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4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三项公积金业务分别制订了管理办法,对其相关事项进行了细致划分。本文将为您详细说明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及提取资料,以便大家查阅。
【承办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96319/12329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7、离休、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备注】:1-6项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7-11项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2项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公积金提取资料:身份证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
2、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
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
二、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a、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
b、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
c、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3、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专用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建造自住住房: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8、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还贷明细(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
9、租房提取:
a、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c、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承租商品住房,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d、其它法律规定文件。
10、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11、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12、离、退休: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4、城镇低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5、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户籍注销证明。
1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
公积金提取流程:申请人只需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缴存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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