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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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论文1
中型科技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利用国家针对科技企业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自己打造一套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使其在税法允许的基础上,合法、合理的降低纳税成本。因此,制订符合自身发展的税收筹划方案是每一家中型科技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中型科技企业概述
中型科技企业是指企业规模中,人员100-300人之间,年销售收入1000-10000万左右,其组成人员是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以其开发、设计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商品以及技术开发、服务、技术和高新产品为主要销售产品。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换言之,中型科技企业是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企业。中型科技企业因其经营规模处于大型及小型企业之间,目前所面临的处境较为艰难。例如:在技术方面、资产规模、人员配置有了一定的投入,但是整体水平与大型科技企业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市场竞争力方面较弱;而其与小型科技企业相比虽然竞争力较强,但由于其先期投资较大,转型较慢,因此在灵活性等方面不及小型企业。另外,科技企业一般都面临着其产品具有周期短、成本高、市场认可率风险大的特点,而高新技术产品在研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高级技术人员组成研发团队,这些高级技术人员的薪资待遇较高。这些问题的核心是资金问题。要解决中型科技企业的资金相对较为紧张问题,企业在对外开拓融资渠道的同时,应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节约纳税成本,从而达到缓解资金压力的目的。
二、中型科技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
(一)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
税收筹划在企业的价值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税收筹划从最初的节税,到后期增加企业盈余留存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税收筹划也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实现价值最大化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
(二)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实现企业的既定利润目标,有两个途径:一是增加企业的收入、二是降低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增加收入需要靠对外拓展市场,在我国同行业市场竞争日益及同行业技术水平相差无几的今天,增加收入相对较为困难,大都数企业选择了降低成本。节约纳税成本,是一条代价偿付较低且能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的途径。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例,现行税法规定,一般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而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该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办理了“双软认证”,企业所得税还将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另外,以其增值税为例。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税收的退税政策,而且退还的增值税也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现金支出“刚性”要求
由于税收的强制性特点,税收的现金支出具有了一定的刚性。企业在一定期间内,销售计划制订的同时,生产、采购、营业收入、利润额及应纳税所得额就相应的确定下来。同时,企业当期应缴纳各项税费也已经敲定,并且企业必须足额、按期缴纳各项税款。否则,不但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遭受税收征管部门的处罚,同时还会给企业的信誉带来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利益。财务管理工作中把现金流当作企业生存的“血脉”,认为货币资金是有其时间价值的。因此,现代企业越来越多的关注现金的流出金额及流出时间,从这个层面分析来看,对涉税事项进行的筹划是公司决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中型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者对税收筹划工作认识有偏差
1、税收筹划意识淡薄中型技术企业的经营者大多数是搞技术出身,属于技术型管理者,他们往往对某类技术领域十分精通。觉得企业的主要工作应该是放在开拓新市场、研发新技术上,而对税收筹划工作不是十分重视。对财务人员提出的税收筹划建议觉得没有必要,甚至对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觉得不值得一提。从而使得科技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不能完全的开展,企业也就不能享受一些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2、混淆纳税违法行为与税收筹划的概念我国科技企业中大部分经营者还是很重视节约纳税成本的,他们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少纳税,因而要求财务人员要千方百计的少缴税,不论其要求是否符合相关的税收法规、政策。有些经营者甚至指使财务人员进行弄虚作假,向税务机关出具假的资料,来骗取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的目的。其实,偷税行为与税收筹划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税收违法行为,税收征管部门发现后要予以严厉打击的;而后者是在合理利用国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少纳税款,且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
(二)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科技企业的财务人员担负着日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任务。然而,由于有些科技企业的经营者不是十分重视财务工作,在财务人员的选用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财务人员没有经历过系统的财会知识的学习及培训,对财会业务都是一知半解,就更谈不到税收筹划的业务高度了。有的财务人员虽然也财务专业出身,然而由于缺乏对国家新财税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其把握的不到位,使其不能准确的对税收筹划工作提出相应的策略、办法,从而影响了科技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
四、税收筹划策略
目前科技企业范围可谓相当之广,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环保企业、通讯光缆、电子电信类、航天、军工等行业企业。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因其在众多的科技企业中综合性较强、且代表性较广。现以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例,从而对其税收筹划进行简要论述。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流转税方面。软件企业销售其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所得税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获得软件企业资格,在20xx年底之前,自获利年度起,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二)积极准备做好前期筹划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科技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应该得到相关部门(如省级科技部门)的其资质的认证,前取得相应的证书。因此,企业应该积极申报相关技术材料,尽早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去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否最后得到落实,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联络至关重要。因为,国家虽然对科技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制订了相应的税收政策,实际工作中,由于纳税人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收法规理解上偏差,会影响企业最终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该与主管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从而为企业办理相关的税收减免清除不应有的阻力。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策划指导。科技企业在办理相关的科技认证手续后,后续工作中还需要一些账目的设置工作,以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工作。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科技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相关要求的概念较为模糊,不能完全理解其深意,容易造成误解。从而影响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例如:高新技术企业中的高新技术收入的确认、研发费用比例的确认,科技人员人数的确认等问题。由于,中介机构的专业性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因此,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来指导相关的税收策划工作,使其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原则
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运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纳税成本,从而实现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然而,税收筹划相关方案的提出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合法性原则。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是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不能把税收筹划看作企业少缴税款或是不缴税款的理由。具体操作中,有些企业人为的增加成本、隐藏收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把这些做法当作是税收筹划,对税收筹划理念产生了误读。税收征管部门发现后会对企业施以税收处罚,严重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应是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进行。
(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1、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研发费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是较为重要的一个支出。因为税法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比例有严格的规定,如: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研发费用比例不得低于6%;5000—20000万元费用比例不低于4%;20000万元以上不低于3%。只有研发费用达到上述的硬性规定指标,税务机关才能有可能认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部分按50%加计扣除,形成的按150%摊销的相关规定。从中可以看出,企业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可谓是“一劳永逸”的工作。因此,建议高新技术企业成立研发部门,将该部门的人工、费用以及所耗用的研发用材料,一并计入研发费用核算,从而把研发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不征税收入成本列支问题高新技术企业销售的软件产品按税法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税负超3%部分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同时,返还的增值税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税法同时也规定为形成上述的不征税收入,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注意这部分成本、费用投入的控制。在不违背税收原则的前提下,将该项成本费用列入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费用,这样可以降低一部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合理运用固定资产税前列支政策我国为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工作的投入力度规定:企业购入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直接列支;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折旧年限的0.6倍的方式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其产品附加值较高,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高,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该政策的规定采购相关的仪器、设备从而起到抵减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作用,同时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采购固定资产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看出,采购高新技术企业采购固定资产可以实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共同节税的作用。
五、结束语
税收优惠政策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好了可以为企业节约纳税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否则,企业将会承担一定的税务风险,甚至是法律责任。科技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研究税收筹划策略的时候,应该本着客观、真实为企业负责的原则,制订出符合实际情况,合乎自身发展的方案,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税收筹划论文2
摘要: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关键词: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原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xx]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xx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二、生产企业免税抵押税收筹划分析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xx]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xx]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三、结论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20xx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22号)20xx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xx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xx年第27期。
税收筹划论文3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但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企业又有其自身利益,其生产经营以盈利为目的。如何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用好税收政策,努力做到合理节税,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是税收筹划所研究的范畴。
1.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亦是一种合法行为。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或者一些税收弹性实现企业想要减轻税负的目的,采取这些有效的税收筹划策略,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成本的降低,以谋求企业经济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所在。[1]同时,税收筹划的开展,还可以给企业带来另外的一些收益,比如说,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更好的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为企业的纳税业务提供更好的保障。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更多的价值创造,在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税收筹划的意义越来越大。
2.理论概述
2.1税收筹划的含义
所谓税收筹划,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税收政策为先导,结合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以税收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最合适的纳税方案,用以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和理财活动筹划,具有合法性。[2]税收筹划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简单来说,狭义的税收筹划指节税筹划,广义的税收筹划在节税筹划的基础上还包括避税筹划。
2.2税收筹划涉及的总体原则分析
2.2.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范围合法;二是符合经济法规要求;三是时刻关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更。
2.2.2事先筹划原则税收筹划一定要事先筹划,作为一项纲领来指导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并且是发生在经营活动之前。事涉税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即事前的涉税、事中的涉税和事后的涉税。事前的涉税侧重的是对税收的预测和计划,事中的涉税侧重的是对整个方案的控制和实施,而事后的涉税侧重于总结分析。
2.2.3系统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要注重整体性原则,时刻维护企业的整体目标,同时要关注企业的发展动向以及所处环境的变化,更要注意国家政策、税法的变动,将各种税收因素和非税收因素的影响都控制在内。
2.2.4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谋求经济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则应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考虑是否会有其他费用的产生,或者是经营风险的产生。筹划过程应以企业长远发展为目标,考虑长远利益。
2.2.5综合平衡原则税收筹划不是一项单一的财务活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税务筹划的开展必须服从企业整体的财务目标,并为之服务,注重综合平衡。假若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只片面追求自身效应的提高,而不为企业长远利益考虑,紊乱企业的经营机制,扰乱企业的理财秩序,增加企业经营风险,都有违于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所在。
3.目前我国税收筹划中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尚处在较低水平,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3.1企业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企业在税收筹划上存在认识不足,且筹划意识薄弱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认识不足,容易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相混淆;其次,对税收成本控制欠缺,对税收筹划所创造的价值认识不够;再次,对税收筹划的范围了解不够,片面局限于税收优惠政策等,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范围。
3.2税收筹划的事前预测与重点把握不当
目前,企业税收筹划仍然处在一个被动的位置上,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缺乏分析,对税收筹划重点把握不到位,不区分税种,不考虑如何使税基最小,不考虑如何使企业享受最低税率,而只是在项目完成之后,才会去考虑账务处理达到节税的目的,这都是税收筹划事前预测不够造成的被动效果。
3.3税收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相对不足
税收筹划不等于盲目的节税,对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不够,是目前大多数企业存在的通病。企业在采取节税措施的同时,企业所付出的代价是否已经远远超过企业所减少的税额,这是被大多数企业所忽视的问题。这种盲目的节税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反而会扰乱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打乱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得不偿失。[1]
3.4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认识不足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预测性的计划决策方法,风险难免存在,影响税收筹划风险的因素有很多:首先,这是一项主观行为;其次,在征缴双方方面,税收筹划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再次,由于纳税人对反避税措施的忽视,同样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风险。而目前大多数企业存在一种误导,那就是过分信任税务筹划机构,而忽视了其本身存在的风险。
4.税收筹划方案建议
4.1提高认识,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税收筹划专业人才在我国十分缺乏,相关部门应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将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重视起来,加大投入,建立相关培训制度和政策。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更好地掌握国家的税收筹划现状;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的在职岗位培训,并采取继续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出版税收筹划实例与理论成果刊物,进行系统的探讨和学习;四是,加大税收筹划课程在高校的开展力度,加强理论知识的储备和完善,为更好地实现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储备力量。
4.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4.2.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纳税人的身份可以从内资和外资两方面来考虑,在我国目前来看,外资企业享有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针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给予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但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经营超过十年[8]。
4.2.2地点的选择企业可以在设立地点上寻求税收优惠,设立地点的选择影响重大。企业可以选择低税率的地区,享受国家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比如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等,这些地方的选择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也为税收筹划创造了有利条件。
4.2.3投资方向的选择我国对下列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及基础设施的企业等,这种税收优惠来源于我国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
4.3合理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来自于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等情况的变化,鉴于其是一项事前预测性的决策方法,风险必不可免。因此,对于风险的考虑,更应作为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尽量预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尽量多的考虑造成风险的因素,并针对不同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规避风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握整体,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企业的整体税负,并看到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活动的联系,时刻注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动向,控制好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以期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4.4延期纳税
递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经税务机关审批,可将其应纳的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递延纳税的各种途径,使企业无偿获得一笔零成本的资金,也就是说,企业可以使用这笔税款进行资金周转、增加股东权益等而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递延纳税的产生往往出现在下列这种情况,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内得到一笔高所得,国家规定对这笔高所得可以在以后若干个纳税期内分期进行计税和纳税,还有就是对取得高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款进行分期缴纳。延期纳税后缴纳的税款由于币值下降,降低了实际税款,因此延期纳税还可以转嫁通货膨胀的风险。
5.结论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已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也在逐步加强。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税收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采用税收筹划,来发挥其税收杠杆作用,创造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并不等于偷税漏税,企业应把握税收筹划的总体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选择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顺应国家政策导向,使税收筹划的运用更具理性,则是我们每个纳税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税收筹划论文4
一、税收筹划及其意义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一般是指企业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合理优化以及选择企业的纳税方式和方案,以便使企业在不违背法律的框架内享受一定的税收优势,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过程。税收筹划在我国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以至于一部分人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另外还有些人则认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避税是不可能的,结果导致许多企业忽视税收筹划工作。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通过对税收方案的多重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最大程度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尽可能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从而增加可支配资金数量,从财务方面有利于纳税人的生产和经营。例如,某公司多年来一直以废煤渣为原料生产建筑材料。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使用“三废”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免缴所得税5年,但该企业多年来却一直在申报缴税。该企业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对税法进行深入研究,至少可以不缴这种“冤枉税”。
二、负债筹资税收筹划分析
负债筹资中产生的利息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成本,这部分成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因而具有很强的抵税作用,或者说,负债筹资可以带来节税效益,一定程度提高权益资金的收益水平。
三、税收筹划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限定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二是税收筹划必须随时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税收筹划都是在特定背景下制定的,一旦有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财务人员必须尽快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修正和完善,否则,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无论多么好的筹划方案,它在给纳税人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会因筹划和实施该方案本身付出额外的成本。同时,还存在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不得不放弃其他方案而失去相应的机会收益。只有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获得利益的筹划方案才是合理可行的。此外,税收筹划还必须要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只有给企业整体带来最多利益的筹划方案才是可取的最优的方案。
(三)积极引入社会中介机构
负债筹资中的税收筹划工作专业性很强,承办人员必须要具备较好的税法、财务会计知识和一定的政策水平。从我国企业目前人力资源情况来看,如果仅凭自身的力量进行税收筹划肯定是力不从心事倍功半。有条件的企业应主动寻找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税收筹划,保证使筹划工作得以科学有序进行,使企业得到及时、全面、优质的服务。
税收筹划论文5
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为更好地促进各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出了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是根据现代经济市场发展需求进行规划的,在新会计准则的指导下,石油石化企业的会计税收筹划工作质量和效率都有大幅度的提升,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和水平都达到国际化的标准,从而促进了企业发展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本文对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税收筹划的相关内容进行探究。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税收筹划
一、新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一)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新会计准则是国家根据国内外经济市场发展的特点和需求而制定出台的,因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与运行使企业的会计工作更加符合现代经济市场发展的需求。新会计准则使企业投资、财产规划、使用等相关的企业资产信息都更加的真实化和可视化,同时新会计准则可以对企业的财会工作进行详细的指导,帮助企业规范会计工作,有效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逐渐与国际化的标准接轨。
(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质量与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按照新会计准则对财会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和优化,使企业的经营质量有了巨大的提升。企业在进行金融投资等工作时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其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新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发展当中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新会计准则帮助企业快速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在资本市场经营提供有效助力,优化企业资本市场的配置标准与水平。再加上在经济发展中各大企业都在不断地对自身经营管理进行改革,企业的综合实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从而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现阶段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在很多的企业当中高层的管理人员都具备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但是在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化程度偏低。高层管理人员并没有专业的进修或学习过相关的会计知识与理念,因而在企业税收筹划方面无法为企业员工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尤其是在石油石化的国企企业,高层的领导人虽然很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但新会计准则的政策是近些年开始实施的,在任务下达后领导人员对其专业性的内容还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这对企业财务管理改革工作的进行造成阻碍,从而使新财会准则并没有真正的在企业税收筹划质量提升当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企业财务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
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企业会计人员掌握专业的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和内容,还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对国家税法的条例规定有明确的了解。但是在新会计准则出台后,虽然石油石化企业积极遵循国家政策指令,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标准让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会计工作和税收筹划工作的调整和改革,但是由于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对新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相关内容了解和掌握的不充足,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出现盲目、不规范的现象,收收筹划方案也过于简单,导致企业在新税收政策实施的环境下没有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税收筹划质量和效果不增反降,这对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非常不利。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探究
(一)提高企业会计人员风险意识,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动
在企业运营和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动态不可控因素,而且经济市场也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因而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风险预防的意识非常重要,要时刻保持警惕状态对所有可能会为企业带来风险地方的进行关注,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应对方案的制定。另外由于经济发展的动态变化,相关的税法政策也会不定期的进行调整和优化,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时刻关注税法政策的最新动态,及时根据税法新规定对税收筹划工进行调整。
(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会计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的有效运行是非常关键的,特别是石油石化国产企业,要依法进行纳税,严格按照国家新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改革。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并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对税收筹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税收筹划合理、合法。企业要定期对财务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通过科学、高效的税收筹划促进企业经营的质量和效率。
四、结语
税收筹划工作质量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下,我国很多的税法政策都进行调整,企业要及时根据税法的变动情况结合新会计准则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促进企业成本的产出率,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和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葛刚.新会计准则下税收筹划的方法与策略——基于国际准则的视角[J].财经界(学术版),20xx(11).
[2]吴丹.新会计准则下中小企业会计税收筹划研究[J].时代金融,20xx(24).60
税收筹划论文6
一、引言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种最主要的形式,同时也是每个纳税企业应当承担并且履行的义务。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这样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还可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对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在当今经济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加强税收筹划是企业首当其冲重视的一个问题。
二、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够透彻与全面
目前,一些企业的纳税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对税收筹划概念理解并不是很全面,甚至比较模糊。一部分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变相的偷税漏税,是不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做法,是国家税法不允许的,是违法的,与国家利益背道相驰。也有一部分人对税收筹划的态度很谨慎,他们担心在我国税收制度不断改进的今天,税收筹划是否能发挥出它的作用。例如现阶段不少集团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只考虑单个税种的筹划,而没有整体全面的考虑企业整体的赋税。导致企业在某一个税种上面减轻了赋税,实际上从企业整体考虑,企业并没有减轻赋税。综上所述,企业的财务管理对税收筹划认识不正确,是制约税收筹划发展的要素。
2.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缺乏
我国目前处于税收人员短缺、供不应求的一种状态。大多数企业都不具备专职的税收筹划的工作人员,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人员税务知识有限,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分析能力不够,对国家政策掌握的不够具体。很多企业都因为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有误,促使企业税务筹划存在风险。一旦发生错误,就不存在事后弥补的机会。所以从事税收筹划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全方面的国家税收政策,才能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的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3.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税收法制体系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法制体系方面需要完善的空间很大,其中就包括我们的税收法制体系。税收法制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无法正确的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我国税法的宣传力度不够深入人心,导致了我国国民对税法的意识不够深刻,意识不到税收的真实含义,在很多企业的心理,税收只是单纯的纳税。造成了社会上很多企业把税收筹划当做规避法律风险的'一种手段。
4.企业过度追求自身利益,忽视税收筹划的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需要前瞻性的工作,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对税收筹划可能引起的结果进行预测、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遇到的偏差。税收筹划人员要对所有相关因素都全面的掌握并且提出解决办法,提前的做好防范,在最大程度上减低风险和损失。税收筹划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例如税收政策的改革与变化,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造成的偏差,会导致先前的税收筹划不适应于新的税法政策,而执法人员因执法地区不用、时期不同可能出现偏差,给税收筹划造成风险。
三、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对策
1.企业加强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
税收筹划工作能够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整体的工作水平,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的选择,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我们进行税收筹划,就是为了控制企业的成本支出,减轻企业的赋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减少或者避免受到税务处罚,因为我们的税收筹划工作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展开的,充分的考虑了国家的税收政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等安排与筹划,尽可能的做到节税。另一方面,从国家的角度出发,税收筹划有助于国家税收收入与财政收入的增加,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的结合起来。这就需要相关的人员加大对税收规划内容以及目的的宣传,使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财务管理制定合理的税收规划,为实现企业最大的利润空间做出贡献。
2.建立税收筹划工作机制
为了更好更快的开展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与质量,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税收筹划知识的培训,帮助财务人员充实自己的税收筹划知识,了解国家的税法政策与财务规定。企业要同时健全税收筹划工作的机制与税收筹划风险评估机制,确保财务人员可以考虑到税收筹划会遇到的问题,有效的规避风险,保证税收方案的可进行性。
3.税收筹划应着眼于企业长远的发展,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税收筹划应该更加注重企业发展的前景,不要只关注单一的税负最低的税种,要保证企业的净利润最大化。这就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在提出税收筹划法案前,要综合的考虑各方面因素。在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要全面考虑财务管理的全过程,根据财务工作内容分工的不同,选择合理的,风险最少的税收筹划方案。一定要比较降低赋税带来的收益是否可以抵消销售收入的下滑,或者成本、费用的涨幅,要权衡其中的利益关系。
4.培养税收筹划人才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对人才要求极高的工作,因为我国税收种类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各行业、各企业的差别性以及纳税的特殊性、外部条件体制的制约性,都要求税收筹划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应变能力,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基础做辅助。因此,国家与企业都应该加大对这一方面的投入,在我国高等学府开设税收筹划专业,储备税收筹划人才。另一方面,还可以培养在职的会计从业人员,因为他们的日常工作中也会接触到税收筹划,不至于毫无基础,接收起来税收筹划的内容会相对容易,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四、结语
总之,在我国市场经济飞快迅猛发展的今天,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而企业的净利润效益是竞争中的重中之重,那么企业税收与企业利润是密不可分的。所以税收筹划已经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与压缩成本的关键手段,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这将进一步要求企业的管理者,正确的认识税收筹划,注重培养税收筹划的人才,建立税收筹划体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税收筹划必将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也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必将有更多人去从事理论与实务的研究与探索。
税收筹划论文7
一、正确理解税收筹划
在对税收筹划的理解时往往会与另一个词——“避税”相混淆,我们必须要对这两个词进行区分。虽然两个词的目的都是减税,但是税收筹划的过程符合我国税法的要求,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它是以筹划为前提,其目的也是为企业赢取最大利润。而避税是一种不按法律规定实行的、利用税法中存在的缺陷设法逃避国家税收的方法,这种做法既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中的意义
1.税收筹划是企业获取最大利润的重要选择
税收是企业经营时向国家应缴纳的费用,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和国家法律保护又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进行税收筹划,企业不纳税或者少纳税,这就意味着企业花少量的钱也可以得到国家的认可,这样大大为企业增加了利润。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税收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政府直接将宏观调控运用于市场经济。政府根据市场规则制定相关政策、尤其在税法上体现。企业在熟知税法的基础上,也要依据政府税收政策的规定合理规划经营项目、安排经营规模等,利用税法对企业有利的规定,这样才能使企业在税后达到最大利润。
2.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借助税收筹划
企业经营的过程中离不开税收筹划,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资金的流动就像血液一样重要。税收筹划主要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主要是以财务核算,资金的筹划为主掌管着整个资金的流动,因此税收筹划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
三、企业税收筹划在运行中的基本程序
1.要对我国税法知识了解、熟知税法,根据税法规定在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熟知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税法相关规定,特别是针对税收优惠、税收鼓励政策等对于企业有利的文件。这些文件往往由不同的部门颁发,我们需要对这些文件进行收集和分类。
2.明确节税目标,规划节税方案
依据税收筹划内容和相关规定,明确税收筹划的目标,为企业设立多个节税方案。
3.建立模型
会计部门要对其进行模拟预算,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长期预算,找出否和企业经营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量身而定。
4.会计部门应该根据企业税后净利润,选择适合的方案
分析备选方案,在备选方案中选择低成本高利润的方案。除此之外,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还要考虑企业风险以及税收风险等因素。
四、企业经营中税收筹划的方法
1.恰当安排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
税务筹划要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适用于这三种组织形式的税法规定有很大差别。中国的个人企业、合伙企业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法》,而公司制企业则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两种法律的税率有很大差别,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税率,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因此,在投资组建企业时,要考虑到组织形式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此外,在设立新机构时,还需要考虑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缴纳税收的主体,不能与母公司合并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需要与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可以进行利润上的盈亏互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刚刚成立新机构并且新机构处于亏损状态时,往往应该选择设立分公司来降低企业的总体税负。
同时,企业的资本结构,即企业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也是税务筹划应注意的内容。中国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利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提前扣除,从而能够享受免税待遇,而支付的股息则不得提前扣除,需所得税后进行分配。因此企业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之间比例的适当调整可以增加企业价值,在安排企业资本结构时要找到企业最优负债比例点,尽可能利用债务资本带来的节税利益。
2.加强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50%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为生产高新技术产品进口的关键设备以及进口科研仪器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和谐社会税收优惠
一是服务“三农”的税收优惠。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供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林木种植、农作物新种选育、牲畜和家禽的词养、林产品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扶持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减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员的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给予按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100%的优惠。
三是鼓励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要区分好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合理纳税。同时,企业也要依据自身发展情况以及行业现状,进行正确的税收筹划,为企业降低税收成本,赢取最大利润。
税收筹划论文8
摘要:本文在考虑综合因素的情况下,根据调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分别从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的选择入手,比较不同情况下对税收所产生的影响,从而针对目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措施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本含义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其残值(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金额)余额进行每月摊销,是计入生产成本的过程,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过程中转移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
2设计思路
为了更好的理解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和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分别从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的选择入手,比较不同情况下对税收所产生的影响。并发现较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措施,使公司减轻税负,增加利润。本文主要是以A公司在本年获利购进的设备检测仪器和办公用的一辆高档的小轿车为例。
3固定资产情况说明及该企业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而言,一个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经济用途分为两大类:生产经营类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类固定资产。A公司也无不例外。其中:该企业中的生产袜子设备、设备检测仪器、生产车间、运输车辆、定型机,加弹机,以及相关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等均属于生产经营类的固定资产,而该企业中的职工宿舍、职工餐厅、办公楼以及办公用车等均属于非生产经营类的固定资产。该公司约有固定资产20xx万元,占总资产的70%左右,制作袜子全电脑自动化且对固定资产管理采用了相当好的内控,并且还配备了相关的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维修以及技术操作的指导。
A公司在本年获利年度购进的设备检测仪器和办公用的一辆高档的小轿车为例,会计人员采用公司往常的折旧方法。由于该公司生产流程全电脑自动化,而且不断投入资金研发新的产品和设备的改善问题,将产品销往美国、西班牙、法国等地方,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4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案例比较分析本文主要从两大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进行税收筹划:第一方面,对该公司刚购入的设备检测器从不同折旧年限和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入手,从横向和纵向的角度进行比较和分析;第二方面,对办公用的高档小轿车从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来进行纵向的比较和分析。通过以上两个方面,进一步来阐述该公司应当如何正确、合法、合理的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并且在企业不断发展的角度上,积极争取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4.1不同折旧年限的抵税效果的分析(平均年限法下)案例:A公司在年度购入设备检测仪器一台,该设备的原值为1500万元,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该仪器的折旧年限不低于5年,经税务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可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现公司对该设备的折旧计提面临对折旧年限的选择,由于政府只规定了下年限,所以可以在5年及5年以上年限进行选择,而该公司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人员将以10年作为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了进行比较分析,在此以10年和5年两年限为例,并从该公司享受和没有享受到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情况下,对这两种情况下的抵税差额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分析。分析中不考虑残值因素,假设公司的资金成本率为10%,优惠所得税税率为15%。
4.1.1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下虽然现阶段该公司在政策上还不能享有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该公司为规模企业,很有发展的前景,在未来很有可能达税法规定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因此,本文以公司享有两免三减半进行固定资产折旧。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是从自投产的获利年度开始实施的,前两年为免税,后三年为减半征收,即该公司在获利年度购进该检测仪器投产后,前两年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后三年需要按照7.5%征税,之后的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①使用年限为10年时,前2年的抵税额为0,后3年的抵税额为11.25万元,之后5年的抵税额为22.5万元。
②使用年限为5年时,前2年的抵税额为0,后3年的抵税额为效益。严格专项资金报账手续,对于未按审批权限签字、违反项目规定、无资金保障及票据不合规的支出不得报支。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严禁单位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规范运行。
3.2从核算单位的角度
3.2.1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纠正认识偏差,配合支持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者,要加强会计知识学习,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报账员是联系各单位与核算中心的桥梁,承担着单位会计核算的大量基础工作,所传递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直接关系到核算中心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单位领导应提高对报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报账员,并保持其工作岗位相对的稳定性。
3.2.2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经济业务特点,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预决算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单位预决算、资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的管理。各单位应逐步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和预防各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
3.2.3加强单位固定资产、专项资金及往来款项的管理①固定资产管理。无论是领导者还是使用者、管理者都要意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管理时应实行全面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个人,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强化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制度、使用和维护制度;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固定资产处置制度、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等,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盘点、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财产物资的流失。
②专项资金的管理。单位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使用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和审批程序,在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内使用,不得与单位其他资金和正常经费混淆,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改变支出用途。
③往来款项管理。单位首先要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制定清理核销办法,有针对性的查账、核实债权债务。其次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往来账款的管理,对应付款要有偿还计划,对应收款要严格控制其规模。要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工作,对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对于呆账、坏账要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理。
会计集中核算体制下,需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共同努力,促使单位的财务管理向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发展,确保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税收筹划论文9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1.纳税临界点筹划法
我国税法规定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并出售普通标准住宅时,若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则免征土地增值税;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则应按规定对全部增值额计缴土地增值税。此处所说的“20%增值率”就是指“普通住宅计缴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基于以上规定,如果出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在临界点20%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合理控制出售价格或适当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的方法,使项目整体增值率降低到20%以下,从而达到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目的。一般地,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纳税人项目的增值率在临界点附近,如果纳税人项目的增值率与临界点相差太大,将不利于实际操作,这时就需要分析成本收益,测算筹划是否有利,避免得不偿失。
2.税收优惠政策筹划法
税收优惠政策筹划法是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税收筹划方法。对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综合考虑,谨慎选择。我国税法明确规定,房屋建成后如果是按比例分房自用的,可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如果建成后需转让,则需要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缴纳营业税的税目为“服务业-代理业”,从而可避免缴纳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开发初期就可以确定最终用户,符合代建房条件;反之,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符合代建房条件,则应按“销售不动产”全额缴纳营业税。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充分利用我国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收的最优筹划,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力。
3.两次销售房地产筹划法
房地产销售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其中,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也就是说房地产增值率越高,所缴纳的税率也就越高。针对这种情况,可采用两次销售房地产筹划法,通过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提供税收筹划的实施空间,降低房地产增值率,从而大大降低房地产销售所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在出售时如已进行过简单装修,可将简单装修作为单独的业务进行核算,借助两次销售房地产筹划法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4.资金筹措筹划法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股权融资不允许税前扣除股息,而债权融资可税前扣除利息。因此,当财务风险可控制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优先选择债权融资的方式。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权融资而言,又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支出通常计入当期损益,能够在税前扣除;然而,项目长期贷款的资金成本一般直接计入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以往年度的亏损可予以抵扣或企业在本年度处于亏损状态时,应将利息支出进行资本化;如果处于盈利年度,则应将利息支出进行费用化,从而最大化成本费用。
5.递延纳税筹划法
递延纳税筹划法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地分期或者是延迟缴纳税款。在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税源由增值税、营业税两大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组成。其中,流转税以收入为税基,所得税以收入减去可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税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合理安排经济业务,将纳税期限向后推迟,实现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这种做法并没有减少缴纳税款的数额,但是延后缴纳税款的时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相当于得到了短期无息贷款,获得了相对收益。因此,递延纳税筹划法的本质是推迟确认收入及纳税所得额,同时尽早列支费用并及时入账使其能够在当期进行税前扣除。
6.会计政策选择筹划法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具有可选择性,选择的会计政策不同,形成的财务结果也不同。对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其折旧和摊销方法是采用直线折旧法还是加速折旧法,存货计价方法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加权平均法,均会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其应缴纳税额。通过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和坏账准备,企业可以合理控制损益项目的列支和扣除。
二、结论
结合实际情况阐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通过合理选择,可节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有效规避和防范税收风险,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争力,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税收筹划论文10
摘要:我国现代物流服务业在“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税收优惠政策仍显不足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物流服务业的发展步伐。本文从物流服务业的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典型业务中探索税收筹划方案,并提出税收筹划方案的保障措施,为降低物流服务业的税负提供建议。
关键词:现代物流服务业;运营过程;税收筹划
近年来,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的发展带动了物流的增长,现代物流服务业改变了人民的生活消费习惯,在巨大的商品交易量的背后,必然存在一个与之相适应规模的配送体系,因此,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空间巨大。但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凸显出来,运营成本高、税负过重、利润空间小、运行效率低、技术落后、人才结构不均衡等。在政策层面上,国家非常重视物流业的发展,从国字号到地方政府每年都有将物流业的规划发展作为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之一,物流业也被列为我国税收改革的重点行业之一。但与政策重视不匹配的是物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仍显不足,造成物流业税负过重,“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这必将成为阻挡物流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1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发展及税收政策的现状
1.1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商品的转移业务逐渐从生产、交易、消费的商品流转过程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市场领域,即物流服务业。物流的基本职能是将商品在供需双方之间转移,使货物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能够实现这一职能的物流企业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同行业间竞争激烈。而科技的进步,依靠降低物资消耗和降低劳动力消耗的传统物流业的利润增长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相对于传统物流,现代物流服务业运用信息化科技技术,追求低成本、高效率,将加工、生产、销售、信息处理等一系列与商品供应链有关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更合理的商品流通费用、更快的速度实现货物配送到目的地,更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注重提高综合竞争力。现代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连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巨大。物流业是融合了运输、仓储、包装、货代和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中,科技的进步和消费需求提升的情况下,传统的物流业务范围在突破和扩展,除了运输、仓储、搬运、装卸、包装、配送等业务,还涉足物流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现代物流服务业务的拓展,也导致了企业面对的税种更加复杂,税收政策繁多,税收费用增大,涉税风险提高。“营改增”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其改革的方向对企业总体是利好的,但是物流服务业企业经营成本高,税率高,能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只有小部分,像人力成本和公路通行费没有发票无法抵扣,而这部分成本占经营成本近六成,这部分成本得不到抵扣,交通运输业适用的税率从营业税的3%上升到增值税的11%,仓储、装卸、租赁、货代、包装等物流辅助服务业适用的税率从营业税时期的5%上升到增值税的6%,税率的提升造成物流企业税负的大幅增加。
1.2现代物流服务业的税收政策
近年来,为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效益、生产集约化水平,国务院屡次发文明确促进物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研究完善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要求认真落实物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发文,明确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xx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促发展的工作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3号)。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服务企业成本,国办发[20xx]7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提出“20xx年年内出台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完成部、省两级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改造,推进税务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依托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所谓的“过路费”完善了增值税电子发票后,允许进项税额抵扣,将进一步降低物流服务企业税负。
2物流服务业运营环节的税收筹划方案
“营改增”后,物流服务业适用税率提高,无法取得抵扣发票,税负不降反升的现象是很多物流企业面临的问题,但是税负的增加不能简单地提高运输价格,把负担转嫁给客户,因此,应该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企业经营的各种业务中寻找更多降低税负的解决方法。
2.1有形动产租赁业务
“营改增”后服务行业中,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是中唯一适用17%税率的服务业务,这主要是考虑到企业纳税人购进或自制的有形动产,同样享受按17%的进项税额抵扣。但大部分有形动产是在营改增之前取得的,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税负大大增加。物流企业提供租赁的是运输、装卸设备,可以将租赁业务改为提供运输、装卸搬运服务,这样就可以按运输服务11%和装卸搬运服务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了。租赁业务和运输装卸搬运服务的区别就在于是否由出租方配备提供服务的人员,因此在订立提供服务的合同内容时,将提供租赁设备服务修改为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同时配备若干名专业工作人员。
2.2仓储租赁业务(不动产租赁)
仓储服务是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之一,将空闲仓库对外提供仓储服务,提高仓库利用效率,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按税法要求,企业出租房屋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房产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房产税有从价或从租计征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按房产余值计征,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举例说明,某物流公司有仓库房产原值5000万元,以年租金收入800万元的价格对外出租,则需缴纳房产税和增值税。房产税=800×12%=96万元增值税=800×11%=88万元假设该物流公司不对外出租仓库,而是自用,则按从价计征房产税,需缴纳房产税=5000×70%×1.2%=42万元。那么只要物流公司将出租房产变为自用房产,则可以实现降低房产税,且不需缴纳增值税。因此物流企业应避免签订仓库租赁合同,以代客保管的业务代替租赁业务。
2.3固定资产租赁使用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长,现有的物流公司大部分固定资产是在营改增之前购置的,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一方面对外提供租赁服务需要支付高额的增值税;另一方面固定资产每月产生折旧费用。如何能减少固定资产上的费用,把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是一个可行的方案。企业将固定资产出售给某租赁公司,再约定于固定资产使用周期内租回,租期期满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企业所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3号文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企业出售资产的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企业在租期内每年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并取得租赁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租金17%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而对于租赁公司来说,其税负按财税[20xx]37号文附件3规定,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就是租赁公司实际税负是租金收入的3%,而租金收入的14%(17%~3%)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4装卸搬运服务业务
装卸搬运服务是物流企业中非常重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之一,属于物流辅助服务业,按6%税率计算增值税。货运业务将商品从起运点运输到目的地,都很有可能需要提供装卸搬运服务,而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若企业发生交通运输服务收入2220万元(含税),其中装卸搬运服务220万元,未分别核算两种服务的收入,按税法规定,均应按11%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为2220÷(1+11%)×11%=220万元。如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20xx÷(1+11%)×11%+220÷(1+6%)×6%=198.2+12.45=210.65万元。由此可见,当适用不同税率的服务同时发生时,企业应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分别核算不同业务的销售额,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支出,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尤其是物流辅助业务的种类繁多,灵活性强,企业应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明确分工,业务划分清晰,会计制度健全,才能有效地利用税法,合理节约税负,从而达到企业减少费用,保障更多资金流的目的。此外,还可以采用外包服务的方式,把装卸搬运服务转给另一家公司或子公司,则物流公司接受外包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如仓储业务收入共1800万元(含税),其中装卸搬运服务200万元,则应纳增值税=1800÷(1+6%)×6%=101.87万元。如果企业将装卸搬运服务外包,应纳增值税=1800÷(1+6%)×6%-200÷(1+6%)×6%=90.55万元。
3物流服务业税收筹划的保障措施
3.1税收筹划必须以合法性为前提
物流服务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正是其业务扩展的速度太快,而内部管理过于粗放,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很多经营环节缺乏明确的合同约束,导致进项税额得不到抵扣,甚至铤而走险,虚开费用发票,违反税收法律制度,形成更大的税务风险。因此,在探索如何降低税负的税收筹划方案时,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是前提,一旦触犯了税法,偷税漏税逃税,必将承担法律责任,面临法律的处罚。
3.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近年来物流企业在国内的迅速发展,不仅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且规模迅速扩大,但这些中小型物流企业存在管理混乱,运行效率低,人员流动大等现象。物流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车辆管理制度、加油卡管理制度、货物追踪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客户信息管理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使税收筹划方案能够落地生根,行之有效的为企业服务。
3.3加强一线员工的税收筹划意识
税收筹划并不只是财务部门的职责,仅仅依靠财务人员去实现税负的降低是治标不治本的,公司上下都需要理解税收政策,清楚业务流程并规范内部管理,才能让税收筹划方案落到实处,行之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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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叶红.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筹划探讨[J].交通财会,20xx(9).
税收筹划论文11
摘要:通俗的来讲,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筹划活动,而合理的税收筹划使企业能够在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纳税的义务的同时,节约企业的资本,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进而促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和进步,所以本文就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况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以期能够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实现企业长远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 概况 问题 对策
一、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况
众所周知,近年来,税收筹划工作逐渐得到了企业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心和重视,所以认识和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内涵和特点,了解其现实意义有助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所以笔者就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以及现实意义做了如下分析。1.税收筹划的内涵。税收筹划的开展是以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以合理避税、实现企业利润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各种合法的会计处理为手段,制定出多种税收方案,从而选择最优的纳税筹划方案来执行,而且就目前形势来看,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逐渐成为了企业在制定和选择税收筹划方案的根本原则。2.税收筹划的特点。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经济性以及专业性的特点。具体来说就是,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需要在符合我国既定的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上来开展,筹划以及实施和事后评价审核等各个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关的制度规范;而超前性是说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在企业纳税前开展的,是为了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减少税务风险而进行的;经济是说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和执行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也就是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专业性是说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比较强的工作人员来开展和筹划的,此外,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完善自身税收筹划方面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3.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进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水平,而且充分利用税法中的便利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不仅不会给国家带来税款损失,而且能够在不增加企业税务压力的前提下使国家的税收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而且能够对企业的内部财务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进而能够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此外,税收筹划能够大大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进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不够高。
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虽然现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关注和重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但是对于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现实意义认识和掌握的不够充分,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一些企业的纳税人不能准确的把握税收筹划的程度,往往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等不合法的行为相混淆;其次,一些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诚信意识比较低,导致税收筹划方案不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此外,企业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往往将最低税负的方案当做最优的方案,殊不知,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税收风险。
2.税收筹划环境有待完善。
税收筹划环境的不完善是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的关键,现阶段,我国各种体系制度还不够完善,税收环境不够健全,而且相关的奖惩规范不够严格,执行力不够高,进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甚至一些企业认为,即便偷税漏税,在接受审查时只需要补缴税款,不会给其带来实质性的损失和伤害,因而导致了税收筹划中偷税、漏税等现象的发生。
3.税收筹划方式不够科学。
税收筹划方式不够科学是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又一比较普遍和严重的问题,据调查,现阶段,一些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存在一定的独立性,没有和企业其他相关的财务部门进行合作和交流,进而在节约了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同时增加了企业的运行成本,不利于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部分企业采用的税收筹划方式和手段比较落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论,信息失真的现象时常发生,进而导致税收筹划人员不能及时的获得有效的财务信息,进而大大降低了税收筹划应有的价值。
三、应对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企业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税收筹划环境的不完善、税收筹划方式的不科学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税收筹划人员工作的压力,降低了税收筹划工作的绩效和应有的价值,因此,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就如何应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切实可行的对策。
1.加大税收筹划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
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所以加大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这就要求企业首先要定期的对原有的人才进行定期的培养,使其能够充分的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内涵、特点、作用和精髓;其次,要培养其法律意识,使其能够精通国家相关税法和政策,能够充分的应用专业的知识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国家的税法规范进行有机的结合,制定优秀的税收筹划方案;此外,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引进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使其能够对税收筹划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好的税收筹划方案。
2.优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
优秀的税收筹划方式是减少税收筹划中不必要问题和风险产生的基础和关键,这就要求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前要以企业的整体目标为核心,积极的与企业财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合作,加强沟通的意识和能力,要做到在降低企业税负压力的同时也能够保证企业整体成本的不增高,此外,还要积极的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税收筹划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3.加强企业原始凭证的管理力度。
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和运行离不开真实准确的原理凭着和健康和谐的税收筹划环境,所以就要求企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加强对企业原始凭证的管理力度,保证企业所有原始凭证都能按照既定的要求登记在册,此外,随着营改增的推广和发展,要加强对企业发票的管理力度,这样一来能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原始信息,进而有利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和运行,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进步也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的完善和发展,相比发达的国家,我国的税收筹划理论和实践运用相对比较晚,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认识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作用,也加大了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的力度,但是就目前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我国当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所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战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参考文献:
[1]杨柳,马可心.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xx(11).
[2]冉辛燕.浅析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经贸》.20xx(01).
税收筹划论文12
摘要:企业资产重组是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是重新配置社会资源的重要形式。而在企业重组业务中,合理的税收筹划的运用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重组成本,实现重组效益最大化,还能够保证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实现企业重组税负最轻、税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实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与否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重组后企业的兴衰存亡,因此,税收筹划在企业重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将以此为立足点,对阳光能源公司重组业务中税收筹划的应用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重组;税收筹划;计税基础
现如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会经历企业重组,而企业重组几乎涉及到现行的所有税种,为了降低企业重组成本,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涉及企业重组税收优惠的政策。本文通过研究阳光能源公司重组方案来具体研究其税务成本及因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应交税额减免。进行税收筹划后,不仅此次重组业务的主要涉及税种应交税费得到了减免,企业税务负担减轻,而且能够帮助企业在今后面临相同业务时对应交税费的处理更加得心应手,更加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1重组概况
20xx年9月30日,阳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将部分经营性资产对阳光燃气公司进行投资及阳光燃气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能源公司相关资产,进行重组的两家公司同属一家集团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包括能源公司通过以部分经营性资产对燃气公司进行投资及燃气公司以发行股份收购能源公司相关资产,能源公司以经营性资产投资及燃气公司以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互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经营性资产投资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两项中的其中任何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部门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其他各项重组业务内容均应自动失效并终止实施,已实施完毕的重组部分也应无条件恢复原状。重组基准日燃气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记载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93,374,890.70元,其中:实收资本92,910,000.00元,资本公积5,552,411.87,盈余公积21,929,349.24元,未分配利润58,951,436.63元,专项储备14,031,692.96元。扣除专项准备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9,343,197.74元,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1.93元。本次能源公司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1.93元的价格认购燃气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燃气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规模公式为预计增资规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1.93元,据此计算,本次燃气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为4,525/1.93=2,344.55万元。
2重组业务的涉税分析
在重组方案中只考虑与重组业务直接相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由于印花税数额较小,不符合税收筹划对应交印花税额的优惠要求且提交税务机关时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认定风险较大,因此仅分析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对以上几种税的计算和处理分析如下。
2.1增值税
重组中燃气公司及能源公司双方均为集团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能源公司通过与成品油经营业务相关的不动产(包括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应收款项、货币资金等资产和预收款项等负债向燃气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中第五项的规定。能源公司通过重组,虽然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在重组基准日的评估价值超过账面价值,产生一定的增值额,但根据相关重组政策规定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增值部分可根据上述文件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申请办理相应减免税手续,取得减免税确认书面文件,重组转让机器设备及转让不动产不征收增值税。因此,若直接转让上述资产的增值税应交税额为5943817.99元,而通过税收筹划后应交增值税额为0元,可使企业节省5943817.99元的应交增值税额。
2.2土地增值税
本次重组能源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不动产)向燃气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包括位于阜阳市城区的51205平方米的五宗土地使用权,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的20xx.47平米办公楼及五宗土地上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方面,此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共计51205平方米,约76.81亩,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价格为150万元/亩。因此,此次拟投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价值为115,211,192.4元,则资产转让方拟投资的不动产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123,737,413.32元。且能源公司和燃气公司均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故本次重组能源公司可申请办理相应土地增值税减免税手续,取得土地增值税减免税书面确认文件。因此,若直接转让上述不动产的土地增值税应交税额为29500938.60元,而进行重组通过税收筹划后土地应交增值税额为0元,可使企业节省29500938.60元的应交土地增值税额。
2.3企业所得税
此次重组交易中燃气公司收购的资产占能源公司重组基准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88.15%,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比例(不低于50%);在重组交易对价中燃气公司股权支付比例为100%,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比例(不低于80%),重组中能源公司取得股权支付,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因此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按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涉税处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能源公司取得燃气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燃气公司取得能源公司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且本次企业重组业务满足《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因此企业可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备案手续,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因此,直接转让上述资产及负债时的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额为12,714,679.67元,而通过资产重组进行税收筹划后企业所得税额为0元,可使企业节省12,714,679.67元的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2.4契税
本次重组,能源公司需将与成品油经营业务相关的土地和房屋产权转移过户到燃气公司名下,能源公司本次重组划转到燃气公司的土地和房屋。燃气公司可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取得集团公司内从能源公司划转的房屋和土地免征契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发《转移房地产权属不征税及免税证明》。直接转让不动产时,燃气公司作为资产受让方,其契税应交税额为4713806.22元,而通过重组进行税收筹划后契税税额为0元,可使企业节省4713806.22元的应交契税税额。由上可知,经过税收筹划,能源公司及燃气公司此次重组共节税52,873,242.48元(仅包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的应交税额,但税收筹划同样具有相应风险,因此也需对税收筹划中的风险加以分析。
3结语
本文中通过案例分析法、数量研究法以及文献研究法对能源公司与燃气公司间的重组案例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相应的纳税筹划分析,由此得出了纳税筹划在重组方案中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阳光集团控制下能源公司与燃气公司资本重新配置的需求,且在此次重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也为两家公司乃至阳光集团节省了较多税收费用,这不仅对两家参与重组的公司,也对整个国家的税收事业有着深远的影响。关于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不断被出台并更新,对企业的税收优惠也在逐步提高,企业作为纳税人也因此在重组活动中受惠。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高速发展形势下,企业的并购重组异常活跃,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优化了企业资本运作方式,加快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步伐,而且也进一步拓展了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带来了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的创新。在企业重组业务中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税收优惠,减少税收费用,也有利于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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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论文13
摘要:我国的税收政策核心理念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尤其是在新经济常态下,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国家进行了相应的税收改革,避免重复征税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营改增就是典型的代表,这也是市场经济时期的一种实际需求和必然趋势。本文对我国现阶段税收筹划举措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借鉴,与此同时,也为一些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开展提供帮助,促进我国税收事业良性发展。
关键词:现阶段;税收筹划举措;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相关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完善,总体的思路就是要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税收政策的科学与否,将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在现阶段,我国的税收筹划举措主要注重融资和利润分配两个方面,在发展趋势方面,要结合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和我国的战略规划进行综合分析,结果表明,将会更加专业、规范、精细,如税务会计独立于财务核算,税务机关会加大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支持力度,税务机关的信息将会更加健全等等,现本文以此为出发点,进行有关内容的详细论述。
一、现阶段我国税收筹划的主要举措
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我国应对现阶段的发展需求所采取的税收筹划举措相对较多,但主要税收筹划举措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前利润分配中的税收筹划,二是日常经营方面的税收筹划,三是生产方面的税收筹划,这几点所表达的思想是统一的,是为了增强税收筹划的合理性,减轻企业负担,使我国的税收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建设。如果从深层含义上来分析,这一举措还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优化产业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税前利润分配方面的税收筹划
现阶段,我国企业税前利润主要用途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进行收益留存,为企业扩大经营和投资提供资金储备,还可以应对突发性的问题,避免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正常运营。二是对企业上一年出现的亏损进行弥补,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有关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税法规定,税前弥补亏损可以有五年的期限,对于一些经营不善,没有能力弥补亏损的企业,还可以继续进行延期。与此同时,企业可以根据情况来收购亏损企业,进行利润的中和,这样一来,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免应缴纳的税额,降低税负。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我国很多企业都采取了资产计价和摊销的模式来延长企业的补亏期限,减少企业发展压力。
(二)日常经营方面的税收筹划
我国有关日常经营方面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环节,其一是采购方面的税收筹划,其二是销售方面的税收筹划。在采购方面,对于供应商的选择,要尽量与一般纳税人进行合作,并保证其可以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可以进行相应的税额抵扣,降低企业税负。与此同时,在和供应商之间进行合同建立过程中,尽量采取赊销模式、分期付款模式以及金融票据支付模式,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充足的流动资金,增加流动资金的时间价值。对于销售方面,如果企业以混合销售的模式为主,就必须对非增值税进行有关方面的合理控制,尤其是在营改增政策下,相关工作人员要对销售环节进行细分,合理确定不同纳税项目和纳税过程,实现精细化管理和全方位掌控,比如说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可以成立单独的销售公司,这样可以增加抵扣项目和抵扣额度,降低税负。
(三)生产方面的税收筹划
生产方面的税收筹划主要体现在材料采购和固定资产折旧两个环节,对于采购环节,采购人员必须对材料价格做好市场询价和预期估算。与此同时,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过程中,要根据市场波动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如果材料价格处于增长态势,要使用先进先出法,如果材料价格处于下滑趋势,要使用后进先出法,如果材料价格处于平稳态势,使用的是加权平均法。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恰当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经过总结性的分析,我国大多数企业使用的是平均年限法,在这一过程中,还要对固定资产的性质进行划分,比如说一些消耗较快的固定资产,要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对于以上的这些会计计提方法要保证其稳定性,不能随意更改。
二、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趋势分析
我国的税收筹划工作必须要在满足现实需求的前提下,具有前瞻性。因此,合理进行发展趋势判断,不断改进税收筹划的不足之处,实现税收筹划工作的优质高效运行,已经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一)将会建立税务会计独立于财务核算的体制
第一,随着税收筹划的发展,企业将会提高对税务会计人员的重视。在企业当中,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进行成本费用核算、经营利润确认、纳税申报、税金核算、税收筹划等方面的工作,随着税收政策的改进,一些企业对税务会计人员有了进一步认识,认为其可以更好的处理税务工作,专业性更强,更有利于财务与税务的结合,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因此,使用税务会计人员来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成为了一种趋势;第二,建立相应的税务会计岗位和部门,进行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制度的制定,使其具有独立的办公体系,这样才能保证税收筹划过程更加专业、规范、优质、高效;第三,要加强对税务会计人员的培养,要提高其综合素质,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税收筹划工作;第四,在未来的发展当中,要制定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税务会计人员的行为,与此同时,还要根据行业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税务会计工作要求的制定,这样将有利于这一行业制度化、法制化发展。
(二)税务机关将会加强参与程度,提高支持力度
增强税务机关的参与是为了减少一些不合理的税务筹划行为,避免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假账,减少社会问题,实现税收筹划的良性发展。除此以外,税务机关参与度增加,实现科学税收筹划虽然会降低一定的纳税额度,表面上看是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而实际上是回归了税收的本质,用之于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相关工作:首先,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企业税收筹划过程的参与。定期的举办税收筹划方面的座谈会,了解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难点和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为了促进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快速开展,税务机关还要多引进新思想,为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助于后续工作的对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其次,税务机关要树立一些模范带头单位,让其带动和引导一些税收筹划方面较弱的企业,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来激励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积极性;其三,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企业税收筹划的监管,实现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比如说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税收筹划的落实、税收筹划的结果等等,给予指导和督促。
(三)将会完善税务机关的信息,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当前已经步入信息化时代,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也要实现信息化,这是大势所趋,更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其一,建立相应的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国家和政府有关税收方面的政策和要求,并利用该平台来监督税收筹划工作的进展;其二,税务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的规定,对税务申报过程、税务缴纳过程等实现信息化管理,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减轻工作人员负担;其三,信息的利用还可以起到监督作用,使一些工作人员通过信息了解企业相关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规避一些不合法的行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要引进先进的设备,并组建专业的团队,注重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否则将会不利于信息化的建设。除此以外,还要对一些优惠政策和基础性工作进行完善,为税收筹划的信息化提供支持。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税收筹划工作在现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合理的规范融资市场,降低融资成本,完善利润分配机制,使其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在税收方面的压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税收筹划趋势将会朝着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从企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建设,为税收筹划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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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论文14
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在遵从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对尚未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一定的计划、筹划,使得企业达到延期纳税、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国家为了鼓励出口以及政治、经济目的的需要,对进出口企业所发生的对外经济贸易往往会制定一些税收的优惠政策,相关企业则可以在符合国内、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一定的税收筹划,从而达到减少纳税成本支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进出口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策略
( 一) 利用汇率的走势实现关税的税收筹划
目前来看,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除以人民币结算外,大多都以美元或是欧元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进出口贸易中所涉货物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应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这样就产生了汇率折算问题。而从关税的计算方式来看,分为从价、从量、复合税及滑准税等四种,而这四种计算方式都与关税完税价格有关,关税的完税价格是需要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可以看出,进出口企业缴纳关税的多少同完税价格与汇率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法律对于企业报关所依据的汇率有着如下的规定,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1 个月第3 个星期三( 第3 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4 个星期三)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汇率都在实时的发生变化,但是企业报关所征收关税的汇率是相对较为稳定,且对于企业来说是可控的。因为,所进出口的货物缴纳关税所采用征税汇率与实际汇率存在着时间差,使得上月末与下月初报关缴纳关税时的完税价格也同样存在着价差的问题。并且相关法律规定,进口货物在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如为转关货物其申报递延时间会更长) 不征收滞报金,这为节税筹划也提供了时间上的可操作性。
( 二) 改变采购来源方式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我国对于货物出口的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分为“免抵退”、“免、退”两种方式,前一种方式适用于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方式,后一种方式则是针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是其他企业而言的。以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例,其选择的采购来源方式如果不同,其退税金额及出口货物的成本就会不同。原因在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其税率为3%,那么退税率也是3%,而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退税率一般都低于其税率,从而使得两税率的差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
现以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例进行分析:
某外贸公司需要采购价值为1000 万元的货物进行出口,其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现对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进行比较:
方案一: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可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1030 万元。退税金额= 普通发票所列金额÷(1+ 征收率)x 征收率=1030÷(1+3%)x3%=30 万元,其出口货物成本为1000 万元;
方案二: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170 万元;退税额= 采购价x 退税率=1000x15%=150 万元;出口货物成本:1170-150=1020 万元。
从上述两方案中可以看出,方案一可比方案二的出口货物成本降低20 万元,两个方案的差额就是不予退税的金额。因此,外贸进出口企业应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货物进行出口。需要注意的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适用“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是应该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
二、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风险
( 一) 避开出口退税的陷阱
据统计,税收收入占我国财政收入的90% 以上,可以说是国家的命脉。由于国内鼓励出口,对于进出口企业对外贸易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对其税收的征收管理还是较为严格的,因而对于出口退税的手续办理方面审查较为仔细。而相关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对出口退税业务不是十分精通,对一些退税政策的把握不是十分到位,很容易踏入“税收陷阱”。比如,进出口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业务,但由于不及时办理造成不但本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还有可能遭受税收征管部门处以滞纳金、罚款的处理。再比如进出口企业应该按税法规定的时限取得相关的单证,但由于其财务人员的疏忽没有按期取得,税务机关则将会对其采取追缴税款方式,这样会使得企业得不偿失。
( 二) 企业要提高对于税法的遵从度
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应该本着对税法高度遵从的前提下进行,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小利而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国对于通过出口进行骗税的打击力度是相当大的,国内因为虚报出口业务而骗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业务都会施以重刑,所以,进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一定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谨慎办理相关进出口涉税业务。
三、结语
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开展,对于企业节约纳税成本、降低出口成本、增强其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都是非常有利的。企业相关人员应该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练掌握相关进出口涉税业务,以其达到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获利能力的目的。
税收筹划论文15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改革中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在社会各领域企业的发展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其中包括了资源整合、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业务内容,集团公司对此更重视税收筹划的作用,从而有效减少集团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税务损失等问题,从而有效促进集团效益的提升。本文分析集团公司税收筹划及其在集团公司发展中实施的必要性,进而探讨在集团公司实施税收筹划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税收筹划;集团公司;必要性;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社会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既是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给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集团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更好地的发展,逐渐成为产业结构调整、规模经济效益形成的重要企业组织形式,这也使得集团公司在发展目标上更有针对性,虽然企业在发展中不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税收仍是企业资金流动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税收筹划来使集团公司的利润得以最大化,这也是当前集团公司发展的相关研究中值得深入研究的内容。
一、集团公司税收筹划及其实施的必要性概述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中重要的一个来源,也是市场经济下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而对于企业来说,税收则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企业经济利益中一项重要的支出,需要缴纳的税收额与企业的利润、整体收益等都有着直接的联系。税收筹划作为当前企业发展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也是在严格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企业作为纳税人对经营业务相关的往来、投资等项目进行预先的筹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省税收资金,这也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目的。集团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其相应的分公司、子公司等也是纳税主体,这也能够我税收筹划提供一定的支持,通过对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分析,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从而有效减少税收支出。集团公司进行税收筹划,能够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这也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化背景下,企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集团公司需要从自身实际入手,多方面探索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途径,从而实现集团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行税收筹划能够直接使集团公司的税收支出得到减低,这一项重要负担的降低能够有效增加集团公司的利润收益,也是提升了集团公司资本回报率,这对集团公司内部生产积极性、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影响集团公司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因素,也是推动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必要途径。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也推动着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实施税收筹划来促进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是非常有必要的,集团公司针对税收筹划在经营方式方法上采取一定的措施,作出改变,也是可以有效提升利润,从而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的。税收筹划也是企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一项重要举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过兼并、重组等形成集团,这种发展模式也变得越来越普遍,但同时一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集团形式也随之出现,这对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进行税收筹划也是对企业集团发展模式规范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在形成集团这一形式之前,通过税收筹划使其形成的集团与国家法律发挥相符合,既可以节省税收支出,又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纳税问题的出现。在当前国内经济发展形势下,集团公司进行税收筹划,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在银行适当收紧货币政策的形势下,企业的贷款利率也在上调,这也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集团公司需要缩短贷款时间,降低税务支出,进行税收筹划能够起到降低税收资金的目的,或是适当延缓税收资金的缴纳,这些都是对集团公司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税收筹划是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内容,这也是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过程,税收筹划涉及集团公司财务各方面相关的知识,需要财务工作人员对知识有系统化的运用,这一过程能够有效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涉及企业财务问题,当前多使通过代理业务来完成的,税收筹划也可以通过财务中介结构的代理业务来协助集团公司内部财务人员来完成,这也能够有效避免财务工作不全面等问题,这也推动了当前财务中介结构的发展。
二、税收筹划在集团公司中实施的策略分析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也对企业的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集团公司中进行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策划性,但这是建立在遵守国家税法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通过税收筹划来达到偷税、漏税等目的的,一些企业以税收筹划为幌子来钻税法政策的空子,这都是违法行为,不仅是法律不允许的,也会对集团公司的声誉和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在集团公司改制、组建等过程中,需要吸收一些对税法有深入研究的财务专业人才来参与到集团发展模式的讨论中,这对集团公司纳税相关问题处理有着很大的帮助。集团公司实施税收筹划,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法法律法规,不仅要追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还应具有风险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上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结合集团公司的发展实际,对国家相关税法政策规定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在集团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上进行不断优化,来实现合理避税,在具体实践中,应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财务核算中心体系,并通过集团公司进行统一的对外融资,并设立相应的技术中心,对赢利的企业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既能够达到利润转移的目的,又能够降低税收资金。税收筹划建立在国家税法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上,通过研究分析国家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中找到能够享受国家税法政策优惠等的条件,对集团公司内部资源进行整合,对经营资金的支出核算等进行合理规划,使其能够享受到国家税法政策条件内的优惠。国家税法在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相对较多,集团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建立相对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而在集团公司的企业之间形成交易,通过利润转移来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纳税负担。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结合市场规律对相关的交易结算进行调整,形成集团公司内部的转让定价机制,集团公司通过整体规划、战略投资等时税负能够在集团内部主体中平衡协调,这也是降低整体税收支出的重要途径。集团公司也可以通过劳务、技术等途径来进行定价,从而实现利润转移。集团企业还应不断强化价格管制,在交易中,运费、货物增值税税率等之间的差异性也会对集团企业在销售等环节受到影响,进行价格管制对降低集团公司的税负有一定的帮助。
三、结束语
税收筹划与集团公司的发展密切联系,同时涉及面较广,在实际操作中也相对较为复杂,其中会发生的问题也是当前税务工作中需要不断探索和解决的内容。在集团公司的发展中,实施税收筹划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与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下,进行前瞻性的税收筹划直接关系着集团公司的整体效益,这也要求集团公司重视内部税务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为集团公司的税务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促进其税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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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荷英.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xx(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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