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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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并对小车司机实行收入与安全、考勤等挂钩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用车规定
1、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所有用车部门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并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用车,因特殊情况出车后,司机应向综合管理部补填《小车使用申请单》。
2、严禁公车私用。
二、岗位要求
1、小车司机必须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可在宿舍、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待命,不能去其他办公室影响他人工作,并接受综合管部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2、司机接待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证服装的整洁、干净,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热情亲切。严守公司秘密,树立良好个人道德形象。
3、行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个小车配备一个电子狗,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扣分等由司机个人承担。
4、司机保证24小时开机,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更改号码要及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
5、车辆行驶证和保险证由司机本人携带,不得丢失。
6、行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燃油、机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转向、喇叭、灯光等良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7、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证车辆内外整洁、美观。
8、司机出车必须确认车辆的停车安全,司机不论何时出车回公司后,必须把车停放在公司的停车场。
9、严禁酒后驾驶,行驶时精神要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坐车人员闲谈。
10、为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及遇到的突发情况,小车司机将轮流值班。
11、用车部门要提前半天或一天提出用车申请,综合管理部将安排拼车等方法进行更有效的使用车辆,减少公司费用。
三、车辆维修保养
1、司机应严格执行保养规范,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维护车辆最佳状况。对车辆发现任何操控异常应立即检查,确实需要维修的,需提前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维修。
2、司机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店小二开业后到店小二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等)。
四、奖惩办法
1、司机每月无事故的,给予100元安全奖金,无发生大、中、小事故的年终给予1000元安全奖励。
2、出车补助每百公里给予补助10元。
3、给予司机加班费用每人每月200元补贴。
4、酒后驾车的,给予辞退,并扣除最后一个月工资。
5、未经允许司机借车给他人使用或者驾驶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20xx元,第三次辞退。
6、未经允许司机开车外出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7、无特殊原因不服从综合办理部派车的,罚款500元。
8、综合管理部建立小车维修台账,在配件质量期范围内配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司机承担70%。
9、出现大、中、小事故的车辆负主要责任及全部责任的将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年终奖。
10、出车途中,因驾驶员未遵守交通行车管理规定或因机械故障及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含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核定理赔金额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及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50%的赔偿,公司承担50%;如事故责任人发生身亡时,除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外,其它一切损失由公司承担。
11、出车途中,因对方违规违章或因其它因素影响操作(经交通部门判定责任书为依据)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核定理赔金额外,发生其余及其它费用,由对方责任人或单位全部承担。
12、出车前、后,经监控或检查发现有偷盗油品及其它物品行为的,除按公司相关管理条例给予处理外,并给予责任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构成犯罪行为的,交由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处理。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2
1、公司不定期地对所属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驾驶员每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公司检查车辆时,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驾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视情况通知驾驶员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辆、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3
第一节 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 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 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 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交纳凭证;
(三)公安交警部门或原服务单位出具三年内无同等(含同等)以上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
(四)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无服务单位或无法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安全证明,以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查询驾驶人的违法计分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安全事故情况。
第五条 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 培训、考核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三)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培训;
(四)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六)驾驶车辆是否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
(七)是否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八)是否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
(九)是否通过理论考试。
第六条 驾驶员经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写驾 驶员资格审查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并交纳2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和1200元安全学习考核金(不计息);经营安全科为其办理公司内部上岗证,并报运管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上岗资格,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学习考核金不予退还。
第三节 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七条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八条 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九条 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 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十一条 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的药品或者麻醉的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十二条 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三条 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十四条 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和客运始发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检查,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五条 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超载行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条 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八条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
第十九条 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条 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 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 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二十一条 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检查车内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二十四条 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 驾驶员经营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仪表整洁、礼貌待客,以人为本,旅客至上,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
(二)携带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以及其他证件从事营运,不得转借、转让、出租、涂改或者伪造上述证件;
(三)不得驾驶非本公司的车辆从事营运;不得将车辆交由无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
(四)遇有危急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全力相助;当乘客遭遇违法行为侵害时,应当积极给予合理救助、协助;为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五)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或者有序疏散乘客。
(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
(七)按照核定线路、站点营运,不得甩客、倒客,
(八)不得在沿途、站外、旅游景区停车场内揽客;
第二十六条 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普通话,准确播报停靠站名称;
(二)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维护乘车秩序;
(三)按照核准的线路和站点营运,不得跨线营运或者在规定站点外上下客;
(四)按照核定的票价收费,出具有效车票凭证,不得拒绝或者歧视按照规定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的乘客;
(五)遵守站点停靠秩序,不得滞站揽客;
(六)不得拒载、甩客和倒客;
(七)行驶高速公路路段,不得超过实际座位数载客;
(八)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驶时,组织乘客换乘同线路其他车辆;
(九)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十)空调车在车厢内温度高于28℃时,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
第五节 驾驶员学习培训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行业管理部门规章、规程、法令、文件、决定;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知识、行车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五)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的宣讲;
(六)安全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安全教育学习时间:每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晚上18:00至19:00。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如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公司经营安全科说明请假事由,并在7天之内到公司补学。
第六节 驾驶员安全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员每月的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行为进行整体考核评比,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年度安全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30日前进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月度安全考评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月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100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分,处以20元-5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公司上岗证的;
(二)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四)擅自在客运车辆内摆放凳子,加设座位的;
(五)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六)人工直接供油、供气或加气时装载旅客的;
(七)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八)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10分,处以50元-1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驾驶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强制保养车辆上路的;
(二)驾驶未按时进行车辆CNG气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车辆上路的;
(三)驾驶未按时参加公司月检、临检车辆上路的;
(四)驾驶车辆时,穿拖鞋的;
(五)车未停稳上下乘客或未关好车门移动车辆的;
(六)车辆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擅自关闭、拆装或故意破坏车用GPS定位系统装置的;
(八)随车安全设备、设施不齐或设备、设施失效的;
(九)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十)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不听从上级部门指挥和公司现场人员的安排,冒险驾车的;
(二)驾驶车辆未进入车辆始发站进行车辆例行安全检查的;
(三)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的;
(四)未与公司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保证书的;
(五)不服从车站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擅自变更经营线路或运行走向的;
(七)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30分,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安全考评资格,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的人驾驶的;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4小时以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
(三)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
(四)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驾驶未年审合格的车辆行驶上路的;
(六)驾驶未保险车辆或脱保车辆上路行驶的;
(七)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未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记录且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未按期年审,且驾驶车辆的;
(九)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装载危险品的;
(十)拒不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对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十一)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处以500元-2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和上岗资格,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私自带学徒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二)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制动、轮胎等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五)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20%)的;
(六)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对所驾客运车辆改型的;
(八)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上,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七条 凡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另根据经济损失的大小和事故责任的划分,视情况停运学习整改1至7天,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讨;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一律停岗整改7天,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查。
第七节 驾驶员经营服务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经营考评扣5分,处以200元-300元经济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的线路、路号、站点、班次、首末班时间运营,且擅自变更或停止运营的;
(二)随意上下客、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拒载和倒客的;
(三)未按照核定的票价收费,未出具有效车票凭证的,拒绝或者歧视按照规定免票、优惠乘车的乘客的;
(四)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驶时,未组织乘客乘坐同线其他车辆的;
(五)未取得相应从业资质从事运营的。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经营考评扣3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
(一)未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的;
(二)车容车貌不卫生、整洁的;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与人闲谈,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
(四)空调车厢内高于28℃时,未按规定开启车辆空调设备的;
(五)未配备语音报站器或没有使用语音报站器的;
(六)驾驶员衣着不整洁、未文明语言、礼貌待客的。
第四十条 对同时违反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的,按照罚款金额最高的单项条款进行处罚。
第八节 驾驶员的辞退及“黑名单”管理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在本公司上岗资格,并予以辞退:
(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被依法注销的;
(二)年满60周岁的;
(三)发现有重大疾病,影响安全行车,不能胜任驾驶工作的;
(四)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服从公司日常管理,且安全意识不牢,屡教不改的;
(五)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连续3次以上的;
(六)连续2年公司安全考评不合格的;
(七)一个月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2次或轻微事故6次,负同等责任 (含同责)以上的;半年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3次或轻微事故10次,负同等责任(含同责)以上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其纳入客运驾驶员户籍管理系统“黑名单”:
(一)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给公司带来严重后 果的,一年内严重交通违法达2次以上(含2次)。注:严重交通违法是指:①饮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②超过核定载客20%以上(含20% )的;③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含50%)的。
(二)因严重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职业道德较差,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诚信考核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违规计分有三次以上达到20分的。
第九节 奖励措施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年度安全考评达到优良,且在公司驾驶车辆一年以上的,公司按当年度安全处罚金总额比例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经营行为量化考核加分标准以万州区人民政府万州府办[2010]17号文件《万州区客运行业量化考核办法》加分分值为准,奖励标准按照《万州区客运行业量化考核办法》每分1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接受运输管理机构表彰奖励后,公司给予同等值奖励:
(一)连续五年考核等级为AAA级的;
(二)参与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
(三)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迹的;
(四)经市、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为。
第四十五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是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使监督权力和处罚权力,对存在重大安全行为的驾驶员有权下达停岗决定。
第四十六条 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驾驶员,经营安全科负责人有权停止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所驾车辆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的各项业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处罚的,科室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将驾驶员逐入黑名单。 第四十七条 驾驶员对受到的扣分行为和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重新调查。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中第七章和第十七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4
1、车辆驾驶员除持有效驾驶证外,必须持有集团公司交安委考核后发给的`上岗证,方可驾驶厂内公车。无证不准驾驶厂内公车。
2、驾驶单位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上岗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厂规厂纪,按时参加交通例会、交通安全学习和培训。
4、严禁酒后开车和无证驾驶,违者下岗学习,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5、通过铁道路口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6、各有车单位在使用驾驶员时,必须报厂交安委同意,经考核后,方可办理上岗证。
7、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快车,病车,“英雄”车。
8、驾驶员身体有病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必须停止驾驶车辆。
9、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车辆行驶中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时,应修复后方可行驶。
10、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不得逃逸,车辆出现损坏及缺陷时不得隐瞒不报。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5
第一条营运驾驶员准入与退出(淘汰)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企业行车安全管理,严把驾驶员进出关,确保驾驶员队伍总体稳定,提升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统一和规范驾驶员的准入与退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准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年龄条件
(1)公营班线车驾驶员不超过40周岁;
(2)班线承包车驾驶员不超过47周岁;
2、驾龄条件(按驾驶车型算起)
(1)厂租、厂包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
(2)公营班线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
(3)旅游车驾驶员驾龄在5年以上;
(4)班线承包车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且符合所开线路驾驶员等级管理规定和线路审批管理规定。
3、身体条件
经招工单位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生理缺陷,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业驾驶员工作。
4、文化条件
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含初中)。
5、其它条件
(1)经公安网查询无刑事处罚记录、无重、特大行车事故前科、无“黑名单”记录、上一个记分周期无违法记分达12分记录。
(2)经运政网查询无“黑名单”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3)经集团公司安保处审查,无严重违章违纪记录,无内部“黑名单”记录。
(4)所持驾驶证真实、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5)逐步推行驾驶员性格测评和心理测试,将不符合职业驾驶员性格特征和心理承受能力的驾驶员拒之门外。
驶车辆。
2、承包车驾驶员
(1)公司与承包人明确用人(驾驶员)条件;
(2)承包人提供聘用驾驶员资料信息,由公司初步审查;
(3)集团安保处进一步审查驾驶员资料、信息;
(4)公司组织实施招工考试(以路试为主);
(5)公司组织实施面试;
(6)公司组织实施招工体检;
(7)公司负责驾驶员教育;
(8)公司安排实习,实习期不少于15天;
(9)承包人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10)集团公司安保处岗前培训,单方验收合格(外籍驾驶员转证)后方可单独驾驶车辆。
(三)驾驶员退出
1、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退出本企业
(1)发生特大有责行车死亡事故的;
(2)发生重大同责以上(含同责)行车死亡事故的;
(3)发生重大次责行车死亡事故的公营车驾驶员退出公车驾驶员队伍;
(4)一年内发生两起致人重伤且负主要责任行车事故的;
(5)所驾驶车辆被查获有超载行为的;
(6)所驾驶车辆被查获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年度周期内累计两次的;
(7)所驾驶车辆被查获超过规定时速30%至50%以内的,一年度周期内累计四次的;
(8)一年内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查获两次的;
(9)公营车驾驶员有“三私”行为的;
(10)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
(11)擅自将车辆交给未办理公司上岗手续的外面驾驶员驾驶的;
(12)人为因素致使车辆GPS离线和车载摄像头无法正常工作的,被发现二次的;
(13)发生刑事案件或严重治安案件的;
(14)被新闻媒体曝光且影响恶劣的;
(15)其它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
2、在本企业连续驾驶经历15年以上(含15年)且为公营车驾驶员的,违反上述条款2、4、14项之一的,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下,退出营运驾驶员队伍,视情保留员工身份。
3、承包车聘用驾驶员同时按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四)驾驶员退出程序
1、所属车队申请报公司经理室;
2、公司办公会议审查、讨论,确定初步意见;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批;
4、集团公司安保处备案;
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建立退出驾驶员信息库,对因上述原因退出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公司今后不得再次招收使用。
第二条驾驶员教育、培训、考试、考核
(一)安全活动
1、所有营运驾驶员都应按公司规定每月不少于二次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应组织安管和驾乘人员学习安全法律、公司规章,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行车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安全活动应经常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4、安全活动应及时通报公司内外安全情况,交流安全经验,布置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
5、安全活动应由到会人员亲笔签名,严禁代签并做好会议记录。
6、安全活动应创新活动形式,评比考核“PPT”课件模式。
(二)安全谈话
1、公司、分公司应对重点驾乘人员、承包人和驾驶员家属,开展有效的安全谈话活动,掌握各类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分公司帮教责任人每季度对所帮教人员开展谈心教育。
3、对执行重大运输任务(如军事运输、抢险救灾运输等)的驾驶员,车队实行“双签证制度”。
(三)培训、考试、考核
1、所有新进单位的驾驶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三级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驾驶员都必须参加集团公司安保处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在岗轮训。
3、所有驾驶员须经集团公司安保处单放验收后,开出驾驶员单放验收单才可以单独驾驶运营车辆。
4、各单位每年应结合年度考核,组织一次对驾驶员综合考评和驾驶员上岗证或操作技能证晋级。
5、所有机动车驾驶员每年均须参加相关证件年审和考核。
第三条成立企业安全互助协会
1、为保持企业安全行车的良好局面,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自我防范、互助保障的`团队意识,同时规避行车安全风险、维护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安全互助协会。
2、安全互助协会由公司在册、在岗的驾驶员,以及直接从事行车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自愿参加组成的企业内部群众性社团组织。入会的会员需缴纳会费和安全互助金,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享受协会规定的各项保障待遇,同时承担协会规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驾驶员安全公里管理
(一)驾驶员实际安全公里由分公司负责按月累计登记,按月上墙公布。
(二)本公司驾驶员的安全公里,从批准单独驾车后开始计算。
(三)从外单位招聘的驾驶员,原单位安全公里不作为本单位累计考核的依据,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驾驶员正常调动,其安全公里经集团安保处核实后,承认其安全公里。
(四)驾驶员发生重、特大有责行车事故的,扣除其全部安全公里;发生全责一般行车事故的,扣除其20万安全公里,主责的扣除其15万安全公里,同责的扣除其10万安全公里,次责的扣除其5万安全公里。(非责重大死亡事故扣10万安全公里)
(五)因严重违章违纪(如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私自绕道或串线经营和酒后驾车等),扣除其全部安全公里。
(六)实行百万公里驾驶员挂牌亮证服务。
第五条驾驶员的个人档案管理,驾驶员的个人档案的内容主要是:
(一)驾驶员登记表、照片。
(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劣迹证明(或公安网查询记录)。
(三)单放鉴定表及培训记录。
(四)公安网驾驶员违章信息记录(查询记录)。
(五)驾驶员个人行车事故档案资料。
(六)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七)驾驶员档案交接清单。
(八)驾驶员解聘审批证明。
(九)驾驶员违章、违纪处理情况,安全公里记录和安全奖惩记录。
(十)集团内部安全公里转入证明。
第六条驾驶员从业禁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项禁令:
1、严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严禁在饮酒后、或患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时、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时驾驶机动车。
(二)公司内部十项禁令:
1、严禁私聘乱雇。
2、严禁私自绕道,串线经营。
3、严禁酒后驾车。
4、严禁人货混装,超载、驾驶室超员和夹带危险品。
5、严禁超速行驶和高速交会。
6、严禁故意不让超车和强行超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
9、严禁迫使和纵容违章驾驶。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6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认真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休息时间,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为工作登记依据。
三、1:00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班时间记录的1:00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班时间记录。
四、员工在假日、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己加班,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在假日、假日加班,实行正常工作时间,需要更换的,按规定打卡,用打卡记录更换。如果没有卡的记录,就不要换休息。
六、停电或工作机发生故障无法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必须在管理部登记补充卡证明书,由负责人签字。
七、员工每次打卡都要确认工作机器有效。在没有确认卡的有效性的情况下放弃卡,忘记卡,无缘无故不打卡的人,以工作机器的记录为基准,分别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迟到处理
3、上班不打卡的,按缺勤处理。
八、多次打卡出勤机不确认人不予确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办公室工作人员重新输入,因此发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注册补充卡。如果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注册或办理补充卡注册手续,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员工因病假、假期、结婚假期、产假、葬礼假期、公务假期等原因无法打卡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办公室根据本人的注销。员工事先没有向办公室提交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工作人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能打卡的迟到、早退、缺勤记录,本人当天或第二天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补充卡登记在办公室进行补充卡登记。未及时注册补充卡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为公开出差的事情
2、需要连续在外面工作,不能给公司打卡的;
3、确实因为工作的`需要,上班前必须直接外出会议、工作
4、上班后外出工作,下班时不能按时回来的;部门经理有上述情况者,经理签字注册补充卡,本人负责向管理部注册补充卡。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验证,工作人员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承认迟到、早退或缺勤,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非打卡时间打卡次数不足,操作不当,记录了工作机器的错误。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7
1、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以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优质服务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严禁工作中出现有损管理中心形象的行为。
3、认真做好车辆的一日三检(出车前、行驶中、停车后)工作,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随时保证领导用车需要。
4、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车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向车辆管理员报告维修,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严禁带故障出车。
5、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管人员的管理及检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待人,安全礼让,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6、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停车时,严禁长时间使用空调器;严禁原地将方向机打到极限;严禁在车内存放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发动车辆时,必须将空调、灯光、音响等电路系统关闭。车辆行驶中,严禁冲越路肩及障碍物;涉水路面遇发动机熄火,严禁再次启动。车辆上高速公路前,应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轮胎及气压、油、水及电路、刹车系统等)。
7、坚决杜绝开情绪车、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因违章驾车发生的交通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行车造成的车辆交通事故的,中心将根据车辆事故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8、未经批准不准将车辆擅自借与他人使用,严禁出私车。
9、严格执行车辆维修保养和油料管理制度,做到厉行节约,严禁一切浪费行为。
10、要做到外地出车费用即发生即报销。车辆到外地出车,需要加油时,走前,驾驶员要向车辆管理科说明情况,同时报告行车里程,回来后报告行车里程并凭过道路通行费和停车费票据报销加油费用。
11、要注重个人仪表,讲究个人卫生,衣着要整洁,举止要稳重得体。
12、驾驶员在出车时,要随身携带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人员的各种有效证件,并妥善保管,不准转借、涂改。驾驶员的行车日记要做到随车携带并认真记录。
13、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领导随时用车需要。领导用车要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出车准备,平时不出车时要在司机休息室侍命,有事要向事务中心领导请假(领导专车驾驶员要经领导同意)同意后方可离开,坚决杜绝因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离职守而影响领导用车的现象发生。
14、驾驶员在临时停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准乱停、乱放。收车后,驾驶员必须及时将车辆入库,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私自停放在其他车库或场地,严禁车辆在外过夜。对因车辆私自在外过夜发生车辆丢失或被刮、被碰等事故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个人承担。
15、驾驶员因交通违章发生的各种罚款,一律由个人承担,并要积极主动到交管部门进行交纳罚款,因驾驶员违章导致的驾驶证不能年检,由驾驶员自行负责解决。
16、车辆出入机关大院、倒车、转弯、穿越十字路、铁路无人看管道口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行车安全。
17、积极参加各种职称定级考试,考试通过获得资格证书的,中心给予全额报销考试报名费用。
18、不准开公车参加一切明文规定不准参加的活动。
19、安全礼让礼宾车队,严禁穿插尾随礼宾车队。
20、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知道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不与他人谈论领导或与领导工作有关的事宜,不传播领导工作和人交往的小消息。
21、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中心车辆管理科报告,等候公安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勘察现场,报告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
22、做好车库的防火和车辆防盗工作。
23、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如实领取矿泉水及纸巾等物品。
24、驾驶员要积极参加中心党支部和车辆管理科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本中心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8
第一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第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第三条: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行车安全,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各项记录。
第五条:严格按照行车路线运行,不私自更改校车运行路线,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第六条: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严禁工作时间酗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准开与驾证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到达每个停靠站点,需打开停车臂,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再次行驶前,要环顾四周,确保无障碍物后继续行驶;行驶途中注意周围车辆,并协助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上下车安全工作。
第十条: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9
为加强驾驶员及公司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
1、初选: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招聘驾驶员,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有关招聘表格,并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公司从报名者当中进行初选。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工作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安全奖、出车补贴和年终奖金组成。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奖每月300元,驾驶员当月无交通安全事故发全奖,若有一次责任事故,当月安全奖取消,若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责任事故,则取消全年安全奖,且公司有权解聘驾驶员;出车补贴按《鼎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计发;年终奖金按照公司当年经营效益确定。
三、车辆调用及管理
1、机关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派遣调度,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派遣。公司领导急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凡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用车的,驾驶员在出车前或到达目的地时必须向公司行政部说明车辆去向。
2、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符合车辆使用范围的工作用车,由使用者提出申请,行政部签发《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行政部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
3、《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是考核司机工作量、报销差旅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的凭据。乘车者用车后在《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用车,没有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车辆使用及保养、保管情况。
5、驾驶员若有事请假或休假,应将车钥匙交于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燃油管理
1、车辆用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行政部车管人员按车建立燃油台帐,据实登记加油数量。擅自加油不予报销。
2、做好车辆加油的监控工作,行政部车管人员每月按派车单根据出车行程和单车百公里耗油计算出单车耗油量,凡超出范围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担。
3、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凭《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由车管人员审查记入台帐,行政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3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行政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行政部经理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公司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3、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将车辆修理费发生额进行统计。
八、车辆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平时做好车辆检修,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行政部。并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7、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8、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
全部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
主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
同等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2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
次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1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驾驶员职业要求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决不酒后驾车。
4、厉行节约,在修理、用油、用车上不弄虚作假。
5、不得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十、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10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安全技检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已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不准私自出车。一但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1000元。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罚款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款不得低于50元/次。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制度(5元/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并每日上交,发现错填、喽填等,以扣分处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本制度从xx-4-25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人家太阳能有限公司。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11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6.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12
1、对新录用的驾驶员要进行交通安全资质审查,组织系统培训。驾驶车辆在五年以上的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实行司机例会制度,每月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请专业人士讲课播放事故录象。
3、定期组织司机参观各种安全教育展览和参加各种安全讲座,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树立驾驶员安全行车第一的方针。
4、实行司机上岗考试制度,请有经验的`司机当考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无故不参加司机例会的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全教育或处罚(一次不参加例会处以50元罚款,两次不参加处以100元罚款,三次不参加给予开除。)。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13
(一)校车驾驶员平时应自觉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学校必须定期召开校车驾驶员工作例会,通报校车安全驾驶情况,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切实加强校车行驶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的建设。
(三)每学期开学前请交警部门派出民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此项工作可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四)学校每年可组织对校车驾驶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通知学校不再续。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14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
),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
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驾驶员管理管理制度15
一、驾驶员审验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是国家承认其驾驶车辆唯一的合法手续,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所驾驶的`机动车辆证件必须齐全(行驶证、附加税证、车船使用税证、养路费证、尾气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二、驾驶油田自己单位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专职司机或专兼职车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队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发的内部上岗证,才能驾驶本单位所指定的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全以上证件,下班后将证件包锁好或拿回家,防止证件损坏或丢失。防止车辆丢失时给盗窃者方便,给破案者带来更多的障碍和麻烦,带证件上班带证件下班要养成良好习惯。
四、节假日、双休日实行油田内部规定“三交一封”,把证件和车辆钥匙交到单位统一保管。
五、驶员和机动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审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驾驶员或机动车辆,不许驾驶员驾车或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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