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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副总及“新东家”被判赔50万

时间:2021-01-29 13:42:40 职场百态 我要投稿

跳槽副总及“新东家”被判赔50万

  近日,海淀法院判决,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某和日本SONY控股的成都索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赔偿大洋公司50万元。此案由海淀法院审理知产案件的著名法官宋鱼水审理。

  据记者了解,陈先生于1995年开始在北京大洋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等重要职务,并于2002年底在公司改制后成为董事会成员。但是仅仅过了一个月,陈先生便以出国进修为由,在没有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的情况下,转投到大洋公司国内主要竞争对手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陈先生在转投到索贝公司的`同时还带去了原大洋公司的多名职员。由于陈先生在北京大洋公司时主要负责市场营销等业务,对该公司的技术秘密、价格体系、销售渠道、客户关系十分熟悉。这样的人才流失到竞争对手那里,将对大洋公司的国内业务构成重大威胁。

  尤其应该提及的是,陈先生还在2002年与大洋公司签定了董事和股东不得在工作期间和离开公司后两年内从事与公司竞争的行业或营业的保密章程。陈先生私自违反公司保密章程的行为引起了大洋公司的强烈不满,遂将陈先生和成都索贝公司告上了法庭。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最终判定陈先生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索贝公司雇佣陈先生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应对行为共同承担责任。法院判决陈先生、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50万元。(韩婧)

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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