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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医师报名审核

时间:2021-02-13 15:53:21 医师考试 我要投稿

2017廊坊医师报名审核

  河北廊坊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是2017年1月4日至1月23日,现场审核地点详细见下表,具体注意事项见下文:

  一、考试时间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0、21、27、28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0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1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计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笔作答方式考试的考生参考时应携带2B铅笔、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橡皮。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1月22日,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即考试地点所在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注:

  1报名地点、时间:各单位所在的市直、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

  地址 电话 现场报名时间
市直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2号110室 2156850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23日
广阳 廊坊市北凤道2-1号 2112995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安次 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313 5895088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开发区 开发区 廊坊国际会展中心337房间 6089263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三河 三河鼎盛东大街4号  3217133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20日
霸州 霸州市迎宾道行政中心227室 7867262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9日
香河 香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开街84号 8321737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永清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路157号 6696962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大厂 大厂回族自治县金声街1号 8829460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大城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风南路36号 5500399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9日
文安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5室 5280831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9日
固安 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源衔48号 6190902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2.报考初级(士)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在“考点”栏中选择{廊坊市卫生},其他各专业在“考点”栏中选择[廊坊市];

  3.报名材料包括:网上打印的申报表两份和本人长期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考生所提供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

  4.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

  5.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考生笔试时凭《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未能出示身份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

  2017年1月4日至1月26日网上缴费。经现场审核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后,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6、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廊坊开发区文卫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广大考生:

  为做好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报名审核工作,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考试培训中心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现场审核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报名地点、时间

  地 点:廊坊市燕青酒店(广阳道228号,广阳道与裕华路交口东北角)

  时 间: 2017年2月25日—3月9日(3月4日休息),总计12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各单位具体审核时间安排如下,请考生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前往,不按时间安排的考生拒绝审核。

2月25日

固安县

2月26日

*香河县、

*廊坊开发区

2月27日

霸州市:煎茶铺以西乡镇各医院、卫生院及村级医疗机构(含煎茶铺镇)、霸州市第三医院、霸州市中医

2月28日

*霸州市: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廊坊红十字霸州开发区医 院、霸州市煎茶铺以东乡镇各医院、卫生院及村级医疗机构(不含煎茶铺镇)

*大厂县

3月1日

大城县

 

3月2日

 

上午:燕达医院、燕达陆道培、京东中美医院、

燕郊二三医院

下午:三河市儿童医院、燕郊新华妇产医院、三河市医院、三河市中医医院、三河市妇幼保健院、靓美燕郊口腔医院、东杉医院、燕郊人民医院、燕郊辅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职工医院

3月3日

三河辖区除上述单位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3月5日

文安县:文安镇、大柳河、苏桥、新镇、史各庄、兴隆宫、大围河、 高头、急流口、大留镇、德归、左各庄

3月6日

*文安县:滩里、 黄甫、龙街、孙氏、董村、刘么、辛庄、赵各庄

*永清县

3月7日

安次区

3月8日

广阳区

3月9日

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医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场审核需要补交材料的考生请于3月10日到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312房间补交。(新华路与广阳道交口西行80米路南)

  二、报名条件:执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查询。

  三、现场审核需要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共性材料

  1、报名成功通知单;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试用单位或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不同类别考生还需携带的材料

  1、首次报考(包括已报考未通过)的考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单位盖章),《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限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单位盖章)

  3、申请加试儿科、院前急救的考生:①加试申请表②单位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③单位岗位公示

  (三)其他材料

  助理报考执业变更过注册的考生、中专考生、试用单位在外地的考生、3+2考生、专接本考生、四年制本科考生、身份证与毕业证不一致的考生等还需携带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017年度廊坊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相关要求。

  四、 现场审核流程

  考生现场需要完成以下程序后方可离开现场:打印申请表、录入指纹、资料审核、办理快递、缴费、网上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按照上级要求,2017年度,准考证统一由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打印,于考试开始前一周内邮寄给考生。

  六、关于报名费用

  现场收取2017年技能考试费用,每人289元,只收取现金。笔试缴费请于7月中旬关注“廊坊卫生考试网”和公众微信“廊坊卫生考试”通知。

  七、考试信息发布

  今后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各类信息、公告等都将在“廊坊卫生考试网”和公众微信“廊坊卫生考试”第一时间发布,请各单位及广大考生关注。

 

  2017年度廊坊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

  一、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在廊坊考点报考?

  答:考生户口或试用机构(工作单位)在廊坊辖区的均可在廊坊考点报考。

  试用机构是指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级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诊所等以上医疗机构。

  二、考生现场审核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一)共性材料

  1、报名成功通知单;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试用单位或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不同类别考生还需携带的材料

  1、首次报考(包括已报考未通过)的考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单位盖章),《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限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单位盖章)

  3、申请加试儿科、院前急救的考生:①加试申请表②单位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③单位岗位公示

  (三)其他材料

  助理报考执业变更过注册的考生、中专考生、试用单位在外地的.考生、3+2考生、专接本考生、四年制本科考生、身份证与毕业证不一致的考生等还需携带其他材料,详见本《常见问题解答》相关要求。

  三、考生现场审核所需的表格在哪里下载?

  答:可在廊坊卫生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四、考生带教老师有哪些要求?

  1、考生报考类别须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一致(大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等一致即可,不要求小类别内、外科等一致),中医与中西医可相互带教。

  2、不要求提供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考生报考专业与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一致性问题有何规定?

  答:医疗机构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执业范围中含有考生报考的专业类别。

  六、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有哪些要求?

  1、时间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注册之日起计算执业时间,中专学历须满5年,大专学历须满2年方可报考执业医师。学历以考取助理证书的原始学历为准,后取学历不作为计算时间依据。

  注:注册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即中专毕业的,执业证注册时间应为2012年8月25日以前注册,大专毕业的,应为2015年8月25日以前注册。

  2、有过变更注册经历的考核合格证明有何要求?

  答:中专考生需要提供5年内从业的所有医疗机构的考核合格证明;大专考生需要提供2年内从业的所有医疗机构的考核合格证明。

  注:现工作医疗机构以注册证上最后的医疗机构为准;在上述期间工作过的医疗机构已撤销、合并或更名的,由其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考核合格证明由其归属或更名后的医疗机构盖章;注册证上未登记的医疗机构不计算执业时间。

  3、有过变更注册、换执业证等情况,助理实际执业时间已够规定要求,但注册证书上的最早时间不够怎么办?

  答:需要由最后一次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注册系统打印制式表格(含照片),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或部门内医政科室注册公章。《首次注册申请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等不予承认。

  4、2008年4月之前专业混报取得助理医师报考执业的有何要求?

  答: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须取得与助理医师专业一致的成人学历,成人学历的学制不作要求,不需提供学位证。

  七、首次报考(包括已报考未通过)的考生试用期怎么填写?

  答:所有考生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5日,即试用期起始时间要在2016年8月25日前方符合报考要求,但填写考核证明表时,工作截止时间应填写至2017年2月。

  八、中专考生报考相关问题解答

  1、二年制中专学历提交材料有何要求?

  答:报名时需提交学校补课培训计划、考核结果(结业证书)、补课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具体事宜联系毕业学校。

  2、“农村医学” 专业毕业生报考有哪些规定?

  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农村医学的毕业生户籍须是河北,方可报考。

  3、省外中专报考有哪些规定?

  (1)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毕业证(除中医、中西医专业)不予报考;

  (2)2001年9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外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中专毕业证书,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需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提供《教育部跨省招生计划文件》方可报考。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不可报考;

  (3)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外省中医专业须提供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备案材料方可报考。

  (4)河北籍考生持外省普通中专毕业证书报考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其毕业学校在河北的当年招生计划文件(教育部)。

  4、中专“卫生保健”专业报考有哪些规定?

  (1)中等职业学校中卫生保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医师资格证书》标记“乡村”两字,限定申请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2)以中专“卫生保健”专业考取助理医师后,注册时间满5年的,可以报考同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九、关于 “3+2”(中专+大专)报考须注意哪些问题?

  答:网报时“学制”填写:专科5年; 需携带中专、大专两个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后专业不一致的,以专科学历专业报考。

  十、全日制“专接本”考生报名须注意的问题?

  答:除规定材料外,需携带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网报信息学制填写为:专科加本科的合计时间。

  十一、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协商同意的4年制本科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预防医学等专业,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廊坊户籍,试用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在廊坊辖区的考生,除提交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另提供①户口本复印件②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十三、申请加试儿科、院前急救的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参加加试的考生应是定岗在儿科、院前急救岗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允许报考。即2017年拟报考,2016年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除规定材料外,考生还应提交的材料有:①加试申请表②单位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③单位岗位公示(盖章)。

  十四、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十五、哪些医学相关专业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

  答:心理学、法医学、病理学、管理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等专业不属于临床医学,其毕业生不能报考医师资格。

  十六、考生毕业证和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怎么办?

  答:报名时以身份证姓名为准,且需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曾用名制式证明,现场审核时需提供;学校填写错误的由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

  十七、部队现役军人、公共卫生专业考生是在哪里报名审核?

  答:在省级卫生计生考试部门报考、审核。但部队聘用人员在属地报考。

  十八、网上报名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一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网上报名”点“忘记密码”通过注册邮箱找回;二是,密码和邮箱同时丢失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廊坊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312办理。

  十九、网上报名选项没有考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的怎么办?

  答: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网上报名”,点“申请添加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入口”,工作单位找不到按提示上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照片后,电话告知考点(2206365)审核;毕业学校找不到按提示上传毕业证扫描件或照片由考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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