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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加分政策

时间:2021-06-19 18:05:52 中考 我要投稿

中考加分政策2017年

  2017年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与去年的加分政策相比,今年取消了体育艺术类“跆拳道”的加分政策。下面是CN人才小编收集整理的中考加分政策2017年,欢迎阅读参考!~

中考加分政策2017年

  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基本延续以往政策,加分项目分为身份加分和竞赛类加分。身份加分中,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以及驻国家确定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可获20分加分。

  此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子女,可获15分加分。上述规定以外的军人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在中考中可获10分加分。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和国家二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5分。

  竞赛类加分中的科技类加分项目包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加分分值为5分。体育艺术类加分项目包括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跳绳、排球、贵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加分分值为5分。

  对于累计加分问题,贵阳市教育局做了以下三项规定:

  1、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得到身份加分后,还可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活动获奖后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10分。

  2、无身份加分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竞赛规定项目中的两项活动,获规定等次后累计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为10分。

  3、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只享受一次加分,不再适用累计加分。

  关于下发2017年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贵大附中: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部分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通知》(筑教发〔201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2017年3月28日贵阳市招生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7年贵阳市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部分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通知

  2.贵阳市2017年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附:2017年包头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公布

  一、政策性照顾项目

  (一)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包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1-4级残疾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符合其他的加分条件,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审核认定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1.凡中考报名时民族成分填报为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的考生(蒙授考生除外),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户口簿复印户主及考生页)。

  2.学校初审确认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成份与考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凡不能提供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原件的考生,不予资格确认。

  3.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户籍审核。如发现考生所填报的民族成份与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不相

  符,不予资格确认。

  4.蒙中初中毕业生少数民族资格审核由昆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5.回中初中毕业生少数民族资格审核由东河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二)军人子女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1.凡申请军人子女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三、要求

  (一)学校应于5月15日—5月19日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并留图片资料备查。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二)各旗县区中招办于5月24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表格附后)纸质及原始证件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将复审后的加分学生名单于5月29日—6月2日在包头市教育考试信息网、包头市教育局政务网和“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公示。

  (三)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取消考生的分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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