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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公布?

时间:2017-10-18 15:22:59 薪资行情 我要投稿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公布?

  近日,一位网友给安徽省省长李锦斌留言,询问安徽最低工资标准何时公布。针对网友的留言,安徽省人社厅作出公开回应,称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1次,安徽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7月1日。为做好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徽省人社厅拟定了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待按规定程序报批报备后适时发布。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公布?

  【网民留言】

  省长,全国23省已经公布了,安徽最低工资标准要到何时才公布?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咨询2015年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1次,我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7月1日。为做好2015 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拟定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待按规定程序报批报备后适时发布。 您若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我厅劳动关系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6314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8日

  【网民留言】

  芜湖市镜湖区月桂都市花园小区10#、11#、12#三栋小高层住宅楼,每栋住宅楼共两个楼道,各有一部电梯。2013年的电梯年检有效期至2014年4 月。至4月底,市质监局未对电梯进行年检,经投诉举报,市质监局于2014年6月底方才对电梯进行了年检,有效期至2015年7月。至2015年7月底,市质监局仍未对电梯进行年检,经投诉举报后仍无下文。至2015年9月8日,月桂小区的电梯仍未年检。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其安全监管职责应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今年以来,全国已屡次发生电梯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请领导对此事予以关心为盼!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反映的月桂都市花园三幢楼电梯超期未检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镜湖区政府、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月桂都市花园10、11、12三幢楼确有9台电梯年检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7月,2015年年检尚未进行。汀棠市场监督管理所已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责令该9台电梯立即停止使用。小区物业公司于8月7日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提交了该9台电梯的定期检验申请并交纳了检验费用,该中心已于8月18日对电梯进行了检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在9月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8月28 日物业公司完成了整改工作,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同日完成了该9台电梯的复检工作并出具了复检报告。 联系人: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鲁和平,电话:2868398;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汪杰,电话:2675501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 我是六安宝利嘉纺织公司的一名员工,宝利嘉纺织公司自7月份倒闭以后,已经拖欠全厂近千人5个月工资未发了,现在老板失踪,政府也没有个说法,我们这些员工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希望李省长能够为民主持公道,还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宝利嘉全厂员工企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六安宝利嘉纺织公司老板失踪,拖欠全厂近千人工资未发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是通过招商引资到六安开发区落户的一家民营企业,2015年因生产经营不善,自6月份起员工工资无钱发放。据统计,该企业共拖欠1264名员工工资总计1024万元。针对企业欠薪情况,六安开发区管委成立专门的协调处置小组,安排有关部门对职工的欠薪情况进行登记确认,组织企业员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到企业所在地金安区法院起诉该公司,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8月初金安区法院受理此案, 8月9日对该企业库存8个仓库的600余吨各类成品纱等财产的实施查封保全。9月22日,金安区法院开庭审理。待法院判决后,由企业融资支付,或者对该企业库存的600余吨各类成品纱等财产进行拍卖支付拖欠的工资。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64-3376003。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日

  【网民留言】

  本人蒯强,男1972年10月出生,1990年10月应征入伍。于1993年年底退伍。于1994年6月由全椒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根据省政府皖, [1994]2号文件和全椒县人民政府全政【1994】22号文件精神,开具全民所有制工人介绍信,安置到县工商局工作,县工商局接收后将我安排到武岗工商所,工作至2008年年底,2009年元月开始“管办脱钩”新接收单位全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被分配到行政执法局的二级机构市场服务中心【自收自支单位】工作。在我之前上班的退伍军人都到行政执法局的二级机构市场管理中心【财政拨款】。2009年我曾向滁州市工商局反映,市工商局批转县工商局调查处理,县工商局和县行政执法局到县人事局调查,往年退伍军人均由县工商局打报告到人事局,由县人事局备案,即为事业编制,并在“管办脱钩”时恢复财编。可是本人在工商局工作14年县工商局一直未书面报告县人事局,使县人事局无备案,导致本人在“管办脱钩”时无财编。在工商局工作14年无人编,可是到市场服务中心【企业】为什么我在人事局又有人编,我实在是想不通??现在单位按企业人员买断工龄。 本人无财编纯属县工商局工作失误造成,不应由我承担此结果。恳请省领导给予重视和关怀,帮助解决本人财编问题,不胜感激。 当初到工商局工作时说我们退伍军人都一样有人编财政不拨款,工资福利都按照再编发放。可是“管办脱钩”后,在我之退伍上班的都有人编恢复财政供给,我没有人编只能到市场服务中心【自收自支单位】,在工商部门辛辛苦苦工作14年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而现在辛辛苦苦14年的工作化为乌有,我现在好像是一个流落街头孤儿又好像一个浮萍,失去人生方向,不知走向何方。多想领导们能给我多一点关爱,能帮助我查清此事,解决本人编制问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退伍军人安置后编制落实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全椒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994年6月,为解决城镇退伍军人安置问题,全椒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省里相关文件,下达了1994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计划,只解决城镇退伍军人工作问题,不涉及编制,对分配到县工商局的城镇退伍军人,全椒县没有“由县工商局报告县人社备案就可转为事业编制”的政策。您于1993年底退伍,1994年被分配在全椒县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工作;1998年,省人社厅和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内部公务员录用考试,您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无编制;2008年,全省工商系统“管办脱钩”时,您随市场服务中心一并划归县城管执法局管理;2009年,您参加滁州市工商系统市场管办脱钩人员财政供给事业编制考试未被录取,不能取得编制。随着市场服务中心管理职能弱化,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目前全椒县正依法启动市场服务中心改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全椒县城管执法局联系,联系人:陆斌,联系电话:13955050716。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日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