,对照政策和法规规定的借款条件,组织人员实地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3、管理中心应当在借款人正式提出借款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贷款、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借款人;

  4、贷款审批。各管理部负责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拟出贷款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权限(由管理中心授权)内贷款自审自批;超权限贷款由管理部上报后,按规定审批;

  5、贷款发放。根据贷款审批小组或中心领导的决定,2个工作日内即书面通知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及办理抵(质)押登记后发放贷款。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大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详情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须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三十年,并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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