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论文

时间:2020-12-31 11:20:46 毕业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摘要:

  1、社会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并具有维护社会稳定、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素质等功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与政府参与又是密不可分的。政府介入社会保障可以克服收入分配缺陷,降低运行成本以及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增长。与此同时,政府在社会保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这就需要政府在具体实施社会保障政策时要明确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并不断地进行完善。

  2、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也慢慢进入老年化社会,农村社会养老是中国社会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寻找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关键字: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 老龄化社会 社会保障 政府责任

  一、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必备条件。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义,最早出自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被译为“社会安全”。到了20世纪70年代,欧美各发达国家普遍陷入经济膨胀,人们对“福利国家”有了较清醒的认识。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际劳工组织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调查之后,提出“社会保障”的目标不只是防止和减轻贫困,应该更为广泛。

  中国学术界对社会保障内涵的界定有其共识的一面,但在具体阐述其定义时,却仍然有着差异。在学术界,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陈良谨的观点,他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而郑功成教授则认为,“社会保障是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因此,社会保障可以被定义为以政府为主体参与国民收入(或者GDP)分配活动和再分配的活动,是政府依法对劳动者报酬和社会剩余产品部分扣除所建立的一笔消费基金,用于社会成员由于生、老、病、死、伤残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或资金的帮助,保障每个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

  二、农村居民养老现状

  1、老龄化加快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据统计,2000年中国农村8.33亿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估计占7.36%,到2030年6.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7.39%为1.29亿。因此要解决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关键, 如同没有九亿农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小康一样, 没有九亿农民的养老保障, 也就没有真正实现中国居民的养老保障。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

  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另外,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1.14亿人,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3、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的功能被削弱了。

  与城市不同的是, 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主要以家庭自我养老为主。长期以来, 我国农村封闭的自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现实以及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决定了家庭养老是目前我国农村居民养老的主要方式。几千年来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 “ 积谷防饥, 养儿防老” 已成为我国农村居民的传统思维与行为模式,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成为一种社会道德责任, 而且旱已写人我国的宪法、婚姻法、继承法及刑法等法律。据调查, 截至近几年, 我国农村以上的老年人依靠家庭赡养, 养老内容主要是经济上供养及少量生活照料。集体养老主要是对于农村中的特殊人群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 老人及优抚对象由村集体供应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方式, 资金主要来源是村集体计提的公益金和乡镇统筹资金, 供养的主要形式有集体人住敬老院和分散供养两种。以自给自足为基本特色的农业社会中,生产技术基本稳定,社会分工程度很低,“子承父业”高度概括了上下两代人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稳定的世代交替,能在家庭内部自然的完成赡养老人的职能并形成相应的道德规范。但是随着以社会分工为特征的工业社会的到来,这一自然稳定的关系就被打破了,“子承父业”不复存在,父子两代除了血缘关系和未成年时的抚养关系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关系。子女的劳动技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掌握,劳动机会要靠自己去争取,为此往往必须离开生养之地、离开父母。

  4、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但是如果考虑到城市化、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等多种因素,考虑到今天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进入老年期时的经济、社会背景,现在交纳的数额很少的养老保险金,就会出现养老保险养不了老,保不了险的情况。

  (2)、关于筹集资金,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而少数村、乡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公款为自己投保,养老保险成了这些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影响了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强制保险例如,不交纳保险金就不许领结婚证等等。

  (3)、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必将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

  (4)、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

  三、发展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必然选择

  我国正快速地步入老龄化时代。人口的老龄化使家庭养老不堪重负。由于市场经济对人们思想的冲击, 人们的.道德水平开始滑坡,许多子女舍老家顾小家。据调查, 目前农村子女基本能尽赡养义务的不足, 半数以上的老人在年老体衰时, 经济上无保障, 生活上缺少照料。随着农村的非农化和城镇化, 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 有些甚至常年居外, 就业的巨大压力以及自身社会保障问题的困扰使他们对老人无暇照顾。近几年来, 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 农业不仅面临巨大的自然风险, 而且还要承担严酷的市场风险, 农民收入增长趋缓,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渐衰退。以上诸因素无疑使农村家庭养老举步维艰, 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已是不现实的选择。集体养老功能弱化殆尽我国目前的大部分农村集体组织同样也没有实力担负起这一重任。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以来, 农民的劳动收人归个人所有, 除了上缴农业税和各种提留统筹外, 发展公共福利事业的大量资金难以筹措, 集体保障的基础几乎不复存在。尤其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行, 大部分村集体早已负债累累, 目前保证农村“ 五保”(1) 老人的最基本生活需要都比较困难, 更不要谈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社会养老保险是当前广大农村居民养老方式的理性选择力,解决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不仅是解决目前占全国老人数最多的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 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的现代化事业。农村养老保险事业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具体体现在有利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工作一直以来是我国农村的“ 头疼” 问题。一方面, “ 传宗接代” 的传统思想影响广大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 他们普遍不怕穷, 不怕多, 就怕断了祖宗的香火另一方面, 他们又难以跳出“ 养儿防老” 的惯性思维, 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更强化了这种意识。要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除了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外, 切实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才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最有效的动员方式。按照前述的国际惯例规定, 我国步人老龄化时代, 而这些老人中有属农村人,因此能否有效地解决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 是我国能否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关键,是完善和统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就目前而言, 广大农村群众的基本要求与愿望是实现“ 生有所靠, 病有所医, 老有所养” ,因而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建设中,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是重点。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必然会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四、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 对社会养老保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由于基层干部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不到位, 致使农村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知之甚少。缴纳保费, 许多农民误认为是政府巧立名目集资摊派, 对于个人能否从中受益持怀疑态度, 尤其是社会养老保险的投资回报期一般都很长, 他们更是怕政策变、领导换、贬值难兑现、上当又受骗。许多农民认为与其将钱投人“ 无底洞” , 还不如留给儿孙以期将来得到善待、虽然部分适龄农民也投保,但许多是出于一部分村干部的压力和从众心理。

  2、参保率低, 投保档次低, 保障水平差。截至目前全国有个省多万农民参加了农保, 基金积累多亿元, 但参保率不足。即使这不足的参保人中, 大多数是投了《基本方案》中规定的个人投保档次中的最低一档,即使不考虑银行利率下调或通货膨胀等因素, 农民领到的这些养老金对于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更何况随着经济的发展, 一般物价会上涨, 通货膨胀亦不可避免。

  3、保险基金来源结构不尽合理, 未能充分体现社会的责任和城乡公平,依据《基本方案》的基本原则规定, 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必须坚持“ 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 的原则。与城镇养老保险不同,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完全积累制, 是个人的一种长期养老储蓄, 是一种个人自我平衡的基金模式。刘贵平认为这种基金筹集方式有明显的优点透明度较高, 适合农民经济和心理特点政府的负担较轻能促进农民储蓄意识, 引导农民合理消费。当然, 其缺点也不容忽视。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村集体实力薄弱, 况且《基本方案》对集体是否给予补助也没有强制性的措施, 使集体补助难以兑现。而由于现实国情和财力的有限, 国家也仅仅是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此外统筹互济范围小, 作用不明显, 难以体现养老保险的社会共济性。

  4、地区发展不平衡, 导致了“ 逆向选择” 现象。我国农村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影响。目前我们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主要体现个人的责任, 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农民的投保积极性较高, 而经济条件差的地区, 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对于前者即使不依靠社会养老保险, 也完全有能力实现自我养老, 真正存在养老危机的人群是后者。但由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采取的是强制性的个人储蓄保险方式, 要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险金, 必须经过很长的积累时间, 这种养老保险方式对于现在、50岁以下的农村中青年是可行的, 对于5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获得同样水平的养老保险金,其投保额要远远高于中青年的投保额、而这部分老人目前的收入水平又难以达到, 所以许多老年人选择放弃, 转而给子女、孙子女投保, 出现了“ 逆向选择” 现象。

  五、增强政府社会保障责任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广大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和投保积极性,采取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如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文艺下乡等方式, 使农民逐步认识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注意在广大民身边树立典型, 充分利用其示范带动作用,,村干部要充分利用村民身边的人和教育素材, 切实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 想群众之所想, 把动员工作真正做到农民的心里。

  2、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发放管理继续积极筹集养老保险基金, 使筹资结构合理化。一要积极动员未参保的农民踊跃参保,二要积极发展集体经济, 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提高保费中由集体缴纳的比例,三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的投人力度。就筹资模式而言, 目前不宜采用完全积累制, 因为这种模式较高的保费缴水平, 会抑制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个人、集体和国家三方应按比例共同负担。此外,保费应按年缴纳, 遇灾害欠收年份可以缓缴。对于养老保险金的发放, 可以提倡社会化发放,即充分利用农民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信任, 委托它们进行养老金发放。这些金融机构可以了解服务区内的受益老人的身体状况,必要时可实行上门发放。

  3、积极拓宽基金的投资方向, 合理化投资结构, 增强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基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何在保证基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保值而不断增值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能否可持续发展摧本保证。可以充分利用农业银行在广大农民中信任度较高的优势, 专门委托农业银行作为部分基金营运的代理人, 积极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向。在基金营运过程中还要注意合理安排投资结构, 例如可以根据基金流动性需要, 将一定比例的基金存入银行以备近期内一年支付养老保险金, 将部分基金投资购买政府发行的财政担保的债券, 投资于国家基础建设事业,这部分投资回收期长, 但投资回报率高, 同时又能为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提供资金。此外还可以在不影响基金安全的前提下, 将少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房地产等, 这部分投资风险较大但收益率高, 增值作用明显。

  4、完善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继承和发扬我国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 使广大农民认识到新时代下赡养老人仍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养老保险主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问题, 对于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的安慰都是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力所不及的,因此家庭养老方式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老人, 还应鼓励其参加商业保险, 以增强其自保意识, 减轻对子女的养老压力其次, 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为村民建立村内统筹的集体养老保险, 以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补充。以几种养老方式与社会养老保险一并构成我国农村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必将有效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加强立法工作, 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基本方案》在规范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法律法规相比较, 其强制性远远不够。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按照建立“ 五统一” 管理体制的要求,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使养老保险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稳定发展的轨道。

  6、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视市场作用,培育社会组织

  在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的失效行为可能会使社会产生新的不公平状况,引起新的社会问题。政府的失效行为存在让我们必须慎重划分政府和市场的参与范围,过分推崇市场和过度依赖政府的行为都是非理性的。政府与市场之间应该合理分工,相互改善。我们应该根据具体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使政府能够科学、合理地主导社会保障事业的建构,有效地参与调控和规范市场运行,在增进社会福利利的同时,避免政府行为对市场本身正常运行机制的损害,重视市场和社会组织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在中国目前农村老龄人口占全国总老龄人口大部分的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部分,随着国家的大力重视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相信农村养老保险会越来越完善

  注释:

  (1)五保: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即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五个方面,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参考文献:

  [1]李绍光.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刘燕生.社会保障的起源、发展和道路选择

  [3]杨方方.中国转型期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4]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

  [5]唐晓东. 农民金融与保险识300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