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时间:2020-12-26 19:35:13 公积金 我要投稿

浙江省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浙江省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快随CN人才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浙江省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为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浙江省日前出台措施,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7月初,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出台包括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办法在内的八条去库存措施,打出“组合拳”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浙江省出台的八条措施还包括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

  方案明确,浙江将全面取消县(市)购房落户条件限制,放宽除杭州外的设区市市区购房落户关于建筑面积、资金额度要求。同时推进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挂钩,积极为农民进城购房创造条件。

  浙江提出加大对单位、个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对空置待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允许房地产企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涉及土地用途改变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根据该方案,2017年,浙江省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的控制目标为10至16个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相关文章: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1501-04

郑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02-06

2017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02-04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02-22

2017住房公积金新政策02-16

我国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02-13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全文)02-13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02-13

安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