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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6)

时间:2022-08-04 20:12:08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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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领事裁判权。

选项A错误。与本题题干无关,是干扰项。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领事裁判权体现的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司法特权,是对我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选项C错误。限制的是我国的司法审判权。

16.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

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德国的法律制度。

选项A错误。《禁止组织新党法》是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的。

选项B错误。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选项C正确。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评价说:“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一流智慧被投放到一次立法行为当中。”

选项D错误。《加洛林纳法典》是封建时代后期出现的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

多项选择题:

(2013年)

56.《唐律疏议·贼盗》载“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疏:“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以其与子孙为仇,故令移配。”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A.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须移居外乡

B.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体现了情法并列、相互避让的精神

C.该条文将法律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统一考虑,表现出唐律较为高超的立法技术

D.该条文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为法律确立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中“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的这句话意思就是如果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因其与该同乡的子孙结下仇怨,须移居外乡。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非常鲜明地体现了唐律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考虑到天理人情,考虑到受害人家属的情感需要。这种做法既考虑到法律规范的要求,又考虑到实际社会生活,自然体现了唐律高超的立法技术。在确立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下,颇具中国特色,也从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

57.董仲舒解说“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

B.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

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

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客观上,春秋决狱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如果专以主观动机“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58.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按照罗马私法,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B.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并列一直是英国司法的显著特征

C.在法国,判例从来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判决无拘束力

D.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法律制度。

选项A正确。在罗马法中,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选项B正确。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并立一直是英国法的显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