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自画像作文

时间:2026-03-26 16:31:56 男孩读物

(热门)男生自画像作文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男生自画像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男生自画像作文7篇

男生自画像作文 篇1

  Hello!吾乃工藤新一周承轩,出生于20xx年12月19日,就读于泰州市实验小学四三班。

  身材中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显出一派大知识分子的形象。

  我是一个胜不骄败不馁的小柯南。有一次语文独立作业只考了75。5分,我伤心极了,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到家后妈妈和我一起分析了错误原因,基础部分和阅读理解扣分太多了。我准备了一个小黑本子,摘抄的都是平时写错的字、词。学习之余都会拿出心爱的小黑本子巩固复习。上课认真听讲,学习分析文章,提高阅读能力。终于,在第二次独立作业中取得了95的好成绩。

  我还是一个爱劳动、有责任心的福尔摩斯。周二我负责扫地,我拿起扫帚把三、四两组扫得干干净净。检查完三、四组的'卫生,我就去帮助同学,一起将教室打扫得一尘不染。老师还表扬我们劳动认真,班级获得了流动小红旗,我感到无比的自豪与骄傲。

  生命在于运动,我有一个称号飞毛腿。体育课上,400米考试。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只听一声哨响,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我拼尽全力,奔向终端,取得了满意的成绩。

  我是一个侦探迷,《名侦探柯南》、《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有时间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有时候看得都废寝忘食了,嘻嘻!

  这就是我,胜不骄败不馁、爱劳动、有责任心、爱看侦探书的工藤新一。

男生自画像作文 篇2

  我,还算长得可爱,圆圆的脸,浓浓的眉毛,炯炯有神的眼晴,高高的鼻梁,像元宝一样的耳朵,怎么样?五官挺可爱吧。

  我长的很矮,不像别的同学膀大腰圆,我,虎头虎脑。但我的性格既活泼又善良。我非常乐于与其他同学交流、学习、玩耍、锻炼、用自己的快乐感染别人。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当别的同学有困难的.时候,我会积极主动地帮助他,克服困难。我的爱好非常广泛。我喜欢打羽毛球,每周都下楼和姐姐打一场,即强身健体又其乐无穷。我还喜欢下象棋,我每周都要和爸爸较量几局,有一种指挥千军万马杀敌的感觉。我的英语也不错,因为我从开始学英语就补到了现在,而且从来都没放弃过。我还喜欢画画、游泳、唱歌,怎么样?多才多艺吧!

  我也有很多的缺点。我超爱吃肉和零食,一见到丰盛的饭菜和零食就嘴馋,所以我以后还要少吃多运动。我还爱偷懒,能少做的作业绝不想多写,也不爱整理自己的东西,衣服经常是东一件、西一件,妈妈常叫我“小懒虫”。我还有很多的愿望,长大后想当探险家、海洋学家、昆虫学家……这就是我,一个可爱、快乐、善良的我。

男生自画像作文 篇3

  一个红通通的苹果似的小脸蛋,一双一笑就找不到的小眼睛,一个高挺的鼻子,一张微微上翘的嘴,这就是我,一个帅气略带调皮的小男孩。哦,对了,我的脸上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笑起来可甜了!

  虽然我看起来有点瘦弱,但是我是一个遇到困难能坚持到底的人。我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这个优点的呢?这还得从我学竖笛说起。刚学竖笛时,老师让我们吹一首乐曲,因为我的手掌小,手指比别人短,所以我吹乐曲的时候常常因为按不到孔而跑调,特别是吹“哆”的时候,我努力把小指伸过去,可还是因为手指不够长,经常漏气,而且每次小指都会按得抽筋。听到这里,你们一定以为我会放弃,不再练习了。

  你们那样猜可就错了。我才不会因为困难而放弃呢!我每天都在练习。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练习。每当我小指抽筋的时候,我就想:如果我真的爱音乐,这么点困难就不算什么,要坚持到底。终于,不被同学看好的我,在竖笛考试的'时候,流利地吹奏乐曲,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掌声。当同学们问我为什么能吹得这么好的时候,我的回答是:“因为我克服了吹竖笛时遇到的困难,并且坚持到底。”

  每次想到这件事,我都会为自己鼓掌。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男生自画像作文 篇4

  一对大大的眼睛,高而瘦的体格,这就是我,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人我自己。

  我今年十三岁了,我喜欢看书,又爱提问题,老是让老师答辩不出。为了满足我的求知欲,爸爸便送我一套我很喜欢,一有空就钻进书堆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由于爱看书,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过字写得太糊涂,请你见谅,我会改正的。

  “我不会比别人差,只要我努力,就会超越别人。”这句话成了我的口头禅。

  这还得从一件事说起,我班XX考了一百分,而我只考了九十分,我非常沮丧,但我想起了老师的`教诲: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找出失败的原因。于是,我顿时精神倍增,决定刻苦学习。

  为了能超越别人,我制订了一个计划,马上开始实行了。

  从此以后,我勤奋多了。在球场上很少看到我的身影,在书房中,却遍布着我的足迹,我始终相信:有付出就会有回报。

  有时邻居家小孩,要是从前,我早冲上去了,可是现在,我不但自己努力,也告诉他要珍惜大好时光,努力学习,他只好悻悻离去。

  有时我读累了,想趴下睡一会儿,但“一定要赢”的信念使我像一样努力,妈妈非常心疼,但我总是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不会这样半途而废,轻言放弃。”但有时累得趴下了,我休息一会儿又开始学习。

  ,努力终究结出硕果,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双优的好成绩,并在“三好生”的名单上占到了一席之地。但我仍提醒自己,有了成绩是绝对不能骄傲的,如果松懈,就又会考“鸭蛋”。所以,我认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并非无道理。

  这就是我,一个争强好胜,又爱看书的男孩,虽说不太帅,不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样的男生你们喜欢吗?如果喜欢,和我交个朋友吧!我们一同前进。

男生自画像作文 篇5

  我的脸蛋圆圆的,留着一头乌黑浓密的短发,一双眼睛非常奇怪:有时一只单眼皮,有时一只双眼皮,个子不高也不矮,力气却很大。我的脾气就跟我的生肖牛一样,非常的倔,倔起来十头牛都拉不走。我安静的时候像一只吃草的牛,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能打扰我。我的兴趣爱好非常广泛,编程、无人机、游泳

  其中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是班里的读书大王,每次期末都是阅读奖励最多的,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看书。有时一下课我就在阅读角看书,一不小心就会看入迷,连上课铃响都不知道,经常被老师叫进教室上课;有时放学一回家把书包扔下就去看书,吃饭、写作业都不管,每次都会被妈妈批评;有时我坐动车,我就带上一书包的课外书,一路看书,废寝忘食。现在我家里的书已经多到我的'房间是寸土寸金了,我只好让我心爱的乐高搬家才能把新买的一些书勉强地挤进了我的房间。别以为这么多的书我都是看了一遍的,我每本书几乎都看了三四遍了,我是很念旧的人,我的书可以借同学看但是绝对不能丢,要不然我会一直很伤心的。

  我也是个大吃货,如果一闻到好吃的东西,我会一阵风似的跑过去。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羊肉串了,一串串烤的焦香的羊肉串,一口咬下去细腻滑嫩,让我吃的停不下来,一口气吃个十几串,吃得满嘴都是油,吃得停不下口。我不挑食,但是对美食的渴望从来都是没有停止过,我的体重也是跟着美食没有停止增加过,我吃成了一个肉肉的小学生。现在的我每顿控制食量,积极减肥,每天的跳绳我都会哭一场。真的是吃得开心,减得痛苦。

  很多老师说我很聪明,就是太马虎。老师说只要改掉马虎的毛病,成绩一定会提高。您知道我是谁了吗?我就是您的学生诸葛政赫。

男生自画像作文 篇6

  我这个人呐,头发短短的,但是很稀疏(明显就是营养不良),眉毛浅浅的,眼睛水灵灵的,好像里面有一汪清水,鼻子遗传了我的母亲,塌塌的。我的脸上呢,长出了一些雀斑,不知道是不是也是遗传我母亲的,因为从我记事起,就看到我母亲脸上有雀斑了。

  我很瘦,用手握住手腕,还差一个指甲大小,因为我很挑食,总是这个不吃那个不吃,我最不喜欢吃蔬菜,像什么白菜啦,芹菜啦,菠菜啦,西红柿啦……不过我挺喜欢吃包菜的。

  我喜欢画画,但我最擅长的是想象画,如果我照着样子画,总会把它画成“四不像”。但是我很喜欢画素描画。

  我喜欢听歌,像什么许嵩的,张杰的,TFboys的,我都喜欢听。在周末的'时候,我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手机在床上听歌。

  我还喜欢看书,像什么《查理九世》啦,《怪物大师》啦,《童年》啦,《爱的教育》啦,《百万英镑》啦,等等等等我都喜欢看。 我希望自己以后能不挑食,因为挑食对我们的身体不好,我以后还要多吃蔬菜水果,这样身体才会健康,也会少生病,少去医院,少花钱。不仅如此,还要多做运动,这样才能有个健康的体魄。

男生自画像作文 篇7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我一直觉得我是靠颜值吃饭的,浓密乌黑的头发下面有有着一对瓜子大小的眼睛,这不就是韩国欧巴的标准嘛。可是我就是管不住我的嘴,你瞧那嘴,大得一口吃掉一个包子,就像是一个宇宙里的黑洞,来者不拒,有啥吃啥,导致小小年纪,就有一个迷你啤酒肚。

  我是一个胆大的人,有一次我和弟弟去鬼屋,刚进鬼屋,就听到人们的尖叫声和鬼哭神嚎的声音。弟弟吓得一身冷汗,我拍拍弟弟说:“别怕,我在。”刚一进去,只见雾蒙蒙一片,就在我们继续前进时,一个白布突然飘来,弟弟转身就跑,我虽内心一激,但却无所畏惧,上前一探究竟。原来是白布里套了一个灯,远看像个幽灵似的`,近看什么也不是。我对着门口的弟弟说:“就你这胆量,还来鬼屋?你要相信这个世界就没有鬼,走,哥带你继续前进。”

  人家都说胆大的人,心就不细,我就是。昨天还提前自己要带什么东西,第二天就忘了要带什么;找一个东西,找来找去找不到,到最后发现在自己手里;考试时,一些题目经常看错目……

  我只说了我的性格特点,但我还没有我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吃。家里只要有食物的味道,我就会立马精准定位,跑到近旁,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尝为妙。有一次厨房飘来一丝香味,我一闻就知道是妈妈做的红烧排骨和土豆丝,是我最喜欢的两道菜,我一见到,两眼放光,口水直流三千尺。接下来就是一边享受红烧排骨的甜,一边享受土豆丝的酸,那感觉真是“此味只应天上有”。

  这就是我,这条街上最亮丽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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