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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时间:2021-01-07 19:22:17 薪资行情 我要投稿

2014年厦门出台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名词解释

  工资指导线

  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水平。

  数字回眸

  2013年,厦门公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

  工资增长基准线11%,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8%—14%;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为16%。

  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55864元,比2012年增长6.35%。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黄怀 通讯员 胡晓牧)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工资增长率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7%-12%,以工资增长14%作为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以工资增长3.5%作为工资增长下线。

  企业参照基准线

  安排本年度工资增长

  市人社部门对2014年企业提出工资增长建议:以工资增长率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7%-12%。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以工资增长14%作为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以工资增长3.5%作为工资增长下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不降低。

  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视情况实行零增长;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或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过大确实需降低工资的,工资增长也可是负增长,但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的员工工资

  不得低于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建议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根据本市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实际,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应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工资水平,充分体现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厦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未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应予以适当倾斜。企业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在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资增幅比公布的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下限8%低1.65%,主要是因为厦门工业企业受资源能源约束、投资效益下滑、发展活力较弱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存在下行压力;住宿餐饮业总体经营情况持续下滑等。面对国内外经济复杂多变的不利局面,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力措施,把下行压力转化为转型动力,攻坚克难,积极做好服务,实现了经济总体的平稳增长。职工工资水平保持增长,但增幅不大。

  最高14%最少也要涨3.5%

  厦门昨日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今年工资涨多少合适?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4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给出了答案——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7%—12%,3.5%是工资增长下线。“工资增长指导线将为企业、员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指导。”厦门市人社局表示,企业应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工资水平。

  10%是涨资基准线 合理增长区间7%至12%

  根据昨日发布的新的厦门工资增长指导线标准,2014年,厦门以工资增长率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7%—12%。而3.5%是工资增长下线,14%是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

  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14%的`上线(预警线),以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3.5%是增长下线 确保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不降

  工资增长3.5%是工资增长下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不降低。

  另外,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视情况实行零增长;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或者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过大确实需要降低工资的,工资增长也可以是负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应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人社局要求 涨资应向一线员工倾斜

  厦门市人社局表示,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厦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未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应予以适当倾斜。

  同时,企业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在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新闻链接

  今年厦门工资增长基准线低于全省

  来自福建省人社厅的消息,福建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刚刚确定,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5%。

  导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厦门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比全省低2个百分点,工资增长下线一致。

  对此,厦门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吴目国表示,厦门的工资水平在福建省内基数较高,因此增长基准线就会略低一些。另外,受到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去年厦门企业工资的实际增长不如预期,因此今年的工资增长幅度并没有定得特别高。

  去年厦门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35%

  2013年,厦门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55864元,比2012年实际增长6.35%,工资增幅比公布的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下限8%低了1.65%。

  2013年,厦门公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工资增长基准线11%,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8%—14%;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为16%。

  对此,厦门人社部门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厦门市工业企业受资源能源约束、投资效益下滑、发展活力较弱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存在下行压力;住宿餐饮业总体经营情况持续下滑等。职工工资水平保持增长,但增幅不大。

  揭秘

  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怎么制定?

  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如何制定的呢?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新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乃结合厦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通过综合测算严格制定出来的。

  根据厦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14年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和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

  在此基础上,厦门人社部门制定出台了2014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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