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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2-08-08 20:28:04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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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济南市明确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其中申请条件又分为家庭申请和单身申请、济南市户籍申请和非济南市户籍申请。下面是CN人才小编收集整理的2017年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2017年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1、领取或从网站下载打印公租房申请审核表,需进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持《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乡镇、街道领取相关表格。

  2、填表、准备材料。

  3、证明并公示。申请人持公租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可同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申请认定,并将认定审核合格的有关材料送区民政局。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将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送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

  6、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馈给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申请人凭证明享受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7、配租。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外地户籍公租房申请详情

  1、由工作单位统一领取或下载打印公租房单位申报表和公租房申请审核表或公租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

  2、填表、准备材料。

  3、证明并公示。外来务工申请人持公租房申请审核表/公租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单位盖章确认,并由单位负责进行公示。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单位将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

  6、配租。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进行摇号排序、选房。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济南公租房如何申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对济南公租房如何申请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有关济南公租房如何申请的内容,就请关注清雅居社区微信订阅号.

  A 【配租】 两室户“应保尽保”

  此次配租的公租房总计5136套,其中一室户1314套,二室户3822套,全部为现房。

  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公租房分配过程中,全市共有16389户申请家庭(含单身职工)经审核符合配租条件,因人多房少,有相当一批申请家庭至今未能选上住房。因此,今年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受理新的公租房申请。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取得2014年度配租资格证、尚未选上住房的申请家庭,还有10694户,其中符合两室户配租条件的3668户,一室户7026户。由于房源有限,从目前看,申请两室户的家庭,只要经复核符合配租条件,且不放弃选房资格,都能选上住房,实现“应保尽保”。一室户则仍将有一大批申请家庭需要轮候。

  B 【复核】 依次受理勿扎堆

  根据房源数量,符合两室户配租条件的3668户申请家庭全部纳入选房范围;符合一室户配置条件的,按1:1.5的比例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数量。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比例,在2014年配租摇号时摇号顺序号在6697号(含)之前的一室户家庭,纳入此次选房资格复核家庭范围,6697号以后的家庭则需要轮候。如果上述申请家庭复核选房结束房源还有剩余,可以再依次递补。

  从8月5日起,市、区两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的配租资格进行复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受理工作计划安排,申请家庭可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业务受理大厅查询,也可登录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jnfg.gov.cn),输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查询,“我们希望申请家庭严格按照计划上确定的时间依次办理,不要扎堆。”

  C 【选房】 顺序户型不能变

  据介绍,经复核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信息,将从10月8日起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各区房管部门业务受理大厅公示3天。10月11-17日,各区房管部门陆续为符合选房条件的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领取选房通知书后,申请家庭应按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按时参加选房。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选房将严格按照2014年度摇号确定的顺序号依次进行,申请家庭必须选择2014年资格证确定的户型,“不能变”。

  分层次梯度保障 三种情况可优先摇号

  “公廉并轨”后,受保障人群无变化,济南市继续将外来人口纳入保障范围,但须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作为申请条件。

  根据并轨后的政策,济南公租房在分配上分五种情况,分组摇号。

  按照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符合济南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单身人员、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家庭和单身人员、上年度摇号未中号的轮候家庭和单身人员、本年度新申请家庭和单身人员的顺序,分组摇号排序。“公租房分配按照不同收入层次等因素,从低端保起。”济南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等前三类情况,将优先摇号。

  租金和物业费按廉租户收入 分四档阶梯式收取

  《通知》将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划为四档。第一档为符合济南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租金和物业费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二、三档为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60%(含)的,租金标准分别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50%,物业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80%收取。

  四档为其他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员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取。

  廉租房货币补贴降低准入门槛 增加两档补贴标准

  《通知》还降低了准入门槛,增加两个档次的补贴标准。

  按照济南市政策,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保障的,其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含)。

  补贴发放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6642元(含)以下的,仍按济南市原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有关规定执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高于16642元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8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高于济南市上年度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低于60%(含)的,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7元。

  超出廉租房准入标准的三种途径可退出

  新政策推出后,如何实现与老政策的有机衔接?

  对此济南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最大限度照顾原保障家庭,按照《通知》,一是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廉租住户待遇不变; 二是去年公租房申请人的租金标准和物业费按照今年的规定执行(今年比去年优惠);三是对不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住户,可以通过转公租房、退房领取租赁补贴和申请调房三种途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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