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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政策

时间:2020-12-31 11:03:46 公积金 我要投稿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政策

  目前,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施行了许多新政策。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政策

  比如:住房公积金现在不仅可用来购房还房贷,还可用来付房租(本月1号起,州上开始办理该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将缴存职工在西昌、成都购普通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到50万,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在异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也可在凉山贷款买房!

  商业住房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第一条 依据和目的

  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扩大租住住房职工制度受益面,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管理。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西昌市分中心和各县管理部)负责受理、审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并办理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 提取条件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凉山州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职工;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单位无周转房,而租赁住房的;

  (三)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住房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四)职工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签定后并已支付租金的次月即可申请提取。申请提取的有效期为一年以内。

  第五条 提取额度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二)租住商品住房、房改房或其他住房的,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房租提取额度。

  1.租住住房面积设定。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

  2.租房提取额度。根据职工租房所在地房租平均水平,最高提取额度分区域设定。

  西昌市城区最高提取额度1200元/月(包括西郊乡、高枧乡、小庙乡、马道镇)。

  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普格县、盐源县、金阳县、木里县、宁南县、甘洛县、昭觉县、美姑县、雷波县等县城区最高提取额度为700元/月。

  布拖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等县城区最高提取额度为500元/月。

  各市县乡镇租金最高提取额度按市县城区的50%设定。

  申请租房提取每年办理一次,租赁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提取额度,租赁时间超出一年的按一年核定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职工已支付的房租金额,且不得超过最高提取限额。

  多人共同承租同一套租房的,提取金额按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可提取金额中,按各自负担房租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参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第六条 提取要件

  职工租房提取应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西昌市分中心和各县管理部)提出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对租房行为予以证明,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二)租住商品房、房改房或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租房合同及承租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所承租的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三)申请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婚姻证明。

  (四)支付租金的收据(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五)提供本人及配偶签名的“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书面声明”。

  (六)出示提取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人和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应出示银行储蓄账户或银行卡。

  第七条 申请管理

  (一)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多人共同承租一套住房的,以租金分摊占比或均摊面积占比,申请提供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三)由单位缴存公积金经办人员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手续。

  第八条 调查审核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西昌市分中心和各县管理部)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核。提取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相关调查。

  第九条 提取审核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分支机构要加强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房租业务,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十条 骗提套取行为罚则

  凉山州各县市政府要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住房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住房等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的,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征信系统管理。对协助造假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解释部门

  本办法由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发布实行

  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州信息中心:

  《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出台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扩大租住住房职工制度受益面,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我州根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以下简答《办法》)。

  《办法》适用于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管理。

  《办法》提取条件包括: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凉山州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职工;

  2、申请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单位无周转房,而租赁住房的;

  3、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住房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职工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签定后并已支付租金的次月即可申请提取。申请提取的有效期为一年以内。

  《办法》根据不同租住房屋类别、不同租住房房屋面积、不同地域分别规定了提取额度: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二)租住商品住房、房改房或其他住房的,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房租提取额度。

  1.租住住房面积设定。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

  2.租房提取额度。根据职工租房所在地房租平均水平,最高提取额度分区域设定。

  西昌市城区最高提取额度1200元/月(包括西郊乡、高枧乡、小庙乡、马道镇)。

  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普格县、盐源县、金阳县、木里县、宁南县、甘洛县、昭觉县、美姑县、雷波县等县城区最高提取额度为700元/月。

  布拖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等县城区最高提取额度为500元/月。

  各市县乡镇租金最高提取额度按市县城区的50%设定。

  申请租房提取每年办理一次,租赁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提取额度,租赁时间超出一年的按一年核定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职工已支付的房租金额,且不得超过最高提取限额。

  多人共同承租同一套租房的,提取金额按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可提取金额中,按各自负担房租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参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需求,促进我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5〕67号)和人行成都分行、省住建厅、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转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银发〔2015〕56号)、《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缴存职工在西昌市和成都市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二、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房时,无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可以提取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提取金额按所购买普通自住房总房价的20%执行,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年度余额。办理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后,同一套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凉山州内购买普通自住房,凭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允许已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日,记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根据《通知》,将缴存职工在西昌市和成都市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根据《通知》,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房时,无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可以提取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提取金额按所购买普通自住房总房价的20%执行,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年度余额。办理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后,同一套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通知》,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凉山州内购买普通自住房,凭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已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日,记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州政府办下发《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下文称《通知》)。《通知》再出优惠政策,将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需求,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近期公积金优惠政策

  优惠一、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年限延长至30年

  按最新政策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缴存职工在西昌市和成都市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30年,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在德昌县、冕宁县、会理县、会东县、木里县、盐源县、宁南县、越西县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贷款额度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不得超过70%。

  优惠二: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首付30%,不再限制购买面积

  根据《通知》,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通知》中,不再执行之前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首付20%,超过90平方米以上首付30%的规定,不再限制购房面积。

  优惠三:提取支付首付后,仍可以贷款

  根据《通知》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房时,无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可以提取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提取金额按所购买普通自住房总房价的20%执行,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年度余额。办理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后,同一套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比之前提取公积金之后,一年之后才可以贷款,贷款一年之后,方可再提取公积金的规定,职工更能灵活使用公积金。现在,职工购房,可先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再使用公积金贷款,有效减轻了购房压力。

  优惠四:在异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也可在凉山贷款买房

  按照最新规定,凉山户籍职工将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州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你是凉山户籍职工,不论你在国内任何地方缴纳公积金,只要在凉山购买普通自住房,都可在州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

  你是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在凉山州内购买普通自住房,只要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缴存证明,都可以在州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优惠五:商业住房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通知》规定,在凉山州境内,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的银行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的职工,可将该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优惠六:放宽二套房贷款条件。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还清贷款的,再购自住住房的可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惠七:贷款中间费用降低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贷款人用自有住房或第三方房产作抵押的,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支付评估费,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优惠八:抵押登记后5天内发放贷款

  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优惠九:购买在建期房,不需要再提供抵押物担保

  房屋开发单位销售的期房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同意并签订协议,受托银行与房屋开发单位签订担保合同,并为其开立保证金账户,足额缴存保证金。房屋开发单位可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待办好房地产权证,办妥房屋抵押手续后,才能退还保证金,解除阶段性担保。

  购房职工不再需要提供抵押物担保。

  “五一”期间,记者带着读者关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走访了西昌个别大型楼盘,从中了解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但额度小,并且手续繁琐。因为支取门槛高,所以住房公积金对于不少职工来说成了摆设。不少市民直呼“买房难,想用公积金买房更是难上加难”。

  公积金贷款购房具体流程

  针对公积金购房流程,记者咨询了西昌市房改办等相关负责人,对于符合借款职工本人需到做到以下几点:

  1、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和需要提供资料的清单;

  3、借款人联系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

  4、借款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提供贷款所需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借款人;

  5、中心接收职工贷款资料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经三级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6、中心将准予贷款的职工贷款资料转交受委托贷款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

  7、贷款银行审查职工贷款资料后,通知经审合格的职工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扣划款协议》;

  8、职工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公有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抵押申请表》、《公证书》等到西昌市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它项权证》;

  9、借款银行以转帐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账户;

  10、 职工根据《扣划款协议》按月将应还本息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的工资存折或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册(加盖财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证明、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不低于20%购房款的首付凭据;二手房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心认可的抵押、质押或担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能否迎来窗口期

  近日,记者在走访西昌市内各大楼盘中发现,“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很少,新政的受众面似乎不大。”某楼盘置业顾问李雪告诉记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群还是占少数,尽管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短,利息少,但对于贷款者来说,选择公积金贷款首付压力过大。

  以一套价值100万的商品房来说,选择商业贷款首付3成,也就是30万;而公积金贷款夫妻二人能够贷款50万,剩下的50万就是首付款,相对应按揭压力减小。但如果选择小户型的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凉山住房公积金新政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政的推出,能否为刺激开发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并且为房价继续下调创造条件,让我们拭目以待。

  近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凉山州职工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记者就此采访了州公积金办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申请职工需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常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另外,申请“商转公”的贷款年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的年限,也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及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近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凉山州职工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前提条件、额度、年限、利率、抵押及资金划转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

  记者采访到了州公积金办有关负责人,对《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

  哪些人可以申请“商转公”?

  1、申请职工需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常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

  2、购房时申请了银行住房贷款,按时偿还该贷款满12个月,且无逾期,办理该贷款的银行是已与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了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的,现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偿还该贷款;

  3、所申请“商转公”的住房不得是家庭拥有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4、已办理过该套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购房提取的职工,再办理的商业贷款,不适用“商转公”。

  “商转公”可申请的额度和年限

  申请“商转公”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在银行该笔贷款的余额(即在银行的贷款总额减去贷款人已归还的本金),但在银行贷款余额如果高于当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只能执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申请“商转公”的贷款额度以万元为单位。

  申请“商转公”的贷款年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的年限,也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及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商转公”执行的利率、抵押及资金划转方式

  申请“商转公”的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现行利率。

  申请“商转公”的贷款,抵押担保方式不变,与原该笔住房贷款的抵押担保方式相同,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必须是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的楼盘。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与该银行完善相关手续后,贷款资金划转到原该笔贷款还款账户,银行按约定扣款。

  申请“商转公”的必备9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与商业贷款的申请人一致,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证明、收入证明、银行信用证明;

  3、购房地查房证明;

  4、银行出具的“商转公”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